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告密之风,封住了天下之口(第6/8页)

刘祎之早已熟谙规则,在权力场上他是一个老运动员。他能够感觉得到,他周围的那些虎狼之人早已打磨好了獠牙。对他来说,只有一件事情可以做,那就是等待。 

一如刘祎之所料,很快大家就发现他与武则天之间已有裂痕。一旦有人走下坡路,就会有人居心叵测地落井下石。于是,一封接一封的告密信送往宫里,今天说他收受诚州都督孙万荣的贿赂,明天说他与许敬宗的小妾私通。刘祎之很快就被妖魔化。

武则天虽然相信自己培养出来的刘祎之的才华以及他过去所取得的政绩,所以极力忍耐,尽可能地不去过问这一切。但是大臣们接二连三地公开上奏,她无法再视若无睹了。

武则天决定还是把刘祎之逮捕入狱,把问题查个清楚。

无论是私通还是贿赂,都不足以让武则天产生动刘祎之的念头。前有李义府公开卖官,后有来俊臣强占人妻,武则天都能够做到宽大包容,可见令武则天真正动怒的还是他那句著名的话——还政皇帝。 

那么让谁去审这个案子?武则天的选择出乎所有人预料,当然也包括当事人。

当时监察和司法机关都已被酷吏把持,武则天并没有将刘祎之交给那些手段毒辣的酷吏以及专门弹劾的御吏,或其他京官审问,是因为武则天对他仍有深厚的君臣情感的关系。

树大招风,从他直属的部下以及那些落井下石者的相继上奏诬告可以想象得到。武则天不忍将其交给那些酷吏审问。如果交给那些恨他不死之人,结果就已注定,过程也极其可怕。

武则天不希望把事情做得太绝,她希望刘祎之能够得到公平的审判,毕竟跟自己一场。

选来选去,武则天选中了肃州刺史(今甘肃省酒泉县)王本立。当时王本立因事上奏,仍滞留在洛阳。交给不习惯亲自审判重臣的地方刺史手里——尤其被审问者,又是以学识和政治实绩闻名的宰相。这不是一般地方刺史所能对付得了的,因此到最后,就能达到不了了之的目的,刘祎之的性命就能得以保全。

垂拱三年(公元687年)五月庚午,武则天传下一道诏令,将刘祎之赐死于家中。

当王本立带人闯进刘祎之家,宣读太后敕令的时候,刘祎之表现得既平静,又吃惊。平静是因为一切尽是必然,吃惊是因为太后居然把自己交给一个地方刺史审判。

刘祎之虽然也觉得自己不应该落入那些污浊不堪的酷吏手中,可是也无法容忍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官来审判自己这个堂堂的帝国宰相。刘祎之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原来自己虽然贵为一国宰相,但是在武则天的眼里也只配让一个地方刺史来审问自己。      

“你宣读的是什么敕令?”刘祎之用眼神的余光打量着王本立。

“太后的敕令。”王本立不敢直视,低头回答,像是亏欠对方太多。

“太后的敕令?”刘祎之明知故问,他明白武则天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你是直接从宫里拿出来的吧?没有经过中书门下的也配叫敕令?”刘祎之语气傲慢,姿态无礼。

唐代三省制度下中书门下二省对皇权虽然有约束性,但就这件事情来看,这种制度仍然不能有效地制约君主专制。唐制敕令是由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议,才能正式发布。

武则天临朝称制后创新工作机制,很多时候不通过三省。这边刚写出来,纸上的墨迹还没干,就直接拿出去发布。

刘祎之的辩驳,虽然是为了自卫,但他所持的理由,却是非常正当的,他所依据的原则是唐太宗时代的原则。但武则天既然决意要建立起新的推鞫程序,刘祎之却搬出这套原则来,武则天又怎能容忍?

如果不把旧有的制度推倒,而代之以新程序,那么她以后处决大臣都像杀裴炎那样费力,她要想推行自己的恐怖政策,将无从谈起。

刘祎之与武则天之间的这场冲突,既是两种推鞫程序的冲突,也是两个时代,即唐太宗时代和武则天时代的冲突。刘祎之对武则天这一套早就心生不满,在人前说出来捅出来,他已经不打算再做最后的妥协。

刘祎之的傲慢姿态使得王本立面如土色,半天没说出一句话。自己得罪谁了?刺史干得好好的,搞不清楚皇太后怎么会选中自己来主审堂堂的刘大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