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毛泽东眼中走进苏区(第11/18页)
许多论者都强调清末以来社会鼎革造成乡村秩序变化,豪强劣绅取得对乡村控制权从而激化了乡村矛盾,蒋介石就曾谈道:“从前社会,有秀才地方,以秀才为领袖,有举人地方,以举人为领袖,现无此种人,社会因失中心。”[176]究其实,这样的说法不无似是而非之处。固然,由于科举的取消,从前的功名权威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但也应注意到,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的变化需时很长,论者指出的科举停止后乡村文化网络的衰落,其过程绝非一二十年就可以完成,事实上,从科举成名到成为乡绅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科举的停止也并未根本上改变国人力学求仕的观念。在科举停止后的几十年间,这一因素尚不足以造成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根本变化。李怀印通过对晚清和民国时期农村社会的实证研究发现:“尽管实行了行政改革,在晚清和民国时期,农民社群仍保持原状。毫不奇怪,原有的社会关系、准则和价值观继续形塑着乡村领导层。”[177]尤其在赣南、闽西这一较为封闭的环境中,传统乡绅的控制地位更难迅速改变和动摇。关键在于,我们既不应理想化地看待传统乡绅的作为,因为乡绅的权力没有直接的制约因素,其良否相当程度上依靠其本身的道德精神力量;同时也不必对之妖魔化,因为作为一种更多的是自发形成的社会力量,其权力行使尚须遵守社会规约,何况农村社会价值观念比较单纯,权力的行使并不复杂。事实上,不同的文献常常提供出两极化的描绘,如瑞金九堡密溪村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社会景象:“邑著姓罗氏世居之,越今五百余年,无异姓杂处。凡壤畴山林在望者,皆其所有,未尝有一外姓。户口数千丁,无巨富,亦无甚贫。遍室皆闻弦诵,四野悉勤耕种。”[178]这样的描述虽然不无理想化的成分,但也确有许多的文献和记载可资佐证。不过,我们也绝不可以忽略关于绅权的另外一种描述,尤其当这些描述本身就来自国民党人时,比如,蒋经国后来主政赣南时,曾把传统赣南社会视作土豪劣绅“坏人掌握”,[179]而陈诚到江西后也发现地方土劣与官厅勾结,在募兵时的种种劣行:
一、招募夫役,军队委托县政府或公安局,而公安局委之地方绅士,层层相委,弊端百出。雇夫一名,地方照例应筹垫安家费二十元,官厅借此可以搜刮地方,而地方豪绅借此可以从中渔利。此其一。
二、地方派款,官厅与土劣勾结,豪富之家尽可幸免,而被征发者多系贫寒无告之小民。此其二。
三、地方既已筹措安家费,招募一次,地方即受一次损失。人民以财力来帮助军队,夫役实际得不到利益,大半被警察侵吞。此其三。
四、夫役中,有黠者与懦者之分。黠者或可得沾此二十元,懦者分文没有,反为强迫被拉。此其四。
五、长警招募夫役,竟存中饱与压榨,不问体力,劳动者招募故向穿长衫与文弱之人为难,藉此可受贿了事。此其五。
六、公安制度不良,警役专事敲诈,警士保障豪劣,压迫小民,已为不可否认之事。此其六。[180]
虽然,即便是国民党人的自省,也未必就一定可以奉为信史,但其说服力终究要大一些,民众在这其中感受到的压力和不平绵绵难绝。如果我们先定存在着一种革命趋势的话,或许就在历史的这些重重迷雾中,革命已经在不断添加着自己的砝码。
(5)农民负担
和宗族、士绅的影响相比,在赣南、闽西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当时普通农民更感困扰的是政治的不安定及随之而来的各种骚扰。清末以来,由于内外环境恶化遭遇的财政经济压力及民国初期的政治混乱,国家及各级政权对农村的财政需索明显加大。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正税基本保持稳定同时,各种附加税和摊派又有增加。“国府奠都南京后,田赋划归地方税收,田赋征收之权,操之于地方,于是附税之增高,逐年随地方费用而俱增。至今八年,省方附加于上,县地方驻军及乡镇公所附加于下,因以附税日重,演成今日惊人之数目。”[181]就正税具体数据看,江西全省田赋正税平均每亩征收约0.275元。[182]赣南因为产量相对较低,征收标准普遍低于赣中、赣北,像瑞金、宁都、兴国、赣县分别是每亩0.074、0.183、0.248、0.23元;均低于全省均值,于都较高,为0.304元。[183]具体到每个人头,江西统计的43县人均负担税额约0.84元,[184]福建统计的44县人均负担约0.79元。[185]从县域看,黎川县田赋额度为114973元,和其苏维埃革命前的13万多人口衡量,平均每人不到一元。[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