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四(第4/15页)

《王尊传》:“少孤,归诸父。”

归,犹投也,若归诚、归命、归义、归罪之归。

“问诏书行事。”

行事,犹故事,谓已往之事,若今言成案也。详见王氏念孙解《陈汤传》。

“一郡之钱尽人辅家,然适足以葬矣。”

宋元人诗词往往用断送字,今世俚语有葬送字,此云适足以葬,谓彼之多钱适足以断送其身命乎。

“御史大夫中奏尊暴虐不改,外为大言,倨慢姗上,威信日废。”

暴虐不改,谓当春而系者千人也。外为大言,谓尊自奏“强不陵弱四语是大言夸谩也。“倨慢姗上”,谓对放之词也。威信日废,谓许仲家杀人,吏不敢捕也。

“及任举尊者,当获选举之辜,不可但已。”

是时王氏用事,尊为王凤所荐。罪尊过重,则凤之坐罪亦不得轻。冀朝廷投鼠忌器,所以深救尊也。

《孙宝传》:“明府素著威名,今不敢取穉季,当且阖合,勿有所问。即度穉季而谴他事,众口哗,终身自堕。”

度,越也。若一无所问,吏民亦不敢谤毁。若有所问,则当先其大者,后其小者,必自穉季始也。倘越樨季而问他事,则吏民谤毁,众口哗,终身刚直之声以此一事而堕坏矣。

《何并传》:“令骑奴还至寺门,拔刀剥其建鼓。”

建鼓,谓高悬之鼓也。《庄子》“若负建鼓而求亡子”是也。

《萧望之传》:“令天下共给其费。”

共读曰供,上文既有天下字,则此共字不应又训作同共也。

《冯野王传》:“收捕并不首吏。”

首之云者,犹诚心投向之谓。曰首涂,谓诚心投向将趋前途也。曰首公,谓诚心投向治公家之事也。曰首罪,谓诚心投向自归于司败也。此曰首吏,谓诚心投向从吏收治也。

《东平思王传》:“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草,并祠之。”刘攽曰:“立石属上句。”

国藩按:谓象瓠山之立石也,并祠云者,谓瓠山所有之石,与宫中所治之石,二者并祠祀也。

《匡衡传》:“衡上疏戒妃匹,劝经学威仪之则。”

三代以下陈奏君上之文,当以此篇及诸葛公《出师表》为冠。渊懿笃厚,直与六经同风。如“情欲之感,无间于义容;宴私之意,不形乎动静”等句,朱子取以入《诗经集传》,盖其立言为有本矣。

《王商传》:“商部属按问。”

部属,谓行部所属。

“宜以为后。”

犹云且徐观后效也。

“会日有蚀之,大中大夫蜀郡张匡其人佞巧,上书,愿对近臣陈日蚀咎下朝者。”

朝者,即近臣。匡愿对近臣面陈,故令近臣受其所陈对之辞也。

《史丹传》:“臣窃戒属毋涕泣。”

属者,谓进见之顷也。

《薛宣传》:“戒曰:‘赣君至丞相,我两子亦中丞相史。’”

中丞相史,谓堪为丞相史也。《礼》曰:“用器不中度,幅广狭不中量,木不中伐,禽兽鱼鳖不中杀。”中义皆同此中,犹合也。

“责义不量力。”

谓责人以义,而不量其力之不逮。

“宣考续功课,简在两府。”

简,策记也。犹今考功稽勋,两司记历官功过也。

“不相敕丞化。”

敕,戒也。丞,辅翊也。谓宣父子不能相戒辅翊圣化。

“廷尉直以为:律曰‘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诏书无以诋欺成罪。传曰:‘遇人不以义两见疻者,与痏人之罪钧。’恶不直也。”

斗则曲直均,贼则曲专在伤人者,故同一伤人也,斗则为城旦,贼则加罪一等。无以诋欺成罪,谓罪不至此,而以诋欺强入人罪。痏,亦疻也。见疻与疻人之罪同。论起事之曲直也,先引律,次引诏书,次引传,后断本案,应此三者”。

《朱博传》:“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

自言,谓自讼理,若今赴诉呈状也。《外戚传》有“王翁须自言”。

“抆拭用禁,能自效不。”

抆拭,犹湔祓。谓弃瑕录用也。今人亦多用照拂字。

《翟方进传》:“居官不烦苛,所察应条辄举,甚有威名。”

察吏有不法应科条者,辄即举发,无所依违徇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