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家 党(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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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全处理挪亚的故事,其手法与处理罗德一节如出一辙,把《圣经》人物身上那些不道德和行为失当的地方给删去。罗德的叔叔是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之子是以撒,以撒之子是雅各,雅各之子是犹大,洪秀全便进入一个特定的家族世系。因为《马太福音》开章便称耶稣是这四人的直系后裔。这个世系经耶西、大卫、所罗门传至约瑟,约瑟是耶稣之母马利亚的丈夫。洪秀全既是耶稣之弟、幼主天贵之父,显然需要让他在《旧约》中的那些祖先成为道德模范。在洪秀全看来,亚伯拉罕和以撒的问题不大,但这两人也有令洪秀全不安之处,因为他们曾对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撒谎,说他们美丽的妻子——撒拉和利百加——其实是他们的姐妹。亚伯拉罕和以撒都怕亚比米勒若想夺其妻,可能会杀死他俩。但是就因为他们撒谎,不仅差点让妻子失身,还让上帝对亚比米勒大怒。洪秀全巧手天工,重新编写了这些情节,让这两位祖先脱罪,而把过错归于妻子或其他的中间人。53

对洪秀全而言,处理雅各更麻烦,上帝曾亲赐此人以色列之名。旧版《圣经》写得清清楚楚,雅各先是不顾手足之情,夺取哥哥以扫的长子名分,后来又得母亲之助,欺骗垂死的父亲以撒,受了父亲原想给以扫的祝福。这个情形太过不道德,洪秀全觉得细微的改动不足以掩饰,干脆重写了《创世记》第25章第31至34节,以及27章的大部分。

经过洪秀全的修改,家庭价值仍予保全,也不见有人撒大谎。雅各没让以扫“出卖”长子身份,好换取食物糊口。雅各反而是尊敬兄长,以弟弟的身份说了一小段话,要尊重以扫的长子身份,然后同意与以扫“共享”长子身份,来交换以扫很想吃的粥。54

至于雅各背叛他临终老父的愿望一节,洪秀全偷天换日,改成忠孝节义的典范。戏剧性没了,但却保住了荣耀。如果还有欺骗之事,那也是雅各母亲利百加的错,因为她怂恿雅各杀掉羊群中的两只肥羊羔,做成父亲爱吃的菜肴。雅各温言劝谏:“我兄以扫是我父所爱,长兄受父祝福才正当。”利百加回说,雅各讲的是对的,但他必须按她的话行事。她给雅各穿上一件她已涂上没药和鲜奶香气的上好衣服,又让他把用羊羔做成的美味带给他父亲。

在原本的《创世记》里头,垂死的以撒问:“吾子为谁?”雅各谎称:“我乃尔长子以扫。”他存心要讹父亲,一开始就穿上以扫的衣服,还把羊羔皮系在手上和颈项的光滑处,因为以扫“体毛蒙茸”,而雅各“体乃滑泽”。经过洪秀全的修改,系上羊皮一节没了,雅各也据实回答父亲:“我是你的二子雅各,来向我父致敬,请坐起,吃下这美味,我求我父给我祝福。”以撒深受感动,雅各是主动带来美味,而以扫却要人吩咐才会出去打猎;以撒闻到雅各身上的清香,看到儿子跪在面前要求祝福,心里感动之余,就把祝福给了小儿子。在洪秀全看来,祝福当然不能喝酒,所以就改成香美的肉汤。同理,以撒也不再祝福雅各此后都有“谷与酒咸丰足”,而是许诺雅各永远“麦谷丰登”。55

雅各的欺骗行径最是严重,洪秀全解决了之后,再来处理雅各四子犹大的难题。犹大是雅各和利亚所生,在《马太福音》开章所列的父系世谱中位列第四。洪秀全可一笔勾销罗德酒后乱伦的情节,因为无损《圣经》的主要线索。但是洪秀全对犹大和儿媳他玛乱伦之事,即使犹大无意为此,也不能置之不理,便就此删掉,因为犹大的故事对于《圣经》和以色列十二部落的命运至关重要。犹大和他玛生下双胞胎法勒斯和谢拉,其中的法勒斯在《马太福音》中被奉为约瑟的先祖;而且,犹大本人曾经最受父亲宠爱,凌驾其他十一位兄弟之上,得到父亲临终非凡的祝福:

犹大啊,你的弟兄们必赞美你,你手必扼住仇敌的颈项,你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你下拜。犹大是个小狮子。我儿啊,你抓了食便上去,你屈下身去,卧如公狮,蹲如母狮,谁敢惹你?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创世记》第49章第8—1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