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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拿定了主意,顿感如释重负,像去了一块心病。我几乎有点盼望着开舞会了。说不定我和克拉丽斯一样,能够高高兴兴玩个痛快。

第二天早晨,我给那家裁缝店写了封信,随信寄去了临摹的图样。对方的回信十分叫人满意,满纸的客气话,说对我的订货深感荣幸,他们立刻动手缝制衣服,并负责准备假发套。

克拉丽斯激动得难以控制自己。随着那个辉煌日子的迫近,我也染上了舞会狂热症。贾尔斯和比阿特丽斯将在曼德利留宿,但幸好再无他人,不过,有许多客人将留下用晚餐。我以为开这样的舞会,家里肯定会留下大批宾客过夜,可迈克西姆却决定不那样做。“光举办舞会就已经够耗精力的了。”他这样说道。不知他只是在为我考虑,还是真的像他所声称的那样讨厌宾客盈门的场面。我常听人说,过去曼德利办舞会,总是人满为患,连浴室里和沙发上都睡着人。而今偌大的一幢房子里,留宿的客人却屈指可数,算算也只有比阿特丽斯和贾尔斯两人。

曼德利开始换上了崭新的喜气洋洋的面貌。工匠们来到大厅里铺设舞池;客厅里的一些家具被搬了出去,以便靠墙根摆放长条自助餐桌;游廊上和玫瑰花园里张灯结彩。不管到哪里,都会看到筹备舞会的忙碌景象。到处都是庄园里打杂帮工的人,弗兰克几乎天天来吃午饭。仆人们议论的净是舞会的事,弗里思昂首挺胸地走来走去,仿佛整个舞会都靠他一人独力支撑。罗伯特掉了魂似的丢三落四,午饭时不是忘送餐巾就是忘上菜肴。他的神色焦虑不安,像是忙着赶火车。那两条狗却情绪低落。杰斯珀夹着尾巴在大厅里转悠,见了打杂的张口就咬。它总是站在游廊上狂吠,然后就发疯似的冲到草坪的一个角落,暴躁地把青草往嘴里送。丹夫人从不跟我照面儿,但我始终能觉察到她的存在。工人们在客厅里布置长条桌时,可以听得到她的声音,在大厅里铺设舞池时,也是她在发号施令。每次我到场,她总是先我一步离开,只能瞥见她的裙角轻拂门槛,或者听见楼梯上她的脚步声。我是一个酒囊饭袋,谁的忙也帮不上。我无所事事地这儿走走那儿转转,老是碍别人的事。“请让让,夫人。”我听到背后有人这么说,他背着两把椅子,脸上淌着热汗,从我身边经过时冲我抱歉地笑笑。

“实在对不起。”我会慌忙闪到一旁说。随后,为了掩饰自己的游手好闲,我会建议:“我帮帮你吧?把椅子放到藏书室怎么样?”那人露出困惑的神情回答:“丹弗斯夫人吩咐我们把椅子送到后屋不碍事的地方,夫人。”

“噢,”我说,“当然,当然,我好糊涂呀。就按她说的送到后边吧。”我匆匆忙忙地走开,嘴里含含糊糊地说要找纸笔什么的,企图蒙骗人,让他觉得我很忙,但只是枉费心机。他穿过大厅时表情惊讶,我一看就知道自己的小聪明并没有欺瞒住他。

伟大的日子终于来临了。拂晓时分,大雾弥漫,天空阴沉沉的,但晴雨表的水银柱却居高不下,打消了我们的顾虑。浓雾倒是一个好的征兆。果然不出迈克西姆所料,十二点左右迷雾散尽,顿时天空晴朗,万里无云,阳光明媚,好一个宁静的夏日。整整一个上午,花匠们忙着往屋里运送鲜花,有今年最后一批白色紫丁香,有五英尺高的羽扁豆花和飞燕草,有数以百计的玫瑰花以及各种类型的百合。

丹夫人最后终于露了面,镇定自若、从容不迫地指挥花匠们摆花。她自己也整理花束,用敏捷、灵巧的手指插花。我看她看得入了迷,但见她插了一瓶又一瓶,亲自把鲜花从花房送往客厅,摆到屋里的各个角落。她摆的花疏密得当,色彩恰到好处,而需要庄重气氛的地方则一瓶花也不摆。

为了不碍别人的手脚,我和迈克西姆跑到办事处隔壁——弗兰克的光棍汉寓所里用午餐。我们三个插科打诨,谈笑风生,像是参加完葬礼后需要放松一下。我们开的玩笑漫无目的,空洞无物,因为我们心里老在想几个小时后将要发生的事。我的感受就跟结婚那天上午一样,沉甸甸的,觉得木已成舟、覆水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