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6/22页)
耆英知道,收回舟山将是他和穆彰阿“抚夷”外交政策的巨大胜利,所以他一直盼着1月22日付清分期赔款的最后一部分。可是现在,马额峨得到德庇时的赞同,警告说仅付清赔款还不够,中国必须在进城问题上表现出诚意。[71]耆英决定再试一次。1846年1月13日,又发布了一项官方通告,宣布外国人将进入广州城。绅士们对这一政策的反对几乎变成暴动。威胁必须停止。
这是一次摊牌。农村的绅士们已警告耆英,“吾乡之民能为国家效力,不愿从抚也”[72]。耆英则以余保纯在三元里使用过的办法对付他们,恐吓绅士,要他们控制农民,平息反抗。1841年时,绅士们曾惊慌过,但这次他们却应战了。1月14日,大街小巷都张贴了告示,宣称只要洋人进城一步,立即格杀勿论;如果行商企图保护洋人,将遭到同样下场。广州的高级官员们不仅软弱,而且也缺乏判断力。
殊不知英夷生长在化外之地,邪恶之乡,兽面狼心,面目似虎,狡诈如狐。彼等所以不敢贪求广东全省,仅仅在于彼等不得进入广州城,未能探听国家之虚实。[73]
与此同时,耆英秘密派遣广州知府刘浔同英国人商谈进城之事。不知什么原因,这件事泄露了出去,正如流言所传,知府确实已经决定了英夷士兵进城的日期。1月15日,刘浔从会谈地点返回。在回城的路上,一个粗野的苦力坐在路中间,有意挡住官方一行人的去路。刘命令卫兵揪住苦力的头发加以殴打。几千名围观的市民抱不平说,“官方清道以迎洋鬼,其以吾民为鱼肉也。”惊慌的刘命令随从把苦力带回衙门。刘的一行人离开了,但民众尾随着。退却变成了一场骚乱。当刘回到衙门时,民众把卫兵推到一边,跟着他涌进衙门。一些人甚至闯进他的住所,烧掉他的官服,并喊道:“彼将事夷,不复为大清官矣。”另外一些人追赶知府直到后花园。刘从后花园的旁门逃到巡抚的住所。[74]
这是一次真正的市民暴动。19世纪40年代的英国蓝皮书中关于这些平民百姓暴动的记载到处可见。骚乱使他们激动,他们又激起骚乱。街头上平静的人群随时都会变成一群高声喊叫、使外国商人和地方官吏感到害怕的暴民。欧洲中南部一些工业化之前的城市也曾有过这样的暴民,在那里,城市本身没有或几乎没有工业,平民生活在住宅区、教堂或上流社会之外。这一点使罗马、那不勒斯、巴勒摩或伊斯坦布尔等城市同伦敦和法莱明的城市有明显的区别。在后者,同业公会是民众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广州虽然有一些工业,但它的行会仅仅是一种保护性的联合体,并不代表一种明确的阶级利益。所以,它的市民并没有政治化。政治行动是以城市为核心的,充满着城市的爱国主义,并不是忠于某一特定的阶级。当这种行动超越了市民“暴动”时,它就成为“正统主义”的。首先,它以皇上的名义讲话。其次,它用符合传统观念的词句,指责知府鱼肉百姓,像寄生虫一样依民为食。但是,在这些指责声中,有一种新的、令人烦扰的论调。知府之所以是寄生虫,因为他过分亲近外国人。市民们已开始把他们的父母官同外国人相提并论。在类似情况下,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同样的事:弗莱明叛乱、瓦特泰勒起义和泰波利分子[75]都认为他们的统治者与外国人站在一起、利益一致,他们强烈的仇外情绪是同不甚明确的社会不满联系在一起的。每一处,暴乱都是强烈的民族意识觉醒时期的先行者。同上述各事例相比,中国的阶级不满与“民族主义”是合二而一的,其趋向是潜在的革命。皇帝仍是至高无上的正统代表,但在这里已经有了以后革命的反满主义的开端。
这一次,绅士及市民并不满足于知府的去职。当布政使、按察使企图平息事态时,反对情绪更激烈了。1846年1月16日早晨,官员们都坚持不住了。布政使、按察使都否认他们曾企图反对“忠义的”百姓。蛮夷必将被阻挡在城外。[76]紧跟着这项声明而来的是总督耆英、巡抚黄恩彤低声下气的道歉:他们为过去被迫屈从于蛮夷的要求而深感羞愧,但是现在,他们已无意在夷人和广东人之间偏向夷人。耆英甚至推脱说他只是想测验一下公众的意见,他从没有真正打算让夷人进城:“如果百姓全都反对英国人进城,我们怎会愿意逆他们的意愿行事,屈从英国人的请求?请勿存疑虑。”[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