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洗儿怨(二)(第3/4页)
见他眉眼含笑,她心下一动,忍不住问道:“子安,你今日似乎格外开心?”
等墨迹干透的间隙,徐寄春将黄衫客昨夜见闻,原原本本说与她听。
言毕,他学着她的样子,歪头托腮,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看着看着,眼中笑意褪去,他的眉宇间笼上一层阴云:“黄兄说,你剩下的魂魄亦成了鬼。若她知晓你将与我成亲,会不会不要我?”
十八娘抬手去摸他的眉心,试图抚平那点郁结:“傻子安,十八娘会喜欢你,谢元窈肯定也会喜欢你。”
徐寄春:“过几日,我便去邙山后山探一探。”
十八娘:“我陪你,我替你望风。”
余下半日,徐寄春批阅了几件旧案,又亲自提审了一桩新呈的奇案:兴艺坊民朱有福年前击鼓鸣冤,称养了多年的女儿,并非自己的亲生骨肉。
据朱有福陈情:十年前,其妻吴氏产后血崩而亡,只保下女儿朱春娘。
可女儿朱春娘日渐长大,模样却越显蹊跷。
观其眉眼口鼻,既不像父亲朱有福,亦不似亡母。
邻里窃窃,皆道朱家这笔血脉账,怕是有些糊涂。
徐寄春的目光在朱有福与朱春娘脸上来回扫过,面露尴尬,温声劝道:“儿女相貌,未必皆肖双亲。朱有福,你或许是多心了。”
“彩姑,过来!”朱有福见他犹是不信,急急招手叫来长女朱彩姑,让两姐妹并排而立,“大人请看,此乃亡妻所出的长女。两姐妹仅差三岁,却无一处相似!”
十八娘好奇地凑到两姐妹跟前,细细比对。
怪哉。
明明血脉同源,年岁也相差无几。
可两人的相貌却迥然不同,毫无血缘相连的痕迹,全然不似姐妹。
徐寄春按下心中诧异,斟酌道:“朱有福,人之相貌如枝头花开,形态各异。若仅以皮相揣度血缘,恐伤天伦。”
话音未落,朱有福搂过两个女儿,重重跪地:“大人,外头风言风语传得沸沸扬扬,小人与女儿已无活路。恳请大人彻查,若春娘是小人骨血,请大人昭告四方,以正小人亡妻之名;若不是,也求一个铁证,让小人……让小人死心!”
他与亡妻恩爱多年,怎会不信她的清白?
可乡邻个个言之凿凿,背后更是指指点点,他实在不忍亡妻拼了性命为他生下的女儿,被人戳着脊梁骨辱骂为孽种。
按律,此案属户婚田土之讼,不该越级呈报至刑部。
徐寄春找到经手的员外郎:“户婚田土,例归有司自理。此案为何破例,上报刑部?”
员外郎从架上寻出对应卷宗,双手呈上:“大人请看。此案在洛水县审理时,县尉发现当年为吴氏接生的稳婆郑顺娘,竟早有案底。”
徐寄春接过卷宗,与十八娘一同端详。
其上旧案,乃是一桩盗婴案。
两年前,城外庆来村。
张家媳妇赵氏临盆在即,因胎位不正,其夫张五郎特意请来稳婆郑顺娘。
煎熬两个时辰,郑顺娘抱出一死婴,只道母子俱亡,便收拾东西欲走。
张五郎慌忙冲进产房,却发现妻子赵氏尚有一口微息,用尽最后力气挤出几个字:“孩子活着……被她换走了……”
待张五郎带人追上,郑顺娘见势不妙,撒手丢下竹篮,逃之夭夭。
竹篮内,赫然藏着一个通体血污、气息微弱的男婴。
张五郎告至官府,经多方查证,真相水落石出:原是郑顺娘嫌接生钱少,遂利用接生之便以死婴或女婴换健康男婴,再转手贩卖。为掩罪行,她常在接生时暗下毒手,致多名产妇血崩而亡。
官府追索两年,一无所获。
两日前,有人报官称:城外荒林深处,发现一具身首分离的残骸。
作作反复勘验,又经郑顺娘往日邻里指认。
最终证实:残骸正是消失两年的郑顺娘。
一桩简单的血脉疑案,随着郑顺娘之死,变成一桩骇人听闻的杀人命案。
洛水县衙深知人命关天,当即将朱有福收押,连同先前盗婴案的卷宗,一并呈递刑部。
仵作验明:郑顺娘系生前被利刃断首。
十八娘:“如此狠绝手法,不像寻常劫杀,更像是复仇。”
徐寄春顺嘴接道:“抑或是买家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