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现代主义设计运动的萌起(第23/46页)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格罗皮乌斯设法与魏玛另外一所职业训练学校联系,让包豪斯的学生到那所学校选修一些课程。这种通过校际间合作,解决学校存在问题的方式,后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当时,要申请报考包豪斯,必须交作业、健康与财产担保证明、以往学校的成绩单、个人履历、以往的工作经验说明等文件。申请书必须得到格罗皮乌斯和另外三名教员的批准,学生才可以入学,入学以后,还要经过六个月的试读期,合格者才能转入正式学习阶段,否则劝退。因此,能够在包豪斯攻读学位是很不容易的。格罗皮乌斯从学院初建时起,就制定了非常严格的专业标准,这对于日后学院水平的提高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学校的教育活动中,教师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下面我们介绍几位在包豪斯的发展过程中,对现代设计理论和现代设计教育改革起到重要作用的教员。

(1)约翰尼斯·伊顿

约翰尼斯·伊顿(Johannes Itten, 1888—1967)是一位瑞士画家,曾在日内瓦美术学院学习,深受德国表现主义的重要画家阿道夫·荷泽(Adolf Holzel, 1853—1934)的影响。伊顿毕业后在维也纳办学,试验各种新的教学方法,与当时一些重要的试验艺术家,如设计家阿道夫·卢斯、音乐家阿诺德·勋伯格等人有密切的联系。1919年,伊顿受格罗皮乌斯的邀请,到包豪斯担任“形式导师”的职务,对包豪斯的发展起到突出的重要作用。

伊顿是一位非常特殊的教员,具有浓厚的宗教意念, 是拜火教美国派系玛兹达南派(Mazdaznan)的门徒,为了表达自己的纯真和虔诚,伊顿长期光头、长袍披身。但他同时对于艺术和设计的基础教育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强烈的试验欲望,因此,他的教学往往是将宗教和科学视觉教育混作一体的,他为包豪斯的第一个发展阶段注入了许多积极的因素,促进了教学发展;但同时又带来了许多比较混乱的方法,强烈的个人主观感觉和科学性质的基础教育体系往往矛盾。

伊顿对于学校教育非常投入。他住在学校附近,每天几乎全部时间都和学生在一起。他建议所有的学生必修基础课,格罗皮乌斯采纳了他的意见,因此,伊顿成为现代设计教育基础课的首创人。他在基础课教学中,要求学生必须通过严格的视觉训练,对平面、立体形式、色彩和肌理有全面的掌握。这种带有试验性质的基础课在包豪斯的课程中被称为“the Vorkurs”,为现代设计教育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

伊顿非常重视训练学生对于自然的敏锐观察能力,要求学生对于不同的自然材料,比如石头、木头、皮革等不同质料,能够做出不同的表现。他在素描教学中,始终强调对于特定材料的真实表达。

伊顿是最早引入现代色彩体系的教育家之一,他坚信色彩是理性的,只有科学的方法能够揭示色彩的本来面貌,学生必须首先了解色彩的科学构成,然后才谈得上色彩的自由表现。当时,现代色彩学才刚刚建立,伊顿就积极地将它引入到自己的教学中,使学生能够对色彩有一个理性的切实了解,而不仅停留在不可靠的个人感觉水平上。

伊顿的“基础课”其实是一个洗脑的过程,通过理性的视觉训练,“洗去”学生在入学前形成的视觉习惯,代之以崭新的、理性的甚至是宗教式理性的视觉规律。利用这种新的基础,来启发学生的潜在才能和想象力。他的基础课把色彩、平面与立体形式、肌理、对传统绘画的理性分析混为一体,具有强烈的达达主义特点,也具有德国表现主义绘画创作方法的特点。但是,这种方法的核心依然是理性的分析,并不是艺术家的任意的、自由的个人表现。训练的最终目的是设计,而不是把训练本身当作目的,对伊顿来说,基础课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达到目的必须打下的基础。

伊顿的色彩理论示意图。

包豪斯的学生正在教室墙上喷涂自己设计的色谱,(1929)。

奥斯卡·施莱莫1922年为『特利亚迪克的芭蕾舞』设计的舞台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