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重复(第16/52页)
「这种事儿常有。你是个孤儿?」
「我想是这样。可能是个私生子。是这所房子吗?」拉撒路停在离他-他们家只隔一幢房子的地方。
「再过去一幢,门廊灯亮的那一个。」
拉撒路让车向前滑动了一段距离,停下车子。「很高兴认识你,约翰逊先生。」
「别急。那些照顾你的人,叫布兰松?他们是哪里人?」
「『布兰松』是我从日历上随便挑的一个名字。我觉得它比『特德·琼斯』或者『特德·史密斯』好听一些。我可能出生在这个州的南部。但是连这个我都无法确认。」
「是吗?我以前在那边行过医。是哪个县?」
(我知道你在那边待过,外公,所以我得小心一些了。)「格林县。我不是说我出生在那里;只是他们告诉我,我是从斯普林菲尔德的一家孤儿院领养的。」
「看来不可能是我给你接生的;我行医的地方在那里北边很远的地方。嗯,但我们可能是亲戚。」
「啊?我是想说,『什么,约翰逊医生?』」
「别叫我『医生』,特德;我不再给孕妇接生以后,我就不用这个称呼了。我的意思是: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吃了一惊。你和我的哥哥爱德华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在圣路易和旧金山当工程师,后来有一天制动器失灵,结束了他碌碌无为的一生。他在福特斯科特、圣路易、威奇塔、孟菲斯都有情人;没有理由认为在斯普林菲尔德没有。可能真是这样。」
拉撒路笑了起来。「那么我应该叫你『叔叔』了?」
「随你的便吧。」
「哦,还是不叫吧。无论是怎么回事,我们反正没有办法证明。但是能有一个家真不错。」
「孩子,别再为这种事耿耿于怀了。我这样的乡村医生知道,像这种不幸实在太多了,比绝大多数人想象的多得多。很多伟大人物都是这种情形,随便说两个: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里奥纳多·达·芬奇。所以尽管抬头挺胸做人,蔑视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我看到门廊灯还亮着;想不想进来喝杯咖啡?」
「哦,我不想麻烦你,或者打扰你的家人。」
「你放心,不会的。我女儿总是给我把咖啡壶留在厨房。如果她碰巧穿着睡衣下楼来——这不太可能发生——她会飞快地跑回后面的楼梯上,转眼间就盛装出现,快得像听到火警铃声的消防骑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来吧。」
艾拉·约翰逊打开前门门锁,边开门边喊道:「莫琳!有个客人和我一起回来了。」
「进来吧,父亲。」史密斯夫人微笑着站在走廊里迎接他们,神态安祥而又高贵,穿戴得好像一直等着来访者到来一样。拉撒路努力压抑着自己兴奋的心情。
「莫琳,这是西奥多[5]·布兰松。这是我的女儿,特德——布莱恩·史密斯太太。」
她伸出手,「非常欢迎你,布兰松先生。」史密斯夫人热情地说,声音富于磁性,让拉撒路想起了塔玛拉。
拉撒路轻轻握住她的手,激动得指尖发麻,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没有深深地鞠一个躬,亲吻那只手。他强迫自己只是略微欠了欠身,然后立刻放开那只手。「我很荣幸,史密斯太太。」
「请进来坐吧。」
「谢谢你,但已经很晚了,我只是在回家路上捎了你父亲一程。」
「这么快就要走吗?你不会打扰我们的,我只是在补袜子,读《家庭妇女杂志》,没什么要紧的。」
「莫琳,我答应布兰松先生请他喝一杯咖啡。他把我从象棋俱乐部捎了过来,要不我就要被淋透了。」
「好的,父亲,马上就好。请帮他拿一下帽子,让他坐下来。」她微笑着离开了。
拉撒路按照外公的指示在客厅坐下,趁母亲不在的时候让自己平静下来。他环顾四周,觉得除了房间比印象中的小一些以外,一切都和他记忆中的差不多:一架立式钢琴,她曾经教他弹过;带一个煤气火嘴的壁炉,壁炉架上斜放着一面镜子;玻璃门的组合书架;厚重的窗帘和蕾丝花边纱帘;父母亲的结婚照镶在带有心形和花状图案的结婚证上,旁边是米勒名画《拾穗人》的复制品,还有其他一些大大小小的画;一把摇椅,一张带脚凳的摇床,长椅,带扶手的椅子,桌子,台灯。家具不是橡木的,就是枫木的,放在房间里显得很拥挤。拉撒路感觉像是回到了家;就连壁纸看起来都那么熟悉亲切。唯一让他有些不自在的是,外公让他坐下的那把椅子是他父亲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