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宦官横卧权力之榻的时代(第15/17页)

既然官员们都不值得信任,皇帝只能依靠身边的宦官。尤其是万历皇帝,经历过张居正大权独揽的时期,他与权力系统内的官僚早就没有了互相信任的关系。从明神宗全面掌权之后的官僚机构布局中可窥一斑,万历四十年(1612年)时,首辅只剩下叶向高一人。权力副手本来就少得可怜,而明神宗自己又不愿干活,通常情况是,官员的奏章递上去,他就留中不发。这样一来,许多问题根本得不到及时处理。

既然你皇帝都不拿自己的“家天下”当回事,作为官员又何苦操那份闲心。首辅叶向高索性也当起了甩手掌柜,请了一个长期病假,窝在家里闭门不出。而当时中央权力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只有吏部赵焕一位尚书,户、礼、工三部各有一位侍郎,都察院也整整八年没有配备正官。吏部尚书赵焕多次上疏请求补充缺少的官员,万历皇帝就是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焕写了个辞呈递上去,辞官不干了。

职能部门严重缺员,已经使政府机构陷入一种半瘫痪状态,而那些在位的阁臣,由于长期得不到皇帝的批示和接见,根本就没有办法开展工作。就信任度和个人情感而言,在大臣与宦官之间,万历皇帝更加倾向于宦官。

明神宗赋予宦官威权,其实就是出于权力掣肘的目的。一方面,抬高宦官的地位可以打击压制那些不听话的文官;另一方面,派到地方去的矿监、税使就像皇帝伸展到权力结构中的“触角”。作为坐镇权力中央的皇帝,他不可能完全了解全国各地的情况,而他又担心自己被蒙蔽。所以皇帝只好去寻找心腹之人来监视臣民的活动。宦官特务也由此成为明朝政治的一大特色。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万历皇帝派御马监太监陈奉到湖广(今湖南、湖北一带)地区征收店铺税,同时兼采办兴国州矿洞丹砂以及钱厂铸钱之事。

陈奉深入地方以后,胡作非为,仗势虐害百姓。他往往借口巡历,鞭笞官吏,抢劫行旅。陈奉待了五个月,就让当地老百姓恨不得食其肉、拆其骨。实际上,陈奉在地方祸害的不只是老百姓,还损害了地方官僚和士绅商人的利益。

明朝宦官在聚集财富上很有办法,不光那些握有实权的宦官能够大捞特捞,就是普通宦官也生财有道。在明朝宫廷内部设有许多内库,类似于皇家的专用小金库。这些小金库“专受四方任土之贡”,而这些来自地方的贡品都是皇家所需的必需品,其价值尤为可观。内库通常是由宦官掌握,各省解送内库的实物也是由宦官检验,认为质量合格才能入库,否则就拒绝接收,解送人员就会长期滞留在北京而不能完成任务。因此要想顺利完差入库,就必须贿赂这些宦官。此外,宦官还可以利用其他种种名目肆意勒索。

而宫中那些并无特权的宦官也可以利用宫中举行庆典或者兴建大的工程项目之时通过克扣或冒领钱物来满足自己的贪欲。时人沈德符曾指出:“修建皇家住所(宫殿),同样的工程要比民间多花费数百倍。我曾经听说乾清宫的窗槅坏了一扇,估价至五千金。扣除宦官的侵削和部吏员的回扣,真正用于维修的钱并不多。”

宦官们深居皇宫大内,他们的行为基本上不受外廷官员的监督和约束,他们的贪污手法也极其隐蔽。陈奉在没有被派往湖广地区之前,是宫中的御马监奉御。这是个非常有油水可捞的宦官职位。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御马监和司礼监一样都是极其重要的部门。这个职务可不光是管辖养马人员,同时还统领御马监人员组成的禁兵。由此可见,陈奉在皇宫大内也是炙手可热的人物。

在陈奉还没有到达湖广地区之前,当地的部分官员已经开始有所行动。地方官员之所以抵制矿监、税使,主要还是“抽水机原理”的效应。虽然到地方采矿收税的宦官都是由皇帝委派的,但皇帝自己也是个冤大头。权力管道抽上去的“金水银水”没有汇入帝国财政的水库,抽取的水在向上流的过程中,已经被宦官截留了,并且截的是主流,皇帝到手的只是十之二三的支流。

其实懂得“抽水机原理”的皇帝不在少数,万历也不傻,只是他为钱所困。在他感觉命不久矣的时候,他也曾提出废除矿监税使,这说明他看到了问题的本质。朱元璋当年就看透了这一点,他认为“(矿)利于官者少,损于民者多,不可开”。也就是说,开矿对于官府来说好处不大,却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官府得不到好处,那么官员得到的好处也就有限。老百姓得不到好处,还要承受伤害。在这种利益计算过程中,地方是只见付出不见回报,而十之七八的利益都落到了矿监的私人腰包里,朝廷得到的是很少一部分,当地百姓还要承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