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党争终结(第5/7页)

经过例行公事般的调查后,崔元藻上奏皇帝李忱,也说吴湘贪赃之事的确属实,但不构成死罪,所娶的颜氏和其父颜悦也并非庶民百姓,所以这段婚姻根本不存在违法行为。他还进一步揭发,认为吴湘之所以会被处死,完全是时任桂管观察使的李德裕的同党郑亚首倡,推官元寿、扬府录事参军李恪等人百般罗织罪名,由西川节度使李回极力促成的。

事实上,崔元藻的奏文等于是在告诉皇帝李忱,吴湘的案子是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势力一手操控的结果。这样使得本来就想排挤李德裕的皇帝李忱更加找到借口,对李德裕加以贬黜。

于是,吴湘案件的翻案已成定局,李忱下令御史台会同刑部、大理寺,共同对吴湘案件进行最后的审核。可以预料的是最终三司一致认为崔元藻所奏与吴汝纳所陈述的一致。

大中二年(848年)正月,李忱下诏分别对当年处理吴湘案件的有关重要官员给予相关处分,贬黜李回为湖南观察使,郑亚为循州刺史。中书舍人崔嘏在起草贬黜李德裕的制词时,因为没能充分表达清李德裕的罪名,也受到牵连被贬为端州刺史,而对于元寿、李恪等低级别的官员,李忱下令进行杖刑后永不叙用。

经过这次整治,李党势力在朝廷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但以白敏中为首的牛党,对李德裕的打击排挤并未就此收手,在李忱下诏贬黜李党没多久,大理卿卢言、刑部侍郎马植、御史中丞魏扶等人继续就吴湘案件大做文章,他们联名上疏皇帝李忱,认为李绅妄杀无辜,造成吴湘被处死的冤案,都是因为李德裕在会昌年间专权的结果,甚至达到了贬黜御史的地步,实在是没有天理。如果仅仅是贬为潮州司马,不足以震慑其心,希望皇帝陛下重新考虑处置李德裕的问题。

在牛党成员的煽动下,皇帝李忱决定继续贬黜李德裕,继上次下诏贬黜李党成员的八个月后,李忱再次下诏贬李德裕为崖州司户参军,在诏文中李忱对李德裕处置吴湘案件给予了最终的定性:

“夺他人之懿绩,为私门之令猷,附会李绅之曲情,断成吴湘之冤狱。”

李忱在诏文的结尾,依然加上了“纵逢恩赦,不在量移之限”这句话,充分说明李忱时刻没有忘记要将李德裕狠狠地踩在脚下,绝不给李党势力东山再起的机会。

当时再次被贬的还有李回这个李德裕忠实的追随者。最初,李忱是想让他以太子宾客的身份分司东都,可是诏文起草完毕后,给事中认为处分太轻,将诏文奉还李忱,于是李忱改贬李回为贺州刺史。

李德裕倒台后,被牵连的官员为数不少,绝大部分人都是朝廷中的文臣,当然受牵连的也有武将,其中以兼任河中、河阳、凤翔三镇节度使的石雄为典型代表。

石雄作为武宗李炎时期反击回鹘、平定泽潞之乱中战功最为卓著的将领,深得李德裕的赏识和信任,就连武宗李炎本人也称赞石雄的勇猛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所以在会昌年间,石雄仰仗皇帝和宰相的绝对宠信而身兼三镇节度使,算是李党成员之一。

可是随着李忱即位后对李德裕的打击排挤,李党失势后,石雄也失去了靠山。朝廷内取而代之的牛党势力对石雄颇为忌惮,虽然他们知道石雄是一位智勇双全的武将,是帝国镇守边塞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出于本派之私利,他们还是以防止李党死灰复燃为借口,鼓动皇帝李忱解除了石雄三镇节度使的职务,并让其奉诏入朝听候安排。

石雄虽然是个武将,但李德裕倒台,他十分明白对于自己意味着什么,在奉诏入朝后,他立即前往政事堂求见白敏中,希望朝廷看在自己曾经有功于国家的分上,委任自己一个偏远地区的节度使之职以终老。

但是石雄的请求最终被拒绝了。牛党解除石雄的职务,就是因为他是李党成员,白敏中为此还挖苦石雄,说他过去的功劳,朝廷以三镇节度使作为对他回报已经足够了,他实在不应再奢求什么。不过白敏中并没有将事情做绝,在充分考虑石雄的请求后,他委任了石雄一个左龙武统军的职务,将他留在了皇宫之内。事实上,等于是将石雄置于自己的眼皮底下加以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