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非内部的内战(第7/9页)
洛克对内战的理解正是格劳秀斯所说的“混合”战争,一边是“公共权力”,但是人民代表权威而不是统治者。因此,这永远都不会是一种双方都具有正义性的战争。从这个意义上说,洛克甚至比霍布斯还要激进,对罗马将国境之内、公民之间发生的战争称为内战的这个传统进行了否认。对于洛克来说,内战导致共和国的灭亡,公民社会的崩溃——文明的退出——直到合法权威得以恢复。洛克明确地表达,这样的恢复是发生在1688年,他将其称为“教皇制和奴隶制给我们送来了奥兰治亲王”——也就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婿[1]奥兰治的威廉亲王。在著名的没有流血冲突的“光荣革命”中,他与妻子玛丽一起登上王位。[62]
洛克是否会认为“光荣革命”是17世纪英国的最后一次内战,甚至不是内战呢?这似乎不太可能。与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内战或中世纪及现代欧洲早期的内战不同,“光荣革命”是相对短暂的,迅速得到了解决,且未再次发生。最近历史学家把“光荣革命”看作没有先例的英国内战:“在1688年确实没有内战,没有战斗,也就是说,几乎没有流血事件,不像1642—1646年那样武装暴力频繁爆发。”如果说“光荣革命”是“第四次”英国内战,那么,按传统的观点,其他三次发生在1641—1649年之间,而发生在1688年的最后几个月的“光荣革命”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63]“光荣革命”可能是结束一切内战的英国内战:这场派系斗争中,双方都有军队,但没有领土,没有任何军事冲突(至少在英国土地上是如此)。取而代之的是在流血冲突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把权力从一个党派转移到另一个党派:这可能是一个发生在“公民内部”的事件,但不是一场战争。
与洛克同时代的英国贵族、共和主义思想家阿尔杰农·西德尼(Algernon Sidney,1623—1683)对内战不可避免这种观点颇为不屑。西德尼,和霍布斯、洛克一样,一直积极地参与“排斥法案”运动,但是他从政治反抗理论转向了实践,并于1683年因参与了反对国王的阴谋而被处决。他可能认为这样的阴谋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可以说,与君主政权所带来的更大冲突相比,这种阴谋更可取。在他死后才出版的论文《论政府》(Discourses Concerning Government,1698)中,他写道:“所有的君主制国家都受到内战的折磨”,“但是,共和制国家没有那么多内战的困扰”。事实上,正如他那一章的标题所写的那样:“相较于君主制,共和政府不易受内部混乱的影响;越能巧妙地管理内乱,就越容易恢复。”在他看来,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君主制下的继承人和继承权存在着破坏性分歧,而非君主制度没有受到这种困扰。[64]
西德尼通过对历史上所有暴力骚乱的详细分析来展示这一区别:国王统治下的以色列,君主制的波斯王国、罗马、法国、西班牙和英国。例如,在法国,王位继承权引起了“多次革命”,就像在罗马一样,“一场内战的结束是另一场内战的开始”。似乎他觉得地中海和北欧的证据不足以说服他的读者,于是,西德尼总结了自诺曼征服以来一系列血洗英格兰的内战。他写道:“同样都是内战,但英国的悲剧超过了其他所有国家。”从“征服者威廉”死后的继位之争到都铎王朝的纷争,在这5个世纪里,英国的历史似乎陷入了无止境的争端。[65]
西德尼显然深受罗马的历史学家及其效仿者的影响。正如他早先在《宫廷仪轨》(Court Maxims,1664—1665)中所指出的那样,争夺皇室继承权的战争十分凶残:“毫无疑问,对此,英格兰、法国和佛兰德斯都是见证者,在这三个国家,这些战争造成的流血和死亡,远超残酷的马略与苏拉、恺撒与庞培的战争,以及从王政时代到恺撒王朝,罗马发生的所有其他战争。”难道所有这些历史还不够?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还需要什么来阐明正是君主制孕育了战争,共和制带来和平?罗马皇帝奥古斯都认为,“自由国家”“厌倦了内部冲突,于是寻求君主制作为他们的栖身之港”,这既荒谬也很危险:“那我们也可以认为死亡比活着更好,因为所有人都试图延长生命,但最终还是难免一死。陷入分裂的自由国家最终实行了君主制,这只能说明君主制意味着毫无生机。”[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