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5/22页)

这是一次完全合法的骚乱行动。指责是符合儒家观念的,考生们是在一切公认的准则都在他们一边的条件下闹事的。[58]在传统观念中,闹事以及反对地方官吏的恶行,同反对朝廷及现行制度的造反是有区别的。敌意必须表现得忠诚并只限于一地。[59]事实上,地方官只要代皇上受过就是更好地侍奉皇上了。对于官员,这样的可耻事件意味着撤职或更坏的处分;而对于北京,这样的骚乱可能最终导致真正的叛乱。所以,一种温和的外交政策对它们两者都是命运攸关的。

耆英不久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但为时已晚。他已经被夹在两块磨石之中,这就是英国人的要求和反对洋人的运动。

广州的绅士们一得知《南京条约》签订,就开始了抗议活动。告示一张接一张,流言一起接一起[60],公众都警惕起来。1842年 12月2日,召开了一个公众大会以澄清问题。一些绅士打算宣读一项声明,要求保持冷静和节制,另一些人就大声争吵,会议在一片混乱中解散。使事情更复杂的是:几名洋人妇女不合时宜地访问商馆地区,似乎证实了英国人打算立即进城的新的谣传。两广总督、广东巡抚最后只好合力禁止张贴告示、举行集会和公开谴责官方的政策。

紧接着,1842年12月7日,整个事件严重激化。一名在商馆附近漫游的印度炮手,同一个卖水果的小贩发生争吵,并刺死了他。愤怒的群众迅速集合起来,攻击并烧毁了一些商馆。第二天,更多的人来到这里,在还冒烟的废墟中抢夺物品。只是到了这时,当局才派了200名士兵驱散人群。不过耆英迅速地道歉,赔偿了很大一笔款子,并将10名为首闹事者斩首。[61]他的坚决措施似乎获得完全成功。公开的骚乱突然平息了,事态表面上又回复了正常。

七个月后,1843年7月,耆英信心十足地宣布广州将迅速向外国人开放。出乎他意料,这一决定遇到了同样的一连串的请愿、贴告示、举行集会等活动。这次,耆英只好告诉英国公使璞鼎查,现在不行了,百姓情绪过于激烈,只有等待公众的感情有所改变再说。璞鼎查由于对上次印度炮手愚蠢的暴行仍感到有点不安,就默认了耆英的意见。[62]

这以后有3年的安静时期。璞鼎查同耆英的关系发展得很好,没有必要挑起一项似乎不重要的事件;阿伯丁爵士不愿冒险;英国商会忙着计算利润,不想扰乱兴盛起来的广州贸易。当然,仍存在着小的冲突,但是彼此的良好愿望使和解成为可能。[63]

但是,1844年璞鼎查从公使的职位上退休。他的继任者是一位中国问题老手,约翰·弗朗西斯·德庇时爵士[64],他确认,英国在三元里没能征服暴民是鸦片战争中最大的错误之一。[65]在做了一年公使之后,他更加确信,进城的问题是中国人最敏感的问题。1845年3月22日,德庇时对耆英说,中国政府搪塞的时间已经太长了,《南京条约》的条款必须执行。耆英像以往一样回答他,群众的反对情绪太强烈,如果英国人进城,他不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德庇时受制于阿伯丁的告诫,不得不承认在过去几年中反对洋人的事件不断增多。但是,即使英国人不能正式进城,他们至少也可以要求中国对在乡间走动的英国人给予保护。在那些反洋人情绪特别激烈的小村子中,经过那里的英国人曾一次又一次地遭到辱骂、抢劫和被投以石子。

这以后,进行了六个月领事级的松散的会谈。詹姆士·马额峨领事于1845年6月首次同广州知府以及南海、番禺知县会见。中国方面坚持只有商馆周围地区是安全的散步场所。他们为他们的坚决看法辩护的理由很简单,条约补充条款中文本第六条规定,英国居民不能进入由中国地方官和英国领事“各就地方民情”[66]共同划定的通商口岸周围地面范围以外的地区。这一新的僵局持续了三个月,终于由于马额峨的软硬兼施,才使得两位知县同意在城外张贴官方告示,向百姓说明,外国商人已在广州经商二百年,给这一地区带来了很大好处;皇上决定和平相处,因为华夷共为一家;还有,像中国人一样,外国商人也喜欢活动,百姓不得妨碍他们的无害的旅行。[67]这些儒家说教丝毫也不能改变百姓的敌对情绪。而且,县官们只在很不显眼的地方贴了十张这样的告示。[68]马额峨对他们的不合作态度很生气,继续进行抗辩;南海县令只好坦白承认,官员们不敢表现得过分偏向洋人,那样会“惹起民愤”。他告诉马额峨,只有朝廷的谕旨才能改变民众这样一致的敌意,而这样的谕旨要三个月才能拿到。[69]马额峨弱于打出手中最后一张牌,他警告他的对手,如果进城问题再次拖延下去,英国就不把舟山还给中国。[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