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代设计概述(第5/9页)

③社交需求,人是社会的一员,需要友谊和群体的归属感,人际交往需要彼此同情互助和赞许;

④尊重需求,包括要求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自己具有内在的自尊心;

⑤自我实现需求,指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对生活的期望,从而对生活和工作真正感到很有意义。(参看Berger, Kathleen Stassen: The Developing Person through the Life Span. 1983.)

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产品需求的层面是会发生从第一向第五层逐步演变的。

(六)什么是好的设计

设计往往被视为一种具有强烈活力的艺术形式,一种目的性很鲜明的艺术。美术(fine art)现在被称为“纯艺术”,与之对应的则被称为“商业艺术”“应用艺术”“装饰艺术”,这就是平面设计的范畴了。相对于“纯艺术”而言,商业艺术、平面设计具有强烈得多的目的性,往往更具有应用性特征。不过,并没有一个明 确的界限去绝对地界定纯艺术和设计,因为应用性、审美性两者并不是泾渭分明、势不两立的因素。当然,大部分绘画没有使用功能,只能纯粹用来欣赏,可以归入纯艺术领域;但是如果设计师把这些绘画引用到平面设计中来,画面虽然没有改变,但是通过设计,被赋予了传达功能,就不再是那么“纯”了。找寻“纯艺术”和“设计”之间的绝对性界定标准是没有意义的,艺术和设计密切相关,并不对立。

设计一般都具有功能性和审美性两方面的特点,好用(功能性)和好看(审美性)是我们进行设计时的考虑核心。设计一张海报,需要很准确地传达出海报的内容(功能性),同时还需要好看、容易记忆、让人喜欢(审美性)。功能性肯定是设计的关键,但是审美水平也很重要,没人喜欢功能好但是难看的产品。

德国当代设计大师迪特·拉姆斯(Dieter Rams)提出好的设计有10个原则(ten principles of "good design"),分别是:

①好的设计是具有创新性的(good design is innovative),应该竭尽全力去使用新技术的潜力,因为新技术给创新设计提供了新的机会。

②好的设计是好用的设计(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seful),产品是使用的,但不仅仅是满足使用功能,同时也要满足心理功能、审美功能。好的设计集中在好的使用性,而摒弃一切阻碍好用性的问题。

③好的设计是好看的,具有审美水平的(good design is aesthetic),拉姆斯认为,好的设计,是既好用又好看的,也就是形式和功能统一的,只有满足人们各方面功能需求的设计,才有可能达到好看的水平。

④好的设计是容易看懂的产品,不是那种看了都不知道怎么用的设计(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nderstandable),产品设计需要结构交代清晰,最好的设计,是产品能够自己解释自身使用方法的设计,无须说明书帮忙。

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使得产品设计出现了形式可以与功能脱离的情况。英国菲丽斯(Ferris)公司出品的学生用简易录音机。

奥斯陆建筑设计学院学生西格鲁·维克(Sigrun Vik)设计的ACT火警报警器(ACT Fire Extinguisher)荣获挪威2010年青年设计人才奖。

荣获2011年金罗盘产品设计大奖的伊丽卡台灯(ELICA Lamp),是由布莱恩·希罗尼(Brian Sironi)设计的。

⑤好的设计是不显眼的设计(good design is unobtrusive),好多产品都是工具,无须艺术装饰,因此,这类产品应该中性、低调(be both neutral and restrained),给使用者自己发挥的空间。

⑥好的设计是诚挚的设计(good design is honest),产品的使用目的达到了就行了,无须画蛇添足的创新、表现、增加价值感,更不要给消费者产品本身没有或者达不到的空头许诺感。

⑦好的设计是经久耐用的产品(good design is long-lasting),设计要避免追逐时尚,所以也就不会过时。不像时尚产品,普通产品总是可以使用好多年,即便在当今这个用毕即弃的社会中,好的耐用产品依然可以毫不过时地使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