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国家建构中的地方认同(第5/13页)
第三个历史时刻是晚清新政。晚清政治以富强为目标,学习西方的近代化,呈现出两个互相冲突的趋势:一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朝廷试图借助改革加强中央集权,提升政府的财政吸取能力;另一个以地方自治的名义,各省封疆大吏在地方士绅的支持下,力图实现地方的自主性。从洋务运动到晚清新政,都有这样的特点。如果说在1860年代的洋务运动中,地方实力派还刚刚形成的话,那么到了20世纪初的晚清新政,他们就已羽毛丰满了。任何一场改革,都是一场资源与权力再分配的过程。太平天国革命之后,中央与地方财政各自为政,各有一本账,户部无法干预地方收入支出,国库日益空虚。另一方面,督抚们集军事、行政、财政等地方大权于一身,形成尾大不掉、直逼朝廷之势。1900年北方闹义和团,朝廷向列强宣战,八国联军入侵,南方诸省在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袁世凯和盛宣怀的密谋之下,与外国签订《东南互保章程》,形成了一国之内中央主战、地方主和的咄咄奇事,如胡春惠所说:“就现代政治学主权不能分割的观念而言,此一情势下的中国,显然已不能称之为一个统一的国家。”[26]辛丑之后,朝廷决心搞新政,除了力图扭转衰落之势,实现国家强盛之外,加强中央集权,将督抚的地方军事和财政大权收缴到朝廷,也是重要的目标之一。然而,晚清末年的军事与财富重心已经从中央下移到地方,连强势的慈禧太后也未能做到这一点。慈禧死后,弱势的摄政王眼见中央大权旁落,试图强力推行,反而引起地方的反弹,最后招致革命而自取灭亡。对中央政府来说,仅仅握有地方大员的任免权并不足以掌控局面,一旦财权与军权下沉,财政日拙,国库空虚,军队蜕变为地方私家军,那么,藩镇割据、重新封建化将呈不可逆之势。
各省督抚原为朝廷命官,之所以能够与中央抗衡,除了有资源与军队之外,乃是得到了地方士绅的支持。督抚与士绅的关系,颇为微妙,在地方事务上,二者既有共享利益,也有权力之间的冲突,但面对朝廷的集权,士绅与督抚却是利益一致,在同一条战壕之中。[27]杜亚泉说:“前清督抚,常利用其中间地位,以施其狡狯之伎俩,当民气强盛时,豫揣中央之意旨必将屈从与舆论,则竭力鼓吹发扬民气,借人民之后援以抵抗中央。……清廷之失坠,其近因以此为著。”[28]地方士绅们虽然由血缘、乡缘等各种关系网络联为一体,但自从中世的世家大族和宋明的文人书院衰落之后,士绅阶层并无正式的组织系统,戊戌变法前后各种学会的兴起,使得士绅们开始有了自己的民间组织,这些组织虽为朝廷所忌讳,却多为地方督抚所公开或暗中支持,比如张謇为领袖的江苏省教育会,就是在江苏巡抚支持下的地方士绅组织,不仅掌控了江苏全省的教育文化事业,而且在晚清地方与全国的政治事件中扮演了核心作用。1909年各省谘议局和1910年资政院的成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机遇,自此士大夫阶层在体制内部获得了一个得到朝廷正式承认的政治参与空间。这一空间虽然还不是议会,只是民意咨询机构,却具有完备的组织系统和动员网络,随后的三次国会请愿运动就是以谘议局为龙头发动的。到了辛亥革命之前两年,乡村士绅搞地方自治,城市士绅发动立宪运动,地方上层士绅参与谘议局,国家级士绅进入资政院,[29]由此构成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从地方到中央、自下而上的全国性士绅网络。张謇又在上海筹建了各省谘议局联合会,这个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地方联合体的出现,使得上海成为北京之外的第二政治中心。
晚清以绅士为主体的国会请愿运动,背后有地方督抚的暗中支持,虽然打着立宪的旗号,其实是一次地方向中央进一步要权的运动。1909年之后,全国出现了“参与大爆炸”的局面,各个层面的地方势力蜂拥而起,要求介入地方与中央的政治事务。类似的情形,在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也出现过,在1880年代,以地方势力为背景的各政党风起云涌,要求参政。在伊藤博文、山县有朋等元老的主持下,经过充分的互动,于1889年正式制定了各方都能接受的明治宪法,成为德国式的君主立宪国。明治时期的日本之所以能够成功化解地方的参与压力,乃是有一批德高望重的元老,他们超越于各种地方利益和党派势力之上,以国家体制之外的枢密院为基础,设计和安排国家的重要事务,以立宪为中心,将各种地方与党派的参与力量收编到国会这一制度化的框架之内。而在辛亥革命前的中国,当面临地方士绅的“参与大爆炸”时,却没有伊藤博文那样能够在地方与朝廷之间斡旋、把握历史大方向的权威人物,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死了,张謇站在了地方士绅一边,袁世凯因为被革职对清廷记恨在心。在朝廷与士绅、中央与地方严重对立之际,没有深孚众望、超越中立的重心人物,而作为全国民意咨询机构的资政院,也严重地卷入到地方与中央的冲突之中。最终因为缺乏缓冲和调和的中间势力,由清廷收回地方铁路而引发的保路运动,成为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清廷这头愚蠢的骆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