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黄册攻防战(第9/14页)

靠着殷实家底,王叙的儿子再不必操心农稼,专心读书,很快考中了状元,在朝为官。王叙家的社会地位再拔高一层,可以光明正大地免除赋税徭役了。而且王家所有的佃户、奴仆,都算作王家私产,不入黄册。郑八、刘九、高十的孩子们,不得不过来依附。

等到王叙的儿子告老还乡,已成显赫乡宦,且与其他官场中人联络紧密。一代一代下来,遂成势力。

在王叙的发家历程中,我们看到:从甲首、里长、乡老这些自治体成员到衙门胥吏,沆瀣一气,和地方富户勾结在一起,把黄册、鱼鳞图册当成私有之物包办,不断把负担转移到贫户身上,形成一整个链条上的腐败,分摊风险和利益。

这在大明有个专门的名目,叫“团局造册”,现在也有个类似的词,叫“窝案”。在大明历代朝廷文书里,几乎都反复提及这个词,饬令各地严查,可见“团局造册”之猖獗。

严格来说,“团局造册”不算一种作弊手段,而是一切作弊手段的前提。大部分手法,都得靠“团局造册”才能实现。

朝廷对此并没有什么好办法,因为基层不是直管,他们所拿到的数据都是间接的。

比如,你是个现代人,民政局想搞清楚你的户籍情况,一家几口,是否结婚,不用找任何人求证,电脑里随时调得出来;但如果回到古代,你有几个娃、几亩地,县里老爷不可能亲自下乡一户户去数,只能靠里长、甲首、乡老、粮长这些地方自治团体代理人来收集、具保和上报。

换句话说,只要你搞定这些代理人,上头很难查证真伪虚实。

不过这种“搞定”本身很昂贵,底层百姓无法负担贿赂成本,只有王叙这样的乡绅、豪强以及富户有能力做。有钱人越哭越富,穷人却根本没有哭诉的渠道。于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诚如顾炎武所言:“富户操赢以市于吏,有富之实,无富之名。贫者无资以求于吏,有贫之实,无贫之名。州、县皆然。”

除了之前讲的那些,这些人还有很多手段,比如虚报死亡、隐漏资产、改换户籍、虚报灾荒、捏甲做乙、浮收税粮。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干不出来的。每一个手段背后,都是大量利益输送。

甚至连黄册本身,都有大利可图。

黄册的攒造,朝廷是不出钱的,由各地官府筹措资金,这笔钱自然也会摊派到基层百姓头上。很多明代县志里都有记载,一县黄册攒造的总费用,正常来讲多则百两,少则五十两——注意这“正常”二字。

百姓并没有议价权,官府说收多少,就只能交多少。官府大可以找他们收取两百两,一百两造册,一百两落入自己囊中,又成了一条生财之路。

我说的这个假设,价格其实还保守了。

万历二十年有一位黄册库官员途经河南,出于职业习惯,打听了一下当地的黄册业务,吓了一跳:“闻民间有言,军、黄二册加派纸价,至千两之外……大县不过二三百里,小县仅数十里。一里造册一本,每本不过一二百页(叶),纸价几何,而动派千金耶?此非积猾之冒破,则为有司之垂涎耳!”

一千两造价的黄册!

贫穷和善良,生生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有如此花样繁多的作弊手段,接下来的发展,不难想象。豪强乡绅勾结里甲胥吏,肆意涂抹黄册,欺瞒中枢,在中间环节榨取利益,并大肆侵占自耕农土地。

如果社会有足够的流动性,情况还不算糟糕。比如宋代不抑兼并,但商品经济发达,户籍宽松,老百姓尚且有别的出路。可大明的治政原则,是把民众在原地死死钉住。这时候你再搞土地兼并,那真是要人命了。

其结果就是,下层百姓负担越来越重,限于户籍逃无可逃,而朝廷所获得的税赋却越来越少。反而是盘踞中间的这个利益集团,吸血吸得大大肿胀,形成血管里的一个梗阻。

当这些梗阻遍布全身时,大明也就差不多了。

海瑞海刚峰做过知县,对底下这些弊情一清二楚。他有篇文章,专论里长之弊:“(里长)凭势作威,当大役而有壮丁之重派,应卯酉而有连累之诛求。或混扶甲首,以显售其奸诡之谋;或妄开甲干,以阴行其贿赂之术。有钱者遍为回护,善柔者不行扶持。事兼利己,则同甲首作弊以欺府县;事止利己,则假府县名色而剥甲首。百计取钱,无心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