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洪述祖落网及被处绞刑(第7/14页)

[35]《宋钝初先生被刺之近情·武士英初审之口供》,《民主报》1913年3月31日,第3、6页。按武士英供词提到的共和实进会为1912年8月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时加入国民党的党派之一,应夔丞所创为共进会而非共和实进会。此处有可能是武士英记错,也有可能是应党故意欺骗武士英,以防刺杀行动将共进会牵连进去。又按,武士英供词中提到的与其一同至火车站的三人,除陈玉生外,另两人名字并不准确。据3月29日《中华民报》载:“上海公共捕房总巡卜罗斯君,查得该凶犯武士英堂前供涉之陈姓及另有二人同至车站者,陈姓即陈玉生,除已侦获外,另有二人,一系吴乃文,一系张汉彪。”(《其他之从犯》,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73页)武士英所供“张发标”应即“张汉彪”,“刘得胜”不能排除为吴乃文化名。至于陈玉生,当时曾有消息说被侦获,但从4月3日应夔丞写给言敦源的求救信中提到武士英供出三人“均未到案”这一情况来看,陈玉生实际上也未落网。(《应夔丞致言仲达书》,罗家伦主编《宋教仁被刺及袁世凯违法大借款史料》,第195—196页)参与刺宋的应夔丞党羽中,还有一人漏网,即《民主报》提到的在六野旅馆与武士英耳语之姓冯者,号玉山,又名鄂钧,一名岳军,38岁,广东顺德人。曾在京某衙门当差,后流寓沪上。上海光复时曾充光复军军需长。后退伍,无所事事。捕房查得其住处在北四川路洪吉里420号,派人侦缉,已不知去向。(上海特派员通信:《关于宋案之要闻种种·洪吉里之搜查》,《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4月3日,第2页)以上四人中,吴乃文与应夔丞关系最为密切,应任沪军都督府谍报科科长时,吴为一等科员,后帮应夔丞办理购买公债票等事。

[36]《京师高等审判厅刑事判决》(七年控字第二二四号,1918年12月2日),王建中:《洪宪惨史》,第86页。

[37]《宋案大放光明·第二次预审详情》,《民主报》1913年4月10日,第6页。

[38]《第六次预审记》,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271—272页。

[39]《宋案大放光明·凶犯之引渡》,《民主报》1913年4月19日,第6页。

[40]《宋案应武二犯移解后之种种·武士英移押海运局》,《时报》1913年4月19日,第7页。

[41]《宋先生遇害记三十二·陈团长之报告》,《民立报》1913年4月25日,第11页。

[42]《武士英之死状》,《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4月30日,第6页。

[43]《武士英身死之又一说》,《顺天时报》1913年4月30日,第7页。

[44]《国民党交通部之通电》(1913年4月26日),《民立报》1913年4月26日,第11页;《看看民贼之手段·国民党之诘问》,《民立报》1913年4月27日,第10页。

[45]《上海地方检察厅上程都督稿》,《神州日报》1913年4月27日,第6页。

[46]《武士英之呻吟》,《申报》1913年4月26日,第10页。

[47]《宋案正凶自尽三志·化验脏腑之慎重》,《申报》1913年4月27日,第10页。

[48]《陈团长之乞休》,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379页。

[49]《西医详验武犯脏胃》,《大公报》1913年5月5日,第2张第1页;《西医力辟毒毙谣言》,《大公报》1913年5月8日,第2张第2页。

[50]《宣布逆证后之宋案·武士英服毒之说》,《民主报》1913年5月2日,第7页。

[51]《刺宋凶犯暴毙之余闻》,《大公报》1913年5月4日,第2张第2页。

[52]《西医详验武犯脏胃》,《大公报》1913年5月5日,第2张第1—2页。

[53]《西医力辟毒毙谣言》,《大公报》1913年5月8日,第2张第2页。

[54]《西医力辟毒毙谣言》,《大公报》1913年5月8日,第2张第2页。

[55]《武士英化验之报告》,《亚细亚日报》1913年5月21日,第3页。

[56]《新评三》,《新闻报》1913年4月25日,第3张第2页。

[57]如何:《武士英毒毙》,《时事新报》1913年4月25日,第3张第3页。

[58]《杨景斌律师致程都督函》,《神州日报》1913年4月27日,第6页。

[59]《破获暗杀宋教仁案七志·本事通天没奈何》,《神州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