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会昌废佛(第5/11页)
接下来便发生了棒责僧人的事件,当时南天竺僧人宝月,因入朝未先觐见皇帝而上表请求回国。朝廷非但拒绝了宝月的回国请求,并以越官罪将其拘禁,他的三个弟子各受棒责七下,通事僧受棒责十下,这标志着李瀍打击佛教已经逐渐具体到僧侣个人。
会昌二年(842年)昭义镇刘稹发动叛乱,朝廷被迫需要进行征讨,使得本来就入不敷出的国家财政更加困难。当时在宰相李德裕和以赵归真为核心的“抑佛联盟”的鼓动下,李瀍终于下定决心从打击佛教升级为废佛运动。他首先采纳李德裕的建议,下诏遣散不在朝廷编制之内的僧人,禁止寺院收置童子沙弥。
十月,李瀍又颁布诏令,宣布长安城中僧尼中有过淫行、嫁娶、不修戒律者,一律强制还俗。其他僧尼如果个人拥有田产,由官府收缴,如果舍不得钱财,情愿还俗的,依据目前所有的财产数量,按比例承担两税徭役。
据史料记载,当时仅上述一项措施,长安城中按照李瀍诏令的标准,因舍不得钱财被迫还俗的僧尼,左、右街功德使统计报告的人数,共计达到3491人。后来李瀍又将这项措施颁布到全国实施,而且规定僧尼所蓄的奴婢中,僧侣只能留下一名,尼姑可以留下两名,多余的奴婢听任其本家收管,无家可归者由官府统一管理。
应该说李瀍废佛伊始,其经济目的十分明确,到会昌三年(843年)正月,强令僧尼还俗的第一阶段宣告结束。
会昌废佛运动的第一阶段算是初战告捷。不过,在这期间也有人对佛教势力实施保护和慰问,其中的代表是拥立李瀍即位的神策军使仇士良。
会昌三年(843年)正月二十七日,仇士良发帖邀请外国僧人,次日到场的有青龙寺南天竺僧人三藏、宝月等五人;兴善寺北天竺三藏南陀;慈恩寺狮子国僧一人;资圣寺日本僧人圆仁及其弟子惟正、惟晓三人,还有各寺院中的新罗僧人、龟兹国僧人等。
仇士良是信佛之人,史料上没有记载仇士良这次邀请僧人的目的是什么,但他于李瀍具有拥立之功,恐怕在当时只有他敢做出如此举动,相信李瀍对他也是礼让三分。不过,这并不妨碍李瀍接下来对佛教打击的升级。
在仇士良邀请众多僧人的一个月后,李瀍继续下诏,宣布已经还俗的僧尼禁止再进入寺院居住,已经被遣散出长安的僧尼禁止再进入长安。两个月后李瀍又下令,盘查在长安寺院中外国僧人的来历,颇有些政治审查的味道。
从李瀍即位伊始到会昌三年(843年)六月,李瀍的废佛运动还仅仅限于打击佛教徒个人的层面,没有牵涉佛教的经文典籍以及寺院建筑。不过,当会昌三年(843年)六月,太子詹事韦宗卿不合时宜地向李瀍进献自己所著的二十卷佛教书籍《大圆伊字镜略》时,李瀍终于找到了损毁佛教典籍的理由。当时李瀍十分愤怒,斥责韦宗卿身为朝廷官员,至少应该尊奉儒教,不应该沉溺佛教邪说,在朝廷内煽风点火,更不应该拿着外来宗教的典籍进行宣传。
针对韦宗卿的进献,李瀍进一步大做文章,指斥佛本是西戎之人,佛教经书是胡人所著,并且说韦宗卿的著作是妖妄之言,完全是愚弄人的邪说,将其贬官为成都府尹。他利用这个契机,除了将韦宗卿进献的佛教著作焚毁外,开始下令焚毁皇宫内保存的佛教典籍,并掩埋处理佛像及菩萨、天王像等。
九月,长安城中有传闻说昭义镇叛将刘稹控制下的潞州僧人隐藏于寺院之中,李瀍下令左右街功德使清查城中的僧人,对没有登记落发出家者一律强制还俗,并敕令天下诸道州府也准此办理,对于住寺僧人中说不清来路者,一律逮捕下狱。据史料记载,当时对那些行走在大街上的裹头僧人殴打致死者将近三百人。
可以说,韦宗卿进献佛教著作事件,让李瀍找到了升级废佛运动的理由。而会昌三年(843年)的这次殴死裹头僧人事件,也由此成为对佛教徒擅杀的开始。
进入会昌四年(844年),废佛运动持续进入高潮。正月伊始,中书门下的宰相们联名上奏李瀍,请求修改朝廷先前依据佛教教义而制定的三长月(每年的正、五、九月)断屠不杀生制度,建议凡是遇到三长月时候,不必整月断屠,只需中断三日即可,对于这个建议李瀍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