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第33/38页)

  • 《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5页。京都那些负责守卫库房、巡护官衙的胥吏和随从,被允许住在官署之中。准许汉民白天来访此区,但不准过夜。后来,由于需要有人提供副食日用品,商人与店主便被允许在“鞑子城”居住了。又见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47页。​

  • 这里主要是对事实上的联姻的承认。1648年10月6日,多尔衮告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6页。八天后,摄政王对于种族通婚作了规定:凡希望嫁给汉人的满族官员之女需呈明户部,登记户口;希望嫁给满人的汉族官员之女也需报部登记;非官员家妇女许配满人听其自便,无须报部。并告诫满人务必合法结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许另占汉族妇女。同上书第四十卷,第467页。​

  • 《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6页。​

  • 《世祖实录》第二十卷,第21页,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7页。最初建立驻防旗兵的有:北直隶的顺德,山东的济南、德州、临清,江北地区的徐州,山西地区的路安、平阳和蒲州。​

  • 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124页(第一八六卷,第4—5页)。​

  • 张申道:《有城墙的都市的形态》,第92页。​

  • 郑天挺:《探集》,第175—176页;韩素瑞:《1774年的山东王伦起义》,第22、149页。​

  • 鲁很快升为总兵,在帮助收复陕西延安后,在家乡负责清军北直隶真定的防务《贰臣传》第十卷,第7—8页。山西、江南、陕西、甘肃的绿营兵组建于1645年;福建、两广、贵州与云南的绿营兵也分别在1650、1651、1658、1659年组建。曹凯夫:《三藩反对满洲统治的叛乱》,第36—42页;吴卫平:《八旗制度的兴衰》,第182页。​

  •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12页。​

  •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10页。​

  • 贺凯:《明朝的监察制度》,第38—39页。​

  •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2页。清朝在北京统治的第一年里,任命的巡抚中满人稍多于汉人;但是,在1645年与1651年之间平均63%的巡抚是汉人。1652年后,满人巡抚的比例又有上升,至1658年升至70%。至1669年,80%的巡抚是满人;1674年,90%的巡抚是满人。1690年,满人巡抚的比例又逐渐下降;至18世纪后期,达到了满汉各半。参见楢木野宣:《清代督抚满汉比率的变化》。​

  • 然而,在征服中国南部的过程中,这种控制招抚官员的方式被迫放弃。需要把他们派到离都城更远的地方去,给他们更大的机动性,所以,控制也因之松弛了。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又为“三藩”埋下了祸根。曹凯夫:《三藩反对满族统治的叛乱》,第39—40页。​

  • 当大顺军队过固关,向北京进发时,曾有意或无意地堵塞了居民水井。所以,在他们向西撤退时,落入农民手中的散兵游勇便被砍断了左手,作为报复。边大绥:《虎口余生记》。​

  • 陈永福即是常被认为是射瞎李自成一只眼睛的人,尽管实际上这是他的儿子陈德在1641年3月21日李自成围攻开封时射中的。当1642年10月开封府被洪水淹没时,陈设法乘船逃脱了;尔后,当1643年明朝官军与李自成农民军进行争夺潼关最后大决战时,他继续在孙传庭麾下指挥一翼。而在李自成击败孙、进入陕西后,陈率领几千最亲信的部队逃往山中。由于白广恩的苦劝,陈最后还是投降了起义军,尽管他认为他伤了李自成一目,会被其杀死。在他首次拜见李自成时,李宽恕了他,因为那天的战斗双方都在拼死相斗。陈的这一行动对许多同时降于李自成的明朝官员震动很大。张守常:《陈永福》,第64—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