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顺治朝(第6/31页)

随着谭泰的被处死,至少就君主与贵族之间的斗争而言,顺治看来终于成了自主的主人。尽管济尔哈朗仍然是朝中极有势力的人物,到1655年去世时他一直是贵族中的首领,但从今往后,只要顺治在世,就没有任何贵族成员或是他们的联盟能有效地向君权挑战了。随后,在1651年的最后几个月,顺治完成了从一个在极有势力的摄政者监护下的幼主到独立自主的君主的转变。1651年10月31日,宫城南门“承天门”被改为“天安门”。虽然《实录》中对这一名称的改变未做任何解释,但它看来似乎象征着从庆贺刚刚君临天下(这是多尔衮的骄傲)到颂扬天下大治(这是顺治的愿望)的转变。随着顺治在政治上日臻成熟,他将自己的童年永远地撇在了身后。9月,他娶了自己的表妹;12月13日,也许这个日子比前者更为重要,一个宫妃为他生了第一个儿子。

当然,日益强大的皇权不能够一概视同于福临个人的权力。毋容置疑的是,在与势力强大的贵族较量的这一时期,年轻的皇帝得到了谋臣小心谨慎的指导和帮助。毫无疑问,宦官吴良辅对于团结官吏支持皇帝,反对议政王大臣会议中和官僚中的亲多尔衮分子,在幕后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实际上,宦官支持皇权的重要意义,可以从后来于1653年7月置立臭名昭著的十三衙门推知一二。十三衙门由内侍组成,其中有些人负责起草诏令,任命官员。这样,继承权斗争的结果之一就是内朝宦官势力的复兴,它体现了明制的部分恢复。另一个反映着明制恢复的结果是,作为皇帝私人谋臣的大学士势力扩大了。因而,皇权的胜利也在君主与其儒家谋臣之间造成了新的紧张状态。

了结旧账

谭泰死后,在皇帝所有的汉人谋臣中,陈名夏处境最为困难。自然,谭泰在吏部的恣意不法连累了他,但是,尽管陈名夏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在皇帝看来,谭泰的专擅还是与他有关。顺治后来这样告诉朝臣们:

当朕亲政之初,(谭泰)把持六部,干预万机。藐朕幼冲而威权专擅,广纳贿赂而祸福横施。此时陈名夏亦任本部尚书。

虽然如此,陈名夏好像仍然受着皇帝的宠幸。所以,当众臣于1652年2月17日得知陈泰再度被任命为大学士的消息时,一定甚感意外。第二天,即2月18日,当他们发现陈名夏将被再次付狱,就更是大吃一惊了。这一天恰逢京城地震。

在审判中,朝臣们从皇帝本人处得知,秘密调查现已进行了一段时间。顺治向议政王大臣会议说明,自从去年7月听审,谭泰开脱了陈名夏而使御史张煊被处死以来,他就一直想知道在张煊的论劾中是否真的没有一点事实。于是顺治命令重议此案,由郑亲王济尔哈朗对洪承畴和陈名夏进行调查。洪承畴一得知此事,就承认他确实未先上奏便将母亲送回了原籍,应当引罪,但对火神庙集议他仍然辩解是为了甄别诸御史。陈名夏则不然,他坚持否认有任何不法之举,而在皇帝看来正是这一点最终成了他的过错。皇帝对议政王大臣会议说:

独名夏厉声强辩,闪烁其词,及诘问词穷,乃哭诉投诚之功。朕始知名夏为辗转矫诈之小人也。名夏罪实难逭,但朕有前旨,凡谭泰干连之人,一概赦免,若仍执名夏而罪之,是不信前旨也。今将名夏革任,其官品俸禄仍旧,发正黄旗汉军下,同闲散官随朝。

与此同时,张煊被昭雪,仍加二级恤典,以慰忠魂,并使御史与皇帝间“言路”畅通。

所以,顺治下令重议此案的本意之一,是鼓励汉人御史今后更加直言无隐。另一动机则是为最后了结由谭泰案件遗留的旧账,因为对于谭泰受诛,而陈名夏却仍逍遥法外,许多满洲贵族一定是耿耿于怀的。然而,皇帝并不想走得太远,以免许多由陈名夏荐举而出仕为官的的南人,诸如郝洛、向玉轩、宋徵璧、李人龙、王崇简、杨廷鉴和宋之盛等,与他疏远。这些杰出的文人(他们之中有些人曾在明朝翰林院供职)当中有几个是陈名夏的同榜进士,其他则与他为一个文学社团的成员。所有这些人都把他看作是他们在朝中的主要靠山。如果皇帝称陈名夏为“辗转矫诈之小人”的话语传到保密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之外,那么他们在政治上的忠诚就会濒临破灭,而皇帝招徕更多南人的愿望就会受到阻碍。所以,顺治决定只让议政王大臣会议外面的人知道张煊的昭雪和谭泰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