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二:秦汉冠服体制的特点(第6/26页)
汉朝的军人和武官戴武弁。这武弁,很容易与礼书中的“皮弁”联系起来。但用作礼帽、居冠礼“三加”之一的皮弁,是白鹿皮做的;秦汉武冠却是漆纱做的,来自实用军帽(49)。王国维说汉代的武弁“疑或用周世之弁”(50),而我们觉得,武弁与礼书所记载的礼帽“皮弁”,也没有直接的源流关系。总之,进贤冠与武弁都有非常实用的来源,它们分别成为文官与武官之冠,乃是战国秦汉文武分途的直接结果,是文吏和军吏两个新兴群体由微而显、成长壮大的结果。
汉代冠服中的分等元素,主要就是进贤冠的一梁、二梁、三梁了(51),由此造成了“级别分等”。一梁、二梁、三梁的“三分法”比较粗略。首先是分等粗略,明清补服分为9等,密度就高了3倍。其次用来分等的服饰元素之粗略,只有冠梁而已,而唐宋明清的冠服上,就用众多服饰元素去体现等级差别。秦汉天子服通天冠,诸王服远游冠。高山冠与通天冠、远游冠样子差不了多少,属于一个系列。天子也服高山冠(52),谒者、仆射、太子洗马也服高山冠,跟天子差不了多少。后来魏明帝把高山冠的样子改了,就是因为它跟通天冠相似,造成了君臣无别。又,巧士冠也很像高山冠,只不过高山冠高九寸,而巧士冠或高七寸、或高五寸而已,七寸的黄门从官服,五寸的扫除从官服(53)。就是说皇帝身边有一群从官,他们的冠服乍看上去跟皇帝很相似。官服上的佩玉、印绶也有等级。但总的说来,在充分利用服饰元素以区分等级上,汉廷“前修未密”,远不像后代王朝“后出转精”。
秦汉冠服体现了一种“不同冠服用于不同事务或人群”的精神。如宗庙祭祀,用长冠;辟雍大射,公卿、诸侯、大夫用委貌冠,执事者冠皮弁;祠天地五郊明堂,云翘舞乐人服爵弁;天地、五郊、明堂之礼,育命舞乐人服建华冠;宗庙、大予、八佾、四时五行,乐人服方山冠;郊天,宦官黄门四人服巧士冠,等等。“职事分类”的色彩,显然是很浓重的。文官用进贤冠、服黑,武官用武冠、服赤,也是“职事分类”重要体现之一。这是战国以来官制“文武分途”的直接结果。学者有时会为某官是文是武而费神辨析,其实那时不妨看看冠服,就一目了然了。“职事分类”方面的安排,又如法官专有其服,侍御史、廷尉正监平等官员服法冠;又如宫殿门吏仆射服却非冠,卫士服却敌冠,司马殿门大难卫士(大难即大傩)服樊哙冠;等等。秦汉的侍从及郎官属“宦皇帝者”职类,后来叫“郎从官”。侍从如侍中、中常侍,以武冠加金珰、附蝉、貂尾;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中郎将、羽林左右监及虎贲、武骑,皆服鹖冠;郎官服鵔鸃冠。侍中、郎官的鹖冠、鵔鸃冠,本属武冠服类;但武官服赤,郎从官却是服黑的(54)。宿卫郎官服黑,系先秦传统,先秦的宿卫士官被称为“黑衣之数”。那么“宦皇帝者”那个职类的特殊性,在冠服上也体现出来了。
不同职事承担者使用不同冠服,也就是“因职而冠”了。《续汉书·舆服志下》:“安帝立皇太子,太子谒高祖庙、世祖庙,门大夫从,冠两梁进贤;洗马冠高山。罢庙,侍御史任方奏请非乘从时,皆冠一梁,不宜以为常服。事下有司。尚书陈忠奏:‘门大夫职如谏大夫,洗马职如谒者,故皆服其服,先帝之旧也。方言可寝。’奏可。”任方认为,“非乘从时”即非陪同太子的时候,门大夫、洗马应戴一梁冠,这是从“分等”角度立论的;而陈忠所谓“皆服其服”,却是从“分类”着眼的。从职类上说,“门大夫职如谏大夫”,所以让门大夫戴进贤两梁冠;“洗马职如谒者”,所以让洗马戴高山冠;而且不管“乘从”与否,各种场合“皆服其服”。皇帝采纳了陈忠的意见,因为依秦汉观念,冠服更多地与职类相关,应依职类而定。
杂色人等各有其服,后世也是如此,甚至更严更繁了;但杂服在冠服体制中的分量,或说冠服主体部分的重心所在,各代却不相同。在《续汉书·舆服志》中,杂色人等的冠服,首先是作为“冠”之一种而与其余诸冠并列的,然后再叙其服,再叙服其冠服之事和服其冠服之人;而那些事、那些人,有些在后世看来是较为微末的。像服却非冠的宫殿门吏仆射,服樊哙冠的司马殿门大难卫士,即是。宫殿门吏仆射、司马殿门大难卫士从地位来说微不足道,没法跟大臣比;但他们的却非冠、樊哙冠作为冠之一种,堂而皇之地跟进贤冠、獬豸冠、高山冠等比肩并列了。又如巧士冠,仅4个宦官在郊天时服用,但因巧士冠也是王朝的冠之一种,所以就与大臣之冠列在一块了。后代典章就不同了,先叙人的类别,再叙其冠其服的类别;杂色人等的冠服,与品官分叙。帝国前期的“以冠为纲”叙述模式,既体现了古老的“重冠”观念,又较多顺应了冠本身的差异,即“自然差异”,所以在法典与史志中,有一种冠就列上一种冠;而后代典章则是“以人为本”的,冠服体制全面服从官僚等级,杂色人等之服不与品官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