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魏玛时期的德国人和犹太人(第23/28页)

德国犹太人没有误判犹太恐惧症的危险,但他们肯定低估了它的强度。他们的组织过于虚弱,过于缺乏协调能力,以致没有大的作为。因此,这些组织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德国犹太人不是一个十分一致的、具有自我意识的犹太人实体。它的成员不仅受到很好的同化,而且在专业、知识、政治、宗教信仰等方面高度不同。他们的保护性组织同样是不同的,有时内部还是分化的,很少能够找到共同的基础,甚至他们所有的人都遭到纳粹攻击的时候也是如此。另外,除了极少的例外,他们的领导者是胆怯的人,对犹太恐惧症危险的回应通常是建议耐心和忍受。

犹太复国主义者是一个例外。罗伯特· 维尔施、马丁· 布伯、库尔特· 布鲁门菲尔德、格肖姆· 舒勒姆接受了民族主义的信仰:犹太人是一个独立的民族,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他们真正的解放不仅是脱离犹太人强迫集中居住区,而且是脱离德国国籍的诱惑或者其他国籍的诱惑。然而,这样的解放要求移居巴勒斯坦。总之,犹太复国主义者相信犹太人在民族上是不同的,在德国的土地上依然是无根而多余的。他们谴责“德国犹太人”在击打风车,嘲笑他们“坐等观望”的策略,庆贺自己对德国境况的评估被证明是正确的。但是,甚至犹太复国主义者也并非如后来他们所称的那样富有远见。那些从完全同化转变为完全拒绝的德国犹太人,在支持犹太复国主义信条并付诸行动时,也背负了过多的德国文化包袱。这就解释了为何即使他们都发誓要移居巴勒斯坦,但只有两千人在1933年移居巴勒斯坦的原因。移居巴勒斯坦有着内在的政治障碍,大多数德国犹太复国主义者都没有把移民看作多数德国犹太人的现实选择;至多只是那些乐意连根拔除自己的德国之根,并且有耐心和勇气到达那里并在那里定居的犹太人的可能选择。《犹太评论》的编辑罗伯特· 维尔施、犹太复国主义联盟库尔特· 布鲁门菲尔德推荐了一个富有弹性的政策,它视移民只是一种未来的可能性,而且要集中力量组织德国的犹太人为一种非同化的生存最终在德国定居下来。他们相信这是可能的,同时对纳粹的危险进行了误读。这种相信和误读显示了他们和其他德国犹太人一样缺乏预见性。直到1931年末,随着纳粹秘密文献的发现,揭露了希特勒企图消灭犹太人,处于领导地位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才觉醒到纳粹主义的危险。然而,甚至到那时,他们依然低估了纳粹夺权的可能性,或者低估了假如这样一个夺权事实上发生的话所预示的可怕结果。回想起来,是否是犹太人对德国的体制正派和传统正派的信任完全错位了?在希特勒和纳粹采用他们所控制的全部现代国家权力操纵犹太恐惧症之前,这一病症强度如何?

魏玛时期犹太恐惧症的强度如何?

近年来最引发争论的争议是聚焦这样一个问题,即多少“普通的”犹太人分享了希特勒强迫症,将犹太人视为德国的主要敌人,因此必须要么从德国驱逐出去,要么被灭绝。问题答案是一条光谱,一端是这样一些历史学家,他们一致认为纳粹夺权之前,犹太恐惧症只是一小撮吵闹的犹太人仇恨者的强迫症,他们在德国的生活和文化中扮演着无足轻重的角色,之后才把他们反犹太人的强迫症变为公众政策。这些历史学家认为,犹太恐惧症无论在第二帝国还是魏玛共和国都是无足轻重的麻烦事,尽管在威廉二世统治时期有几个政党把“反犹太主义”作为它们的主要使命,但是这些政党从来没有获得超过1%的大众选票,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除了到1930年还是一个边缘的种族主义政党纳粹党,没有一个把“反犹太主义”作为其纲领不可或缺部分的主要政党在魏玛共和国获得过明显多数的选票。还要指出,甚至在魏玛共和国混乱的诞生时期,整个犹太恐惧症患者的选票也从没超过总选票的8%。另外,人们经常认为,德国的选民更关心的是通货膨胀和失业、德国下降为一个三流大国、《凡尔赛条约》,或者共产主义的威胁。不能自动地假定每个投票给纳粹的人都仇恨犹太人。这些历史学家认为,假如政治文化不是犹太恐惧症的,那么这对于德国的知识分子文化来说也是同样真实的。例如,萨拉· 戈登坚持认为,德国的文化遗产不是一致反犹太人的。她指出,甚至保守主义的普鲁士体制也承诺支持给所有犹太人法律平等的法律。她提醒我们,在1869年至1933年间,没有通过一个单一的法律去废除犹太人的权利。根据这些历史学家的观点,在魏玛共和国时期,极端的犹太恐惧症实际上不被纳粹所垄断。根据尤金· 戴维森的看法,魏玛共和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有着高度的宗教宽容,在其中,政治上的反犹太主义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