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家 党(第7/7页)
(16节)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
(17节)若女子的父亲决不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洪秀全巧妙地重写这段,开头与16节相同,然后笔锋一转,让上帝的话语和洪秀全所规定的第七天条相吻合,洪秀全的第七天条反对奸淫,他已向所有太平天国随众宣布,犯此罪将受死刑。洪秀全改成这个模样:
(16节)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犯了天条第七款。
(17节)若其父晓此,当将此女与奸者交官,处死;决不容他知情不报,妄图隐瞒。58
这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圣经》这么长,又有许多地方需要修改。但是主要的故事情节已经说得更清楚了,保住了家族的荣耀。洪秀全的孩子、他宫里的女侍,还有太平天国随众的后代永远都不可能知道,洪秀全在性与酒的问题上曾与《圣经》有过异见,以后也不会有异见。这类事情已向天下人厘清,摩西、上帝和洪秀全的思想是合而为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