第六章 短命西罗马也能影响欧洲上千年(第15/17页)

1104年夏,巴伐利亚公爵公开反叛“罗马皇帝”亨利四世,萨克森也出现贵族叛乱征兆。令人惊讶的是,亨利五世也投入到诸侯阵营并成为诸侯反对派盟主。“罗马皇帝”亨利四世依靠一些陪臣,已经在莱茵地区、纽伦堡、雷根斯堡和维尔茨堡等城市与诸侯反对派对抗。但是,他的力量已不足以改变不利形势,于1106年含恨去世。贵族反对派对于中央皇权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亨利五世虽然是诸侯反对派盟主,但长期扮演贵族所赋予的无足轻重的角色。他不甘心这样碌碌无为,要求确认他全部主教授职权和加冕称帝。教皇帕斯卡尔二世的答复是:亨利五世只有放弃宗教权力才能为其加冕。这一答复令亨利五世很生气。

1110年,亨利五世率军进入罗马城,把教皇帕斯卡尔二世连同红衣主教们逮捕监禁,强迫教皇帕斯卡尔二世承认皇帝对教会选举产生的主教、修道院院长有任免权,以此换取释放。在压力下,帕斯卡尔二世不得不满足亨利五世的要求并为其加冕,但不久又反悔,于1112年召开拉太朗宗教会议,推翻了协议。

亨利五世再次出兵,把教皇帕斯卡尔二世驱逐,另立新教皇卡立克斯特斯二世。但由于亨利五世力图削弱诸侯的领地、扩大王室领地,很快又形成以美因茨大主教和萨克森公爵为首的诸侯反对派。1121年,亨利五世与威胁要废黜他的诸侯反对派达成妥协:如果亨利五世再次进攻诸侯,诸侯有权结盟反对他;而诸侯也允诺,在罗马教皇和皇帝之间进行调停。

1122年,教皇卡立克斯特斯二世与“罗马皇帝”亨利五世签署《沃姆斯宗教和约》。和约规定:在德意志,主教由教士选举产生,产生分歧时皇帝有干预权;当选主教由皇帝授予象征世俗权力的权杖,然后由教会授予象征宗教权力的指环和牧杖;在意大利和勃艮第,皇帝无权干预主教和修道院长的选举,由教会对当选者先授予宗教权力,6个月后皇帝方可授予世俗权力。

和约是双方妥协的产物。教皇与皇帝争夺主教任命权的斗争,本质上是争夺主教领地上的政权和征税权的斗争。结果,教皇削弱了皇权对教会的影响,但没有实现教权高于世俗权力的目的;“罗马皇帝”享有对德意志教会的一切权力,因为教会在德意志不可能违反皇帝的意志而合法行使权力,但皇帝在意大利和勃艮第的世俗授职权纯属形式。从此以后,地方贵族势力越来越不喜欢皇帝集权,因而也对“罗马皇帝”失去了敬畏。

神圣罗马帝国萨克森王朝的罗退尔三世死前,已把帝位传给女婿。各公爵和主教惧怕强大皇权延续,就另选他们认为势力最小、性格懦弱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康拉德三世为皇帝。康拉德三世却不甘为傀儡,与德意志最强大的另一家族威尔夫家族长期激烈斗争,但至死也未见输赢。康拉德三世无暇顾及意大利事务,成为神圣罗马帝国帝国历史上第一位未去罗马城加冕的皇帝,而这更降低了“罗马皇帝”这个称号的分量。

1152年3月4日,康拉德三世哥哥的儿子腓特烈一世当上皇帝。腓特烈一世以恢复“罗马皇帝”的权威为己任,一生四处征战,努力恢复奥托一世时代的强盛与荣耀。

腓特烈一世像奥托一世一样雄才大略,野心勃勃,但所面临的形势却今非昔比。在国内,大贵族势力日大,越来越不尊崇皇帝的权威;在外部,英法已经大大加强了王权,国势强大起来,更重要的是,昔日俯首帖耳的教皇经授职权之争已与皇帝平起平坐,国内教会贵族更加听命于教皇而不听令于本国皇帝,形成新的分裂势力。

腓特烈一世审时度势,认为要想恢复“罗马皇帝”的权威,巩固和提高自身地位,威压内外敌手,首先必须夺取意大利、制服罗马教皇。因为制服了罗马教皇,通过实力宣告“罗马皇帝”有任命和管理罗马教皇的权力,国内不尊崇皇帝的贵族以及国外觊觎的势力,将不得不慑服。毕竟,当时大多数国家和公侯都深受罗马帝国影响,信仰基督教,将基督教的最高教权置于“罗马皇帝”之下,征伐其他不服从的人就名正言顺了。

1153年,腓特烈一世率军攻入罗马城,强势要求罗马教皇加冕他为“罗马皇帝”。罗马教皇不甘失势,在加冕问题上对他百般刁难纠缠,直至1155年6月18日才勉强为之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