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城市套路深,涨点姿势保生存(第6/12页)

您心里想着先去弄个假户籍来,再报名参加科举,说不定运气好就能蒙混过关了。必须郑重提醒您:千万别整这事儿!

一方面,在科举的整个过程中,考生户籍资格的审查贯穿始终。一是提倡同行举人互查。根据宋朝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的诏令规定:“诸州长吏解送举人,取版籍分明,为乡里所推,仍十人为保。保内有行止逾违者,连坐,不得赴举。”就是说按照户籍划分,十个考生为一保,这十个同保人里只要有一人违背了科举考试的规定,其他九人连坐,也会被取消考试资格。有这样一个规定,您的底细想不被其他考生查个彻底,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二是地方官吏对考生户籍的审查相当严格,不仅要把考生资料上报礼部,还要在本地公示,设置专项奖金,鼓励百姓监督举报。三是考生应试之际,先要在卷首标明贯籍或居住地。评卷结束后,考官复核户籍乡贯。最后是礼部贡院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仍是户籍。所以,在户籍上蒙混过关的可能性不大。

另一方面,对于造假户籍参加科举考试的情况,在宋朝有一专用名词叫“冒贯应举”。朝廷对冒贯应举者处罚重、株连范围广。例如元祐七年(1092年)规定:凡是冒开封户籍的应举者,处以杖刑一百;已经及第者,取消进士资格;保官及相关官吏、耆长、书铺、知情者及帮助造假者,一律同罪处罚;同时参考试的同保人今后两次考试不准参加。您可以在心里默默衡量一下:能不能熬过一百下的杖刑,能不能逃过被株连者们的清算。承受不了这样的后果,还是别玩投机取巧那一套了,老老实实走正常途径,争取早日成为宋朝合法公民吧。

值得庆幸的是,宋朝的户籍制度在历代封建王朝中最为开放自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古代诸多王朝在户籍管理上,人为地将户籍分为“编户”与“非编户”两个阶层,“编户”即为良民,“非编户”则为贱民,贱民属于主人的私有财产。当然,这是封建时代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表现之一。到了宋朝,这一不平等现象得到极大改善。宋朝的户籍制度不再将国民区分为“良民”与“贱民”,从前的所谓贱民,都被纳入国家的编户齐民,成为自由民。

第二,宋朝百姓可以自由迁徙。高度繁荣的商品经济打破了小农社会秩序,大量流动人口——商人、佣工、流民等,纷纷涌入城市。南宋建康府就曾为“留都之地,四方失所流徙之民,往往多聚于此,皆无作业”。宋朝的流动人口称为“浮客”,很多城市出现了浮客远高于当地户籍人口的现象。如宋徽宗时,首都东京汴梁(今开封)常住人口便有150万之多,其中,各种暂住京城的浮客,远超开封本地人口。所以即使是您这样的穿越者,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外四处游历,而不必害怕遇上唐朝那种因为提供不了“过所”(相当于古代的通行证),就被流放边疆或发配去做苦役的情况。

第三,浮客们在一个地方居住满一年,即可落户,取得当地户籍,这一政策简直就是穿越者们的福音。

假如您的穿越着陆地点是在北宋都城汴梁,您开启宋朝人生之旅的第一个小目标就是京城的户口。

由于您在宋朝的现状属三无人员(无户籍、无乡贯、无亲属),当官府核查浮客来源时,建议您以流民身份进行登记。您不愿意?那好吧,您也可以说自己是客商、佣工或前来首都求学的士子,只是,你准备拿什么来证实自己的身份呢?您只能以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的流民身份上报官府,在思维正常情况下,一般也不会有人喜欢冒充流民。

对于流民,宋朝政府的首选政策是规劝返回原籍,为其提供返回原籍的口粮路费等物质帮助,并免除回乡后的耕种租税。您的家乡在千年以后,显然这一政策于您而言并不适用。那么,您可选择宋朝政府对流民的另一个政策:就地安置,由官府组织流民开垦荒地或参与其他谋生活动。

宋朝户籍制度按居住地区把居民户口划分为“乡村户”和“坊郭户”,类同于我们现代的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相应的就有了乡村流民和坊郭流民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