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集权皇帝(第5/6页)
封禅是表明“奉天承运’的大典。易姓而王”的君王,一定要通过“封泰山禅梁父”的仪式,向天帝报告成功(《五经通义》云:易姓而王,致太平,必封泰山,禅梁父,天命以为王,使理群生,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史记·封禅书》,张守节《史记正义》引)。
封禅是在西周出现的一种具有宗教性质的祭祀大典。秦始皇兼并六国之后,把封禅与受命于天相互联系,使封禅成为“奉天承运”的一种文化象征。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也就是兼并六国后的第三年,秦始皇东巡郡县,召集齐、鲁的儒生博士七十余人到泰山下,商议封禅典礼,以表明自己当上皇帝是受命于天、名正言顺的。儒生们的议论各不相同,难于施行。
于是秦始皇黜退所有的儒生,自定礼制,整修山道,自泰山之阳登山。在岱顶行登封礼,并立石颂德。自泰山之阴下山,行禅礼于梁父山。
秦始皇举行封禅大典,固然有庆祝成功之意。但是,通过封禅进一步论定大秦帝国的合法性,仍然是赢政心中第一位的大事。这近乎纯粹是出于政治目的,表示皇帝受命于天,向天告太平,并答谢天的佑护之功;当然更要向上天汇报自己的显赫政绩。
秦始皇无论是称皇帝还是神化自己,其目_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在政治上实现高度统一,不允许诸侯纷争的局面再次在自己建立的大一统的大秦帝国内出现。所以秦始皇首创了皇帝制度,他用“五德终始”说来证明自己统治的合法性,这保障了整个王朝思想舆论上的统一。但仅有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对地方和官员的控制方面,秦始皇也是煞费心机,想尽办法。那么,秦始皇是如何具体操作的呢?
历史在发展过程中,常常有巨大的惯性。在秦始皇统一中国的这一年(前221),丞相王绾等大臣认为,六国刚刚被灭,燕、齐、楚等国地处偏远,如果不封王镇守,很难统治。所以,建议立诸皇子为王,镇守偏远之地。这一建议实质上是希望秦始皇能封皇子为诸侯王。
秦始皇把这个建议交付廷议。所谓廷议,即大臣们的朝议。朝堂之上的意见几乎是呈一边倒地支持丞相王绾“分封诸子”的建议,只有廷尉李斯一人反对。
李斯认为,周文王、周武王当年分封的诸子、兄弟、亲戚极多,可是到了后代,当年的亲戚关系越来越疏远,相互攻击,如同仇人。而周天子也管不了诸侯之间的战争。如今天下靠大王的神灵获得统一,划分为郡县,皇子功臣们也有赋税重赏。如果维持这样的局面,天下非常容易控制,并且能得到安宁。如果设置诸侯,很有可能会重蹈周朝的覆辙。
秦始皇说,秦统一天下之前,天下百姓无不苦于连年战争,原因就是那些诸侯王相互争斗。现在朕仰仗祖宗神灵,刚刚安定了天下,如果再立诸侯,这等于又要挑起战争。天下百姓岂不是难以得到安宁?廷尉说得对。
秦始皇坚定地支持李斯的主张,没有采用分封制,而是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了郡县制。
中国的郡最早产生于战国时的晋国。《战国策·楚策一》曾经记述了赵简子的一段话:“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从这一史料来看,早期的郡,级别低于县。战国时期,郡主要设在边地重镇,战国七雄都设立了郡县。比如魏文侯时期,吴起任西河郡太守,后来吴起受到魏武侯的猜忌,离开魏国来到楚国,曾在楚国任边郡太守一年,然后才被任命为令尹,施行变法。所以,郡县制并不是秦始皇的独创。早在商鞅变法之时,秦国就合并了一些边邑组建为县。
郡县之制虽然非秦始皇首创,但秦始皇却第一个把这一制度推向了全国,而且执行得很坚决。郡县制和秦始皇的个人集权思想不谋而合。公元前221年,秦朝将全国划分为三十六郡,据说以后又增为四十郡、四十六郡。
郡的长官称为“守”,县的长官称为“令”,均由国君直接任免。郡县制使天下形成了“中央——郡——县”一整套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秦始皇设立郡县制的理由之一是避免战争。基于血缘关系而分封的诸皇子,到了后代,很有可能会因为血缘关系的疏远而相互发动战争。实行郡县制之后,县令、郡守由皇帝任命,不能世袭,因此,不存在为了土地、权力相互发动战争的可能。郡县制有效地使君主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