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黄册攻防战(第8/14页)
户房一般会有专门的书手和算手。书手负责誊写档案记录,算手负责计算,把账簿调整做平。这些人都是当地人,家里世袭做这桩勾当,彼此之间关系密切。由这些亲自接触账目与档案的人配合,天衣无缝。
后湖驳查的时候,监生不可能去询问每一户的具体情况,他只看里册数字有无出入,只要比对无误,就直接核验过。王叙这么操作,可以安全过关。
有人可能要问了,这明显对卖家来说不合算,怎么会答应?再说如果卖家反悔怎么办,王家和他们之间都是白契,并不受法律保护啊?
很简单啊,打到他们服软为止。
王叙家有两百亩地,钱一定不少,他们随便找十来个护院闲汉,往杨七、郑八、刘九、高十家边上一站。四户人纵然不愿意,也只能忍气吞声,否则在本乡无法立足。白契这种东西,虽然法律上没效力,可被拳头大的人拿在手里,一样管用。
这就是血淋淋的地方生态。
尽管利用了种种手段,王叙家的田地还是不能全部避税。他继续贿赂主事,把自家二十亩上好的水田,在档案里全改成盐碱地,直接篡改了土地等级,原本是重则,这下子变轻则了——此谓“埋没”。
王叙觉得不放心,又托人在京城找了一个本乡籍贯的进士。那位虽未释褐授官,但已有资格享有减免赋役的特权。他把自家五亩田地托献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税了——此谓“诡寄”。
王叙想了想,光是避税赋还不成,徭役也挺讨厌的,得想办法避免。
按照大明规矩,每一户人家,都要按照丁口数量分等,多者上户、中户,寡者下户。上户派出的应役丁口,要比中户多,中户又比下户多。
在各方有力人士的帮助下,王叙先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分出去,分列在不同甲里。一个大家分裂成三个小家,户口等级立刻就从上户变成中户了——此谓“挪移”。
可王叙仍旧不死心,又缠着里长,在黄册上硬把自家的“中户”改成“下户”,让服徭役人数字进一步变少。里长说改好办,但每一里每年应役人数是固定的,你改成下户逃过去了,我怎么办,总不能拿自己家人填吧?
两人琢磨了一下,里长大笔一挥,把本来丁口极少的高十家,从下户改为上户了。
高十一听不干了,我家里一共就俩壮丁,本来一个应役一个耕种,勉强度日。现在您给我改上户了,两个都得去应役,那家里不就完蛋了吗?
要知道,官府的徭役可不光是十年一轮的正役,每年各种杂泛之役和临时之役十分繁重,基本上应满一年得脱一层皮。
里长压根不搭理他。高十要去县里上告,可县里直接驳回了——想告状,先跟你们里的乡老商量去。可乡老和里长是穿一条裤子的,高十站在原地,陷入了无边的绝望。
这时王叙笑嘻嘻地过来,说你家田地反正也没人种了,不如卖给我。高十哪里肯卖,可不卖家里就要饿死了,只能忍痛交割,自己别无选择,只得沦为佃户。
王叙不光逃了徭役,还得了良田,贪心更炽,连下户的徭役都干脆不想服了。他又一次找到户房主事,把本里黄册涂抹一番,把应役次序给改了。
咱们前面说了,里甲应役是十年一轮,每一年都有一甲轮到徭役。王叙家本该是乙年服役,被主事一改,和丁年服役的刘九对换了一下。刘九想也没差别,就同意了,乙年去应役。结果到了丁年,主事又改了一次黄册次序,把王叙家改回乙年,刘九赫然还得服一次役。
刘九大惊,想要抗辩,可想到高十的遭遇,只能忍了。王叙家就这么舒舒服服地埋没土地、避开了税赋徭役,把负担飞洒给了其他贫困人户。
这个故事虽然是虚构的,可在大明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万历二十五年,宜兴知县秦尚明愤怒地说:“十五之中,上户诡为中户,中户诡为下户,甚者上户竟等下户,而下户更过之。以贫民而代富民之役,奈何能均。”
“奈何能均”四字,当真是触目惊心。张萱在《西园闻见录》里感叹道:“田连阡陌者诸科不与,室如悬罄者无差不至。”正是这么一番景象。
王叙的故事还没完。
他家坐拥大批良田,又不必有负担,财富迅速积累起来。他主动修桥梁、铺民道、立祠堂、开私塾,偶尔周济一下穷人、资助一下读书人,很快就在乡里树起权威。他把家里多余的银钱,放给别人做高利贷,破产的郑八、刘九、高十都不得不来找他,收益比田租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