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第6/41页)

在本书的内容中,我不止一次试图使读者理解,社会状态在我看来对法律和民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请允许我在这个主题上补充几点。

当我发现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与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在相似之处时,当我发现泰西塔斯叙述的习俗与我有时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存在相似之处时,我不禁认为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么要在明显不同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禁想在我们所说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29]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成为农夫和接受文明,但是现实的需要有时迫使他们这样做。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尤其是其中的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30],发现自己已被欧洲人所包围了,这些欧洲人有的从大海沿岸登陆,有的沿俄亥俄河顺流而下,有的沿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同时蜂拥至他们的周围。他们没有像北部的那些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驱赶至另一个地方,但他们逐渐被限制在一块非常狭窄的土地上,就像是被猎人赶进圈套的猎物那样,只能束手就擒了。这些被置于死亡和文明之间的印第安人发现自己只能像白人那样通过劳动养家糊口;因此,他们成为农夫,但他们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有的习惯和民情,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做出了必要的牺牲。

切罗基部落比其他部落更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一种书面语言,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而且,由于新大陆中的一切都以极快的速度发展,所以他们在所有人都拥有衣物之前就拥有了第一份报纸。[31]

混血儿的出现格外有利于欧洲人的习惯在这些印第安人之间的迅速传播。[32]混血儿拥有父亲的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习惯,他们形成了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较多的地方,野蛮人都在逐渐地改变他们的社会状况和民情。[33]

因此,切罗基部落的成功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其决不能证明他们能够获得成功。[34]

印第安人难以在接受文明方面获得成功主要源于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如果你仔细阅读历史,你会发现一般来说野蛮民族都是靠自己的努力逐渐走向文明的。

当它们主动向外族汲取知识的时候,它们总是处于征服者的行列,而非处于被征服者的行列。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罗马帝国被北方蛮族入侵时,或者当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野蛮民族的权力足以使其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使其达到与文明人所处的水平相当的水平;一个凭借的是武力,另一个凭借的是智慧;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技术和学科,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文明人引入了他们的宫殿,而文明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民族也拥有智力优势的时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变得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走向灭亡。

因此大体上,你可以说野蛮人手持武器寻找知识,而不能说他们凭借自己寻找知识。[35]

如果现在居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向开化,他们或许能够获得成功。当时,他们优越于周围的野蛮部落,他们可以逐渐获取力量并累积经验,而当欧洲人后来出现在他们的边界之上时,即使他们不能够维持自己的独立,但至少他们能够使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得到认可并与征服者融为一体。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之处在于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补充一句,同全世界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他们仍然处于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找到的老师要成为他们的主人,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也接受了压迫。[36]

自由地生活在森林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次于任何人;当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层之后,他们只能处于最下层;因为当他们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尚处于无知而贫穷的状态。在经历了激动不安、充满了灾祸和危险,同时又令人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之后[37],他们必须服从于单调无味的、浑浑噩噩的、堕落的生活。在他们的眼中,在羞辱中通过劳动赚来的供他们糊口的面包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带来的唯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