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13/13页)

[83]鲍尔吉:《马格里爵士传》,第146页;道格思爵士:《李鸿章》,第87页;邓嗣禹、费正清前引书,第64页;罗林森前引书,第221—222、289页;《李集·奏稿》,卷4,页44a—b。

[84]鲍尔吉:同上,第188页;道格思爵士,同上,第99页;罗林森,同上,第420—422页。

[85]罗林森前引书,第423—424页。

[86]费维恺前引书,第171页。

[87]欣顿:《中国港运制度》,第99页。

[88]卡尔森前引书,第3页;费维恺前引书,第159页。

[89]《李集·函稿》,卷16,页20b。

[90]费维恺前引书,第2, 210页。

[91]费维恺前引书,第133—136页。

[92]费维恺前引书,第27,156,47, 48页。

[93]道格思爵士:《李鸿章》,第212页。

[94]费维恺前引书,第158页。

[95]刘广京:《19世纪中国的轮船业》,载《亚洲研究杂志》,ⅩⅧ,第4期(1959年),第444页。

[96]刘广京:《19世纪中国的轮船业》,载《亚洲研究杂志》,ⅩⅧ,第4期,第437页。

[97]罗林森前引书,第287页注50。

[98]易劳逸前引书,第65—66页;热尔韦前引书,第449页。

[99]徐中约前引书,第193页。

[100]徐中约前引书,第107页。

[101]路德威格前引书,第364页。

[102]蒋廷黻前引书,第8页。

[103]徐中约前引书,第179页。

[104]汉密尔顿:《郭嵩焘》,载《中国论文集》,第15集,第8页;徐中约前引书,第202—203页。

[105]钱实甫:《清季新设职官年表》,第16—23页。

[106]徐中约前引书,第191—192页。

[107]徐中约前引书,第193, 194页。

[108]徐中约前引书,第204页。

[109]宓吉:《阿礼国传》,Ⅱ,第329页;萨金特前引书,第161页。

[110]季南前引书,第53页。

[111]宓吉:《阿礼国传》,Ⅱ,第382—383。

[112]盖伊·布雷:《中国法规指南》,载《汉学杂录》第55期,第638—639页。

[113]萧公权:《翁同龢与戊戌维新》,《清华学报》,1937年4月第2期,第127页。

[114]徐中约前引书,第201—202页;易劳逸前引书,第177页。秦桧(1090—1155),由于为金朝工作、策划了将中国北部割给金朝的和议而受到中国人的唾骂。见翟理思:《古今姓氏族谱》,Ⅰ,第153页。

[115]蒋廷黻前引文,第49页;辜鸿铭前引书,上,页6a。

[116]李剑农前引书,第140—141页;萨金特前引书,第114—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