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探讨联邦政府之前有必要研究各州的过去[1](第4/33页)
因此,新英格兰的城镇中,买卖东西、起诉和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增加或者减少预算都无须得到行政机关的许可,行政机关也从未想过干涉他们。[23][≠这种权利只有一个限制。其存在于司法权力机构之中,但我们将在后文审视这一点。≠]
至于社会责任,他们必须履行。因此,如果州需要钱,城镇就不享有不予免费赞助或者拒绝合作的自由。[24]如果州想要修建一条道路,那么城镇不能不允许道路通过它的领域。如果州制定了一部关于公共秩序的规章,那么城镇必须执行它。如果州想在全州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教育制度,那么城镇就得创建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25]当我们谈论美国的行政组织时,我们将会发现在上述不同情况之中,州如何并且通过怎样的途径迫使城镇服从。在这里,我只想强调这种义务的存在。这种义务非常严格,但州政府在征用它的时候只制定了一个原则;而在贯彻这一原则的时候,城镇通常恢复了它的一切个体权利。因此,税赋的确是由州议会表决产生的,但分配和征收税款的却是城镇;创建学校是上级的命令,但修建学校、给学校提供资金、管理学校的却是城镇。
在法国,国家的收税员征收城镇的税款;而在美国,城镇的征税员征收州的税款。
因此,在我们法国,中央政府将它的官员借给了城镇;而在美国,城镇将它的官员借给了州政府。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表明两个社会之间的差别是如何之大。
新英格兰的城镇精神
新英格兰的城镇为什么被居住在那里的人们所喜爱。——欧洲在创建城镇精神时遇到的苦难。——城镇的权利和义务在美国共同形成了这种城镇精神。——故乡在美国比在其他国家拥有更独特的面貌。——城镇精神在新英格兰是如何展示的。——城镇精神产生了何种可喜的结果。
[≠法律作用于习俗;习俗反作用于法律。无论这两者在哪儿,它们都很难和谐共处、相互支持,而动荡、革命会使社会变得支离破碎。
新英格兰的立法建立了城镇。习惯已经在那里创建了一种真正的城镇精神。
城镇是利益和情感集聚的中心,那里拥有真正的、持久的活动力。≠]
在美国,不仅存在城镇制度,而且存在支持和推动这些制度的城镇精神。[26]
新英格兰城镇具备随处可见的、强烈激发人们兴趣的两大优势——独立和权力。的确,城镇活动有其不可逾越的范畴,但在这个范畴之内,城镇活动是自由的。即使城镇的人口和面积无法确保其重要地位,但是仅凭这种独立性,城镇实际上已经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你必须承认,一般而言,人们只喜欢强大的地方。在一个被征服的国家中,人们对祖国的爱是不会持久的。[27]新英格兰的居民之所以热爱他们的城镇,不是因为他们生于那里,而是因为他们将城镇视为一个自由而强大的整体,他们属于城镇,而城镇值得他们不辞劳苦管理它。
在欧洲,统治者本人通常就缺乏城镇精神;因为人人都承认城镇精神是维持安定的公共秩序的一大要素,但他们不知道如何培养它。他们害怕城镇变得强大和独立之后,社会权力将被划分,从而使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然而,夺走城镇的权力和独立,你将只能在那儿找到顺民,而无法找到公民。
此外,还要注意一个重要的事实。新英格兰的城镇建设得如此之好,它既能吸引人们的强烈关注,与此同时,它又不会强烈到致使他们产生贪念。
郡县的官员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且他们的权力是有限的。州本身仅具有次要地位,它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很少有人为了当州官而愿意离开他们的利益中心且打乱他们的生活节奏。
虽然联邦政府将权力与荣耀赋予管理者,但能够改变其命运的人少之又少。总统是在达到一定年龄之后才能够获得的最高职位。某些人获得联邦政府的其他高级官员职位,这通常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且他们在任职之前已在其他领域做出一定成绩。[28]这些高级官员的伟大抱负不会让他们把终身为官视为不变的目标。[联邦是一种近乎理想的模式,其无法作为人类思维的代表][29]城镇,作为日常生活关系的中心,才是获得尊敬的欲望、获得实际利益的需求、获得权力和关注的爱好所集中之处。当这些通常给社会造成困扰的情感作用于家庭炉灶旁,即作用于家庭内部时,它们的特性就会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