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9页)

我曾在格罗顿公学上过马术课,骑术还算过得去,但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显然没法号令胯下的这匹牲口。这匹野性未脱的马儿偏偏还就喜欢背上驮着什么人,它在巨大的院子里尽情驰骋,极力用它的步伐来配合我的动作。我暗自思想:这马想吓唬我,但是又不想甩掉我,否则就没人给它吓唬着玩了。它并不是完全不理会缰绳的指令,但是也不愿意按着指令快速反应。这畜生想必像个任性顽童似的想着:如果我不理这个骑手,他就会放弃。但是我用动作逼着它听从我的指挥,这匹马也就慢慢地适应了我的命令,但是多少还有点不服气。这匹马非常出色,我把它引回吉普车那里,莫西布・汗正站在车旁跟努尔・木哈姆德说话。

马儿接近那辆没熄火的吉普车时,莫西布突然把手伸向油门按了下去,于是,发动机发出了一两声爆炸般的巨响,把马儿吓得一蹦老高。幸运的是我还没放开缰绳,只好拼命地抓住绳索好把这受惊的畜生给稳住。我对莫西布这种胆大妄为的举动大为光火——为了训练他的牲口,竟然将我置于危险的境地中——我没多想就把鞋跟踩进了白马的侧面腹部,然后我们在院子的开阔地上驰骋起来,转弯、扭身、跳跃,玩了好几分钟。尽兴之后我把马儿带回吉普车,严肃地说:“努尔・木哈姆德,关掉引擎。”

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执行命令,莫西布・汗又一次按下了车门旁边的油门踏板。这一次我稳稳地控制住马儿,然后把缰绳扔回莫西布手里。“是匹好马。”我说。

“你是个好骑手,米勒。比我认识的任何美国人都强。”我哈哈大笑,他又问道:“你没猜透那印记的意思?”

“阿富汗人的心思,谁能猜得透?”我开了个玩笑。

“我反正猜不透,”莫西布承认,“但是你猜不透,我倒是觉得奇怪。”

“你从哪里弄到这匹马的?”我们朝着正宅走去时,我又问道。这座正宅是一座雄伟的、四周围有泥墙的堡垒,周围簇拥着十二三座较小的建筑物。

“有些商人把它从北方运过来。说是从俄国的奥克苏斯河那里弄来的。那天我跟一个俄国大使馆的人出去,这匹马的确好像能听懂俄语的指令。”

“这牲口棒极了,”我说,“管他是不是俄国种。”

莫西布・汗领着我穿过正宅那道结实的大门,那里的泥墙至少有三十英寸那么厚。我说:“这么厚的墙,夏天一定很凉快。”

莫西布回答说:“不光是凉快,这些泥墙禁得起英国大炮猛攻十一天。”他指着墙上的斑点,那是一个个深深的弹坑。他做出主子的样子,郑重其事地想了想,指定了一个地方,让努尔・木哈姆德在那里等着我,然后带我去见他的父亲。

沙・汗——这个名字可以翻译成英语里的“先生阁下”,其实不能算一个名字——是一位清瘦的贵族,已经连续辅佐了三位国王。他身材修长,头发花白,胡子经过精心修剪,身上穿的昂贵服装是在伦敦量体定做的哈里斯牌毛料衣服,并且在马甲外面挂着沉重的金表链。他通常讲波斯语,但是跟外国人,他更愿意说法语,因为他曾在索邦大学就读;但是他还会说流利的英语、德语,还有在乡村通用的普什图语。像所有受过教育的阿富汗人一样,沙・汗认为法国是文化艺术的发源地,德国是军事指挥技术的故乡,美国只会发明罐头,英国则是骗术的始祖。然而,阿富汗正是与英国保持着最为密切的关系,正如一位憎恨妻子的丈夫,一旦被对方抛弃还是会感到若有所失。

沙・汗对我特别有好感,他对其他美国人不说真心话,却愿意对我吐露心声,部分是因为虽然我不会说波斯语,但我能讲法语,这样他就能享受用法语外交的乐趣,他认为只有用法语才能施展外交手腕。今天我们说的就是法语。

谈话所在的房间具有相当的历史意义,要想了解这个国家的任何现状都得从这个房间说起。这里曾经发生过改朝换代、惊心动魄的谋杀案,熬过旷日持久的围城战,召开过秘密会议,最奇特的是,沙・汗还在这里主持过基督教婚礼。从欧洲背井离乡来到这里的人要想跟各国使馆的女基督教徒结婚,都只能在这里举行婚礼,因为在喀布尔要找到基督教牧师可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