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1926年补充(第6/16页)

(3)空中战争的结局取决于敌对双方的力量,但更取决于使用这些力量的方法,即取决于指挥官的才干,他们果断、迅速的反应和对敌人空中力量的掌握。

前面我们确定,在空战中,唯一目标是使敌人遭受最大的损害,而不去考虑自身受到的损害。这个观念在第一篇已经解释过了,就是要求自己承受住敌人的攻击,以便用一切可能手段对敌人发动更大的进攻。这种思想难以被人们接受,因为它违背了一般战争中进攻和防御同时进行的观念。我们也不能理解一个战争只有进攻没有防御的形势,可空战就是这样的,因为航空兵的长处是进攻,而不是防御。事实上,航空兵对地面的主动突击是最容易的。

我们以一个最有优势的情况举例:一个国家的空军在战斗机方面比敌国强得多,这支空军能承担起保卫本国领土并对抗敌国空军的使命吗?可以有两种保卫方法:一是主动搜索敌人,另一种是守株待兔,等它出现再打击它。一支独立空军可能找得到敌人的空军,也可能找不到,或是找到了而对方有意避战,不能交战。当一支空军找到敌人却没有机会攻击它,它就陷入了徒劳无功的境地,不但不能打击敌人,还有可能遭到敌人的突袭,所以这第一种保卫方法形同虚设,对敌人没有任何作用。

有人会说,你可以用轰炸机轰炸敌人,对其造成损害,从而找到敌人的空军。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在这种情况下,这支空军选择目标就有了限制,它只能选择次要目标而非主要目标,只能攻击敌人空军区域中偶然发现的目标。

当然也可以等待敌人到来再出击,但能否取胜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敌人空军大规模集群攻来,那么我方空军必须更早一步集中成群。任何一支独立空军,尤其能力很强时,绝不能让出主动权,消极地等待敌人出现,更不能在遭到敌人攻击而失去报复的能力。因此,这第二种保卫方法也形成虚设,对敌人没有任何作用。

因此我们必须认定,在空战中只能采取猛烈进攻这一种态度,即使遭遇敌人同样的攻击也不能退缩,保卫自己领土免遭空袭的有效办法,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摧毁敌人的空中力量。

任何以防御为目的的空中行动都将失败,等于把有利战机拱手相让。这个诊断对任何空军活动都是适用的,如果想用大量的飞机组成空中防御,用地面上的武器来对抗空中的进攻,那么一个中心的空中防御必须能粉碎敌人的进攻,阻止对这个中心的破坏。换句话说,这个中心的空中防御必须至少有和敌人战斗机相同的力量,才能去对付它。如果敌人有明确的行动目标,它必成群集结出动,一个中心的空中防御要想成功,它的战斗机数量须和敌人的机群战斗机数量相等才有可能,否则防御失败,中心损坏。

航空兵的活动距离很远,一支独立空军有能力去破坏其他防御中心。为了保卫所有受到威胁的中心,就必须在可能受到攻击的领土各处驻扎空军,每支队伍的战斗能力必须与敌人集中出动的总战斗力相同。另外还要建立一个巨大的通信网,以保证空军部队随时保持联络。

我在这里一再强调,航空兵的优势是进攻,不是防御。即使它比进攻者强大,如果担任防御工作,也会陷入被动地位,从而把主动权让给敌人。

即使确定防御的空军部队能及时到达发挥一定作用,这样使用空军部队也是不明智的,把力量分散开来是极其危险的。正确的方法是,集中一切可能的资源来壮大自己的独立空军,空军力量越强大,就越能快速地得到制空权,这是保卫自己领土不受空中攻击的唯一有效途径。

一个中心对空中防御能力是有限的,对空中武器的作用距离也是有限的。为了保卫每个中心的安全,必须有充足数量的高射炮。因此,想要发挥对空防御的作用,必须有大量武器布满整个地面。

而另一方面,高射炮有自身的缺点,如容易被空中活动限制、受到低空攻击或烟幕遮蔽等,不能进行有效的反击。如果把对空防御的人力、物力用于加强独立空军的实力,效果肯定倍增,因为保卫自己领土唯一有效的方法是夺得制空权。地面要从空中保卫,就像海岸要从海上保卫一样,方法就是夺得它的控制权。没有人会把舰艇和大炮布满海岸线来保卫着它,沿海城市也没有全城布满武器,因为舰队在间接地保卫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