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会昌废佛(第7/11页)
由丹药配方事件引发的僧、道辩论,李瀍在其中看出了佛教势力根基颇深,即使在自己如此大力度的打击下,佛教依然誓不低头。于是,他继续加大废佛力度,会昌五年(845年)七月,李瀍下诏祠部再次检括全国寺院及僧尼之数,据调查统计,经过四年多的废佛运动之后,全国依然还有寺院四千六百所,私自建成的寺院将近四万所,僧尼共计二十六万零五百人。
统计报告呈献到李瀍面前后,他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经历四年多的废佛运动,他实在没有想到佛教势力居然还是如此强大。于是,在七月他下诏合并全国寺院,京城长安、东都洛阳两街只保留两所寺庙,保留的两座寺庙内每寺留僧30人,长安城左街保留慈恩寺和荐福寺,右街保留西明寺和庄严寺。天下节度使和观察使治所,以及同、华、商、汝等上州,各留寺院一所,并分为三等,上等寺留僧20人,中等寺留僧10人,下等寺留僧5人,未来如遇有祭拜之日,所有官员都去道观行香,除了留守僧人之外,其余僧人包括景教、摩尼教徒全部强制还俗。
一个月后,李瀍觉得留守的寺僧依然过多,又下诏削减其人数,东都洛阳只留下僧人20名,全国诸道州在允许保留20人的基础上再削减10人,尼姑只限保留7人,而且僧尼不再归祠部管辖,改由鸿胪寺接管。
对于那些非保留的寺院,李瀍规定限期由辖区所在官府拆毁,朝廷派御史到各地监督执行情况,所有拆毁寺院中的佛像、钟、盘等物,上缴盐铁用于铸钱,铁像交由辖区官府用于铸造农具,衣冠士庶之家所有的金、银、铁制成的佛像,限期在诏令下达的一个月之内缴纳官府,如有抗拒不交者,由盐铁使依据禁铜法治罪。
经过会昌五年(845年)七月的这次整顿寺院和僧尼运动,使历经五年的废佛运动完全达到高潮,也标志着佛教势力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八月,李瀍向全天下颁诏,除了陈述佛教势力对国家的危害弊病之外,还宣布了五年来废佛的一系列成果。在诏书中,李瀍指责佛教势力浪费国家财富,伤风败俗,希望通过以“自此清静训人,慕无为之理”达到他同归皇化的治理天下目标。而事实上,直到会昌六年(846年)李瀍去世为止,他的理想也未能实现。
在他历经五年的废佛运动之后,全国各地关于佛教的胜迹景象堪称一片凄凉,僧尼们的命运更是坎坷多艰。
狼狈景象
会昌废佛不仅是唐朝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更是佛教发展史上的一件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情,被称为“会昌法难”,与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时的废佛运动并称佛教的“三武之祸”。尤其在唐朝后期的政治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也是李瀍的六年帝王生涯中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
这一事件在本质上是国家与寺院地主之间矛盾的总爆发,与李瀍崇道以及李德裕和“抑佛联盟”的蛊惑有着密切联系。就在废佛运动结束之后不到两年,宣宗李忱即位后又下诏恢复佛教。在会昌废佛运动中,佛教势力尤其是寺院经济势力几乎受到了致命的打击,进而使其元气大伤。当时朝廷不仅从废佛运动中直接获取一笔为数可观的经济收入,在客观上对于改善劳动生产以及推动当时社会生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是我们在评价李瀍会昌废佛事件时所不应忽视的问题。
李瀍作为皇帝,是以国家政权的名义以及动用全国力量展开废佛运动的,所以僧尼们没有力量保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纵然有所不满,也是无济于事。在李瀍下诏废佛前夕,长安城中的僧人灵宴和辩章等共推法师玄畅为代表,上表进谏反对废佛,其结果可想而知,当时的朝廷大臣中也没有人站出来对废佛事件表示异议。
李瀍废佛诏令一出,全国大部分道州闻风而动,他派御史分赴各道监督废佛执行情况,对此,杜牧曾经描述说:“御史乘驿未出关,天下寺至于屋基耕而刓之。”杜牧的说法虽不无夸张,但至少说明朝廷上下对此保持着较高的行政效率。当时长安城中诸寺,因其地处天子脚下,自然先罹其难,而各道地方寺院亦不能幸免,只不过稍晚于长安而已。
废佛运动历时五年,官方史料记载都是拆了多少座寺庙,强制多少僧尼还俗,以及收缴了多少寺院资产等,但对被强制还俗僧尼们的去向和经历,却几乎没有记载。对于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从日本僧人圆仁的经历中了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