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中国国民性探源 第十三章 先秦:专制的源头(第13/24页)

我们可以大致确定,大禹通过禅让登上权力之巅的时候,他领导的仍然是由于治水等需要联合在一起的部族联合体,“四岳”“十二牧”组成的部族会议仍然如尧舜时代一样发挥着作用。不过,由于前无古人的“拯民于水火之中”的巨大治水功劳,禹的威望是尧舜所不能比拟的。各个部族都对他感激涕零,既崇拜他的功绩,也被他“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的道德力量所征服。

而在治水之后,他又成功地领导部族联合,彻底战胜了一直与中原部族为敌的三苗部落,获得了更大的权威。通过大规模战争,他在联合体之内建立了更严格、更有效的纪律与集权。在禹的统治后期,他已经在部落联合体内建立起了相当高的专制权威。《左传》记载:大禹在征服各部之后,“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就是说,他命各地首领到涂山来朝拜他,并且要携带方物,以示服从。《史记·夏本纪》云:“自虞、夏时,贡赋备矣。”也就是说,在大禹之时,已经确立了贡赋制度,各地部落,须向联盟中央交纳十一之税,以供治水及军事之用。而财政、军事大权牢牢掌握在强人禹之手。通过这种方式,禹聚敛了大量财富,他的部落很快成了诸部落中军事和财富实力最强的一个。在这种情况下,禹产生传位于子的想法是很正常的,因为他十分清楚权力能给人带来什么。不过,他不会明目张胆地冒破坏禅让制之罪名,他采取的手段很巧妙,那就是大力培植自己的儿子启的势力。《史记·燕召公世家》说:“禹荐益,已而以启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乎天下,传之益,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也就是说,大禹当初虽然推荐益为接班人,却任命启为官员。到了老年,大禹认为启的势力还不足以名正言顺地统治天下,于是传给了益。不过,由于多年经营和培植,“势重尽在启也”,启马上就联合众人攻打益,夺取了权力。因此,天下人说禹名义上传位于益,实际上却令自己的儿子启自取之。

破坏禅让制当然会引起部族联盟的分裂。西方的有扈氏(位于陕西省户县)马上起兵反对。有扈氏一叛变,启马上进行镇压。他召集的是自己部族人组成的军队。在向全军发布总动员令时,他说:“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与则孥戮汝。”意思是说一切不为战争卖命冲杀的人,不仅本人要被处死,而且他的妻妇和孩子都要一同被处死。而卖命的人,则可以被“赏于祖”,在祖先神位面前获得赏赐,以表彰他对夏族的贡献。由此可以看出,夏启夺取最高权力,主要依靠的就是宗族的力量。他的君权很大程度上是直接从族权演变而来的。从夏代国家的产生过程,我们可以清晰看出,中国国家的产生,是一个直接化国为家的过程。

从此,权力由天下公器而成为一族之私有,启也就由一族之族长而成为全国之元首。“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任能,讲信修睦”的民主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人性中的自私与恶最终战胜了公平和正义,从此“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人们把权力当成私有物,传给自己的后代,同时建立起高大的城墙来保护自己通过军事剥削而获得的财货。

不过,虽然实现了形式上的家天下,中国历史上首个国家夏朝的专制主义统治是十分软弱和幼稚的。这是因为专制技术的发育需要一个过程。在夏代,各部落对中央政权的出现并不习惯,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也缺乏经验。它没有发明分封制度,无法实现对其他部落的直接控制。因此夏代虽然已经是国家,但是仍然保留了部落联合体的诸多特征:夏的天下共主地位主要是名义上的,它只对夏族部落的地域有绝对的控制权,其他部落只要承认夏政权的正统性,并向中央政权定期交纳贡物,就可以基本不受干涉地进行自我管理。因此,夏王朝和尧舜禹时代最根本的区别只在于帝系的传递由选贤立能变成了父死子继而已。夏代中央政权所依靠的主要是自己原来部落的支持,一直不甚强大,甚至建立不久,启的儿子太康就被后羿赶下了王位,经过数代混乱,直到少康之时才复国。经此一变,夏代的国王对天下“万国”的统治更是只剩下名义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