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二(第7/13页)

复左季高 咸丰十年七月十九日

惠缄敬悉。营制极精,所改俱有深意。惟亲兵刀矛队内间以小枪,似尚不适,后幅条约,微嫌其多。御众之道,愈简愈妙。

此间调度,总难妥善,有复次青一信稿。行徽州府一札,并抄呈尊览。如有不妥,即乞迅速详示。恐见面时,大局已定,难于更换也。鄙意广德一路,最为吃重,请阁下当之,凯章辅之。池州一路次重,春霆当之。宁国不失,则坐守尚易,次青当之。宁国若失,则全局大变,又当另议。请分别二层,迅赐裁示。贵部东来,亦不宜全走陆路,或由袁州等处雇船至饶,两头陆行,中段水行,亦足少纾士卒之力。一月之食,即札台预备,能否按月如数,尚未可知。然筱泉于阁下事,必尽力也。捐事现未兴办。厘事用人拟仿润帅之法,多用小者,少用大者。以二李一沈为主,余皆用府厅以下。俊臣既赴粤不归,即改用吴退庵。次青三日之内,五次来信,以百口保之,南屏亦力保之。究系坚卓之士,或可发愤一洒前耻。望助其支领口粮军装等项为感。

复张筱浦中丞 咸丰十年七月二十日

惠缄敬悉。此间拟分三路援宁,另备公牍咨达。鲍军人数最多,势不能不先趋石埭。诚恐石埭纵能得手,而为池州、青阳所牵制,不能遽行前进,仍无补于宁国之危。张军趋泾县,李军趋旌德,二路去宁国较近,又恐人数略少难期得力,再四思维,未得完策,姑且如此布置,仍祈卓裁酌示。

三路米粮,应如何筹办,亦祈分别示知。江西六月饷银,归敝处新粮台办。现据报三万,尚不如向来协饷五万之多。来示奖饰之语,层见迭出,而不知饷项一节,十分竭蹶。设前奏允准,则新旧交替之际,竞无银两可以点缀而弥缝之。每念及此,尤深焦灼。

庞阁部、季太史两缄接到。江苏郡县,日在水深火热之中,大旱之望,不虞之誉,皆萃于鄙人之身。将来望极而怨生,誉过而毁来,惴惴之衷,良不知所以善其后。素蒙关垂,尚乞时赐南针,无令涂辙大迷,是为至愿。

复李筱泉 咸丰十年七月二十一日

——来缄云,应行增设裁并之处,俟各路禀报到日,参核再详,甚为妥洽。蔡少彭云:“矫弊更防其过骤。”此语极可佩也。大抵欲革弊者,必新章十分妥善,远胜旧章,然后下手,否则不可轻动。

——“官绅参用”四字,两湖业有成效,江西亦宜仿照行之,无疑义矣。惟采访宜多,委用宜慎,平日以薪水养之,留于省城,札派时,则必再三叮嘱,庶得用绅之利,而去其弊。

——公事知而不言,坐视成败,自菲所宜。阁下今既补赣南实缺,尤不必过涉客气,凡正话、实话,多说几句,久之人自能亮其心,即直话亦不妨多说,但不可以讦为直,尤不可背后攻人之短,除此二戒外,概宜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起票验票,并炮船费共五分,余卡不抽,通省谓有不得了之日,诚然诚然。幸未出示,从长计议,犹可更改,湖北章程何如?通省共四分否?与其异日再加,不如此时不多减之为愈也。南自大庾,北至湖口,东自玉山,西至萍乡,水路动至三千里,多抽或亦无妨,请通筹之。此军饷全局所关,不可不慎之于始。

——阁下奉命补授赣道,请在省城经理牙厘,章程大定后,冬间再赴新任。

复李雨亭 咸丰十年七月二十一日

接惠缄,得悉尊体尚未痊愈,至以为念。凡沉疴在身,而人力可以自为主持者,约有二端:一曰以志帅气;一曰以静制动。人之疲惫不振,由于气弱。而志之强者,气亦为之稍变。如贪早睡则强起以兴之,无聊赖则端坐以凝之,此以志帅气之说也。久病虚怯,则时时有一畏死之见,憧扰予胸中,即魂梦亦甚不安恬。须将生前之名,身后之事,与一切妄念,铲除净尽,自然有一种恬淡意味,而寂定之余,真阳自生,此以静制动之法也。愿阁下于药物调养之外,更将此两法体验一番,久之必有小效。

仆精力日惫,权位日崇,陨越之虞,深为可虑。但以勤劳二字自励,冀少补于钝拙。寄云同年拟请其来此一行,不知渠尚须北上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