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现代设计的前奏:“工艺美术”与“新艺术”运动(第33/44页)
亨利·凡·德·威尔德起初是位画家,之后从事建筑教育,也从事过建筑设计。1890年,当他结婚之时,亦曾遇到与英国莫里斯相似的遭遇:找不到合适的、理想的、风格统一的家具和日用品,因而只好自己动手设计,从而走上设计的道路。他毕生从事设计与设计教育,取得很大成绩。
威尔德在比利时时,主要从事“新艺术”风格的家具、室内和染织品设计,也从事一些平面设计工作。从装饰上看,他的设计大量采用曲线,特别是花草枝蔓,缠绕攀援地组成复杂的图案。这在他的平面设计和纺织品纹样设计上反映得最充分。20世纪初,他曾经去巴黎,担任萨穆尔·宾的“新艺术之家”的产品设计工作,进一步了解到法国这场运动的风格特征。他也曾参与巴黎“现代之家”的室内设计工作,并成为当时法国“新艺术”运动室内设计的翘楚。他的设计思想在这个时期逐渐成熟。
与大多数“新艺术”运动设计家强烈反对现代技术和机械的立场不同,威尔德支持新技术,他曾经说,“技术是产生新文化的重要因素”,“根据理性结构原理所创造出来 的完全实用的设计,才能够真正实现美的第一要素,同时也才能取得美的本质”,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设计中功能第一的原则。为了宣传自己的设计思想,他于1902—1903年间,在欧洲各地广泛进行学术活动,发表一系列关于设计的论文,从建筑设计入手,包含产品设计、平面设计等多方面的内容,传播新的设计思想,主张艺术与技术的结合,反对漠视功能的纯装饰主义和纯艺术主义。
1906年,威尔德有感于设计运动从设计教育入手的重要性,于是到德国魏玛市,取得开明的魏玛大公的支持,开设了一所以设计为主的学校——魏玛工艺与实用美术学校(School of Arts and Crafts),着手进行设计教育探索。1907年,这个学校成为德国公立学校,一直维持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1914年。战后,这所学校于1919年重新开办,成为日后大名鼎鼎的包豪斯设计学院。从这个意义来讲,威尔德应该是包豪斯最早的创始人之一。与此同时,威尔德还参与了德国的现代设计运动,他是德国设计协会——工作同盟(Werkbund)的创始人之一。
在德国期间,威尔德的设计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他认为,机械如果能够得到适当合理的运用,将可引发建筑与设计的革命。他提出“产品设计结构合理,材料运用严格准确,工作程序明确清晰”这三个设计的基本原则,以期达到“工业与艺术结合”的最终目标。在这一点上,威尔德已经大大超越了他的“新艺术”运动同人,成为现代主义设计的思想奠基人。关于他的活动,在以后的章节中还会讨论。
(2)维克多·霍塔
维克多·霍塔(Victor Horta, 1861—1947)的建筑设计不但代表了比利时“新艺术”运动最高水平,而且也是当时整个“新艺术”运动建筑设计中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有历史学家倾向认为:比利时的几个重要建筑,包括威尔德在乌克尔设计的布劳曼维尔伏住宅(Bloemenwerf, Ukkel, Belgium, 1895),霍塔在布鲁塞尔设计的塔塞旅馆(Hotel Tassel, 1892—1893)等,是现代建筑转型的代表作品。其中,塔塞旅馆是“新艺术”运动最杰出的设计作品之一,无论建筑外表设计,立面装饰,还是室内设计,栏杆、墙纸、地板陶瓷镶嵌、灯具、窗户的玻璃镶嵌设计等等,都具有高度统一的“新艺术”运动风格,曲线流畅,色彩协调,得到广泛的好评。他在塔塞旅馆的设计中,充分利用铸铁的可锻铸特性,将其应用到室内装饰上来,使得这种工业材料,也成为一种室内装饰材料。那些由铸铁铸出的千姿百态的优美曲线,表现出一种如同植物生长的茁壮生机,创造出更适宜空气流通、光线穿透的开阔空间来。在探索新的艺术语汇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维克多·霍塔1903年设计的壁灯,现藏于巴黎奥赛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