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洗儿怨(三)
韩柘所赠的那枚印章, 一直藏在家中隐蔽处。
得知袁中丞的来意,徐寄春一路小跑回家。
先是自衣柜深处寻出印章,握在手中;再换上一身整洁常服, 又特意拎上一壶酒,折返回钟离观的宅子。
借案头烛火,袁中丞将那枚印章拢在掌心,慢慢端详。
直至看清某一处细节,他神色一松, 含笑递回:“徐大人见谅。此案非同小可,老夫必须谨慎行事。”
见二人已接上话, 清虚道长拂尘一扬,径自推门离去。
门扉合拢的轻响过后,房中只剩分坐东西的徐寄春与袁中丞,以及坐在两人中间, 眼含期待的十八娘。
徐寄春:“袁公,你查到了什么?”
袁中丞反问他:“你身为刑部侍郎, 又查到了什么?”
“谢元嘉经手的所有旧案卷宗, 学生逐一翻过……”话至此处,徐寄春揉着眉心摇了摇头,“无一有疑。”
袁中丞语气平淡:“此案不归刑部。”
徐寄春一怔:“既不归刑部, 又怎会与谢元嘉有关?”
“因为……背后出主意的是他。”
“袁公, 到底是什么案子?”
“永和十六年, 兴州舞弊案。”
永和十五年,值孝德太后七十圣寿。
先帝为贺慈寿,兼示求贤之意,特诏增开恩科。
永和十六年殿试当日,兴州籍考生庄晦见先帝御驾巡过案前, 突然掷笔于地。而后,他迎着天威,挺身昂首,当众高声揭发其叔父兴州刺史俞寿收受贿赂。
先帝惊怒交加,命金吾卫将庄晦收押,敕命御史台严查庄晦所言。
经两月彻查,俞寿受贿案水落石出。
然案情并未止步于此,反倒牵扯出一桩震惊朝野的舞弊案。
原来,殿试之上朗声揭弊的“庄晦”,实为兴州刺史俞寿之侄俞策。而真正的庄晦,早在永和十五年冬月,便因坚持入京揭发科场舞弊,被其义父庄酉活活勒死。
俞策,不过是借了庄晦的名,顶了庄晦的命。
“入京前,夫子曾与学生论及此事。”提及兴州舞弊案,徐寄春可谓印象深刻,“语及庄酉,夫子拍案而起,称‘其人之恶,恐不止人面兽心四字可概’。”
袁中丞深以为然:“尊师真知灼见。庄酉那厮,多年来假私塾之名,收容好学孤童,实则利用孤儿专营替考,从中渔利。经办此案的同僚后来同老夫说,从庄家地窖起出的金银财帛,清点三日方尽。”
在兴州一带,官绅权贵间,自有一条心照不宣的科举门路。
自童生至秀才,乃至举子。
只消备足金银,庄酉自会为你周全打点。
庄酉,乃兴州鸣水县的一个乡野私塾先生。
此人在鸣水县颇有善名,时常将那些聪慧好学的孤儿领回自己的私塾,认作义子,供其衣食,亲自教他们读书明理,仿佛视如己出。
庄酉深谙苦肉计之妙。
每与收养的孤儿独处,他必定会提及自身窘境:“义父为了拉扯你们这群孩子,家业早已掏空。如今债台高筑,不知何日才能还清啊……”
说罢,他还会掰着指头,算那些根本不存在的陈年旧债。
在日复一日的“报恩教诲”下,孤儿们对庄酉唯命是从,个个争相泣告,誓要考取功名以报如山重恩。
可等这些孤儿长大,等待他们的并非出路,而是一次接一次见不得光的替考,成为他人青云路上的傀儡。
孤儿中最聪明者,当属庄晦。
为报义父庄酉的养育深恩,他接连五年提笔,为那些纨绔子弟替考。
唯独他自己的前程,一片模糊。
永和十五年,已近而立的庄晦终于得偿所愿,通过乡试成了举子。
他高兴地回家报喜,可义父庄酉听完,却颓然坐下,愁苦道:“债主已上门围堵,若五日内再无银子,私塾便要易主。”
为了私塾、为了报恩、为了尚未长大的弟弟们有遮风避雨的屋檐……庄晦让渡功名,从落第的刺史之侄俞策处,换得一笔巨财。
一日,庄晦偶然瞥见一位弟弟,在纸上反复书写某权贵子弟的名讳。
追问之下,弟弟才嗫嚅着道出原委:“义父说债主整日找他要钱,私塾快撑不下去了,让我去替考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