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官僚政治的复兴与察举制的关系(第6/10页)

而且,尽管王朝统治者在察举学校制度上采取了不少积极措施,但其主观上对之犹疑排斥的一面也很明显。《文献通考·选举一》中马端临指出:

隋虽有秀才之科,而上本无求才之意,下亦无能应诏之人,间有一二,则反讶之,且嫉之矣。杨素苛酷俗吏,宜其疾视如此;苏威儒者也,亦复沮抑正藏。士生斯时,何其不幸邪!

他所引述的,是杨素刁难杜正玄及苏威刁难杜正藏之例。《北史·杜正玄传》:

开皇十五年,举秀才,试策高第。曹司以策过左仆射杨素,怒曰:“周、孔更生,尚不得为秀才,刺史何忽妄举此人,可附下考。”乃以策抵地不视。时海内唯正玄一人应秀才,余常贡者,随例铨注讫,正玄独不得进止。

虽然杜正玄后来还是以文采打动了杨素,但初始的刁难之意,灼然可见。又同书《杜正藏传》:

开皇十六年,举秀才。时苏威监选,试拟贾谊《过秦论》及《尚书·汤誓》、《匠人箴》、《连理树赋》、《几赋》、《弓铭》,应时并就,又无点窜。时射策甲第者合奏,曹司难为别奏,抑为乙科。正藏诉屈,威怒,改为丙第,授纯州行参军。

杜正藏显然也是受到了苛刻的待遇。可见马端临称隋廷“有秀才之科而无求才之意”,并非无据。这一点,从杨素见刺史有举秀才者即勃然大怒,就看得非常清楚。

又如周隋间官学逐渐有所恢复,而且有“明经”之举,为入仕一途。然而隋文帝仁寿初竟有废学之举。《隋书·高祖文帝纪》仁寿元年六月:

诏曰:“……朕抚临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学徒,崇建庠序,开进仕之路,伫贤隽之人。而国学胄子,垂将千数,州县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有德为代范,才任国用。良由设学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简省,明加奖励。”于是国子学唯留学生七十人,太学、四门及州县学并废。

尽管隋文帝把废学之理由说得冠冕堂皇,但若有心文教,对学校不精之弊应加饬励方是,却不当几乎尽废诸学。又查《隋书·儒林传序》:

及高祖暮年,精华稍竭,不悦儒术,专尚刑名。执政之徒,咸非笃好。暨仁寿间,遂废天下之学,唯存国子一所,弟子七十二人。

可见废学的真正原因,在于文帝对采取考核儒术之法取人选官的学校的排斥。而且这不仅仅是君主个人的问题:“执政之徒,咸非笃好”。“明经”一途,当然要因此大受影响。

周、隋之际,屡有特举。有一类特科,是用来抚绥山东士人的。如《周书·武帝纪》建德六年春正月周武帝灭齐,同年连下三诏:

诏山东诸州,各举明经干治者二人。若奇才异术、卓尔不群者,弗拘多少。

诏举山东诸州举有才者,上县六人,中县五人,下县四人,赴行在所,共论治政得失。

诏东土诸州儒生,明一经已上,并举送,州郡以礼发遣。

在这种绥抚手段之下,确有房晖远、熊安生等儒者征举入周,被委以博士之类学官。但这种科目不能与正常情况的特科举人相提并论,而且得举者到底有多少、是否都能得较好待遇,也很可怀疑。隋初亦有一次面向山东士人的察举。《隋书·儒林马光传》:

开皇初,高祖征山东义学之士。光与张仲让、孔笼、窦士荣、张黑奴、刘祖仁等俱至,并授太学博士,时人号为“六儒”,然皆鄙野无仪范,朝廷不之贵也。士荣寻病死,仲让未几告归乡里,著书十卷,自云此书若奏,我必为宰相;又数言玄象事。州县列上其状,竟坐诛。孔笼、张黑奴、刘祖仁未几亦被谴去。唯光独存。

马光等“六儒”是这次所征山东义学中之特出者,然亦“皆鄙野无仪范,朝廷不之贵也”。他们似乎都非山东士族或名流,且大抵遭际悲惨。尽管周、隋在数年间有四次征举山东士人的诏令,我们仍不能认为山东士人得到了真正的重视。

另一类以察举吏治政务之才的特科,相对地却较为活跃。《周书·文帝纪》记西魏大统十年:

秋七月,魏帝以太祖(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数年之间,百姓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