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慎刑和恤刑(第5/8页)
按照《唐律》规定,凡出口妖妄之言者,且涉及朝廷和君主的,皆应处以绞刑。不过,对于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十岁以下的小孩,以及身患笃疾的疯癫之人,则不能以正常人论处。
李好德正好在“不以正常人论处”之列。
如果是这样,那张蕴古根本没错,不仅没错,而且还是严格按照《唐律》来执行。
“朕冤枉他了!”唐太宗叹声道。
李好德的哥哥被无罪释放,可张蕴古却再也回不来了。
唐太宗有很长一段时间,陷入自责和懊恼悔恨中。自己的冲动和武断,让他失去了一位忠臣,让朝廷失去了一个人才。
这种懊恼和后悔无处发泄时,他便在上朝时冲群臣发火。
“张蕴古执法犯法,身为朝廷命官却和罪犯接触不避嫌,理应治罪,可也罪不至死吧!朕当时只是一时之气,将他处决,可你们呢?却没有一个站出来阻止朕!”
众臣全都低下了头,没有人敢说话。
“特别是你们……”唐太宗把眼神看向了魏征和戴胄,“你们以前不是经常违背朕旨意执法吗?到朕要处决张蕴古的时候,你们为什不说一句话呢?”
魏征见皇上点了他的名,只好说:“回陛下,当时陛下正处在极度的愤怒中,即便我们站出来阻止,陛下也是不可能听的,甚至很可能在一怒之下,让更多无辜人牵扯进来,造成……”
“什么?”唐太宗有种被人揭穿后的愤怒,“你……你是说朕听不进任何谏言吗?如果朕听不进谏言,为何会设谏义大夫这个职位?为什么你们的谏言,朕会听呢?”
唐太宗此时有些恼羞成怒了。
“陛下!”房玄龄怕正在气头上的唐太宗,又被魏征气得冲动起来,砍了魏征的头,最后又后悔,急忙上前一步说,“臣等只是想等陛下气消后再……”
“再什么?等朕气消后再说?已经迟了!”唐太宗说完,深吸一口气,他在心里不停提醒自己,千万别怒,千万别怒,不能冲动。因为他真冒出了把魏征和戴胄两位谏义大夫拖出去暴打一顿的冲动。
大殿内再次安静下来,没人敢再说一句话。
唐太宗渐渐平静下来,再次扫了众臣一眼说:“人命至重!人死不能复生!以后再有判处死刑的,复奏五次后才能行刑!”
“皇上圣明!皇上圣明!”朝臣全都跪下,齐声叫着,震耳欲聋的声响在大殿里回响。
魏征等人这才长舒一口气。
于是,死刑复奏制度由此在李唐开始推行。
不过,执行一段时间后,唐太宗想了想,觉得“复奏五次”还是有瑕疵的,有些流于形式了,并不能真正起到慎刑的目的,于是再次下诏说:“最近奏请处死的犯人,虽然也都复奏了五次,但即便是复奏五次,也可能在一天之内进行完毕,根本不可能有时间调查了解和思考,等到执行完了,也想明白了,后悔也来不及了。从今天起,京城内请求处死死囚的,五次复奏必须在三日内进行,而京城外的复奏由于时间比较长,三次即可!”
下完诏书,唐太宗又亲自书写诏书告诫司法机关:“近来执法官吏审判案件,都能按照法条行事,程序也合乎法度,可恐怕还是会有冤情出现。因此,自今日起,门下省再有按照法律应判处死刑的,但又有疑虑或情有可原的,应详细写出案情报告上奏朕,不得随意判决。”
前后两份诏书下达,朝中大多数大臣都为唐太宗的“慎刑、恤刑”“少杀、慎杀”叫好。
张蕴古死得确实太冤了,也很可惜,不过因他的死,让李唐有了死刑复奏制度,让“慎刑宽法”大行其道,甚至因“慎刑宽法”,让官吏自律慎刑,尊重生命;让百姓严于律己,世风清明,也算是张蕴古的死给李唐做的另一种贡献了。
“死者不可复生,用法务在宽简”。这是唐太宗在错杀张蕴古后,总结出的话。为此,他还新提出了一条制度:皇上亲自巡视监狱,以便让罪犯有机会直面皇上申冤。
正因这种制度的出现,才有了接下来的奇观……
第一百零二节 死囚释放一年主动归狱
(4)
贞观六年(公元632年)秋天,唐太宗一如既往地去监狱巡视,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来到死囚监狱时,那里关押着的390名秋后将要问斩的死刑犯,竟然没有一个向他喊冤。这和以前他巡视监狱时的场景完全不一样,非常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