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第35/38页)

  •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7页。皇太极与多尔衮都赋予御史以很大的进谏之责,但当给事中或监察官员直言抨击皇帝的过失时,他们却也常常为之恼怒。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3页;罗思·李:《早期满族国家的兴起》,第135页。1644与1647年间,御史们31次上疏陈述改进行政管理之策,多尔衮(勿论他性格如何)只反对过其中的三项建议。然而,他却驳回了他们的许多通常是缺乏证据的告发、检举。吕元驄:《清初的御史、摄政王和皇帝》,第83—84页。孙承泽在这一事件中并没有受到惩罚,事实上,1647年他又被擢为兵部侍郎了。《贰臣传》第十二卷,第28—29页。​

  • 张若麒,山东人,1631年进士。1642年与满洲人作战中国谎报战绩,遭人检举,论死系狱。后为李自成所释,并委以御史,负责山海关军事重镇。此后,降于多尔衮,任为顺天府丞。《贰臣传》第十二卷,第6—8页。​

  •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4页。然而,霸州县在1647与1649年间一直屡遭“贼匪”的袭击。《贰臣传》第八卷和《世祖实录》;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4—55页。从该世纪60年代初开始,沿大路和运河两岸植了树,但是茂密森林已不复存在,至少是天津与北京之间的铁路线两侧是如此,只有清东陵周围仍有森林​

  • 《贰臣传》第十卷,第29—31页。在接受清廷的宽赦之前,唐通在一片石被图赖这位攻陷过松山的英雄所战败,《清代著名政治家评述》,第98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1页。信送出之日为1644年9月6日。​

  • 同上书第八卷,第96页。1644年10月15日,唐通投降的消息传到了北京。​

  •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页。​

  • 金砺和雷兴的事迹见《清史稿》本传和《文献丛编》第三辑,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2—53页。​

  • 《贰臣传》第九卷,第27页。​

  • 同上书第一卷,第16页。​

  • 方大猷,浙江人,1637年进士,也是曾为李自成效过力的明朝官员之一,南明因此将他定入逆案。所以,他不可能返回本省,只得留在北京,加入了多尔衮的政府。他被授任盐法道,然后随侍郎王鳌永招抚山东,8月被擢为该省巡抚。《贰臣传》第十二卷,第9—11页。​

  •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9页。正如方对他的上司所解释的那样,山东的离心倾向是如此之强,以致官兵刚从一个“平定了的”地区转移到另一地区,原地区便又爆发了动乱。除非向该省多派兵力,否则要控制该省是不可能的。​

  •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上奏的时间是1644年10月1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页。​

  •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上奏的时间是1644年9月23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8页。​

  • 为了避免北京出现与主抚派意见对立的主剿派,杨允诺“贼匪”,只要他们“纳马匹、纳器械、塞其洞穴、毁寨撤营”,即可招安。尽管清兵设法让那些放归故里的战俘充当传声筒,广为传播朝廷的赦免允诺,但“招抚”仍然只是一个动摇不定的政策。杨方兴坚信,任何起义军都不能赦免。他认为,“屡抚屡叛,视若儿戏……必非一抚所能收拾者也。职一莅任,即思先剿后抚”。《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上书的时间为1644年10月1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5页。​

  •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5—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