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6世纪的现实与主要的财政问题(第15/22页)

1505年,甚至官员们都公认政府的工匠无法同私铸工匠的技术水平相比。一些官员在参观了京师的铸币厂之后,奏报说政府的工匠“乱加锤錾”,铸出的钱“斜仄拙劣,殆不成文”〔202〕。1503年,鼓铸铜钱的命令发布之时,预想能够铸钱2亿文〔203〕,到1505年夏天,户部上报说所铸之钱还不到定额的20%〔204〕。甚至到1509年,这一计划也没有全部完成,整个计划一拖再拖〔205〕。

嘉靖皇帝是最后一个力图维持铜钱制度的君主。1527年,他下令重新开始铸钱〔206〕。尽管努力改进铸造工艺,增加每文钱的重量,但在其统治期间货币的混乱却更加恶化。到16世纪50年代,市场上充溢劣质私钱,私钱对白银兑价跌至6000文兑换1两。一些光棍无赖胁迫商民接受官定的每700文铜钱兑换1两白银的比率,迫使民间闭门罢市。1554年,有人上奏皇帝说许多流民死于京师街头,是钱法不通造成的结果〔207〕。虽然这其中的因果关系并不清楚,但我们有理由推断这可能是食品价格急剧上涨以及失业人数大量增加造成的后果。

经济史学家李剑农注意到按照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劣币要驱逐良币。他因此断言因为嘉靖钱法量过重,私铸者为了得到金属而将其销毁熔化,其未被销毁之善钱则深藏不出〔208〕。用这一理论进行解释有一定道理,但完全这样解释却不能令人满意。他忽视了16世纪政府铸币的数量因素和其质量管理。

嘉靖铸钱是一个最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明史》宣称1553年政府的铸币厂铸钱总数达950亿文,这条材料来源于《大明会典》〔209〕。著名的中国货币史研究权威彭信威指出这种不切实际的数字“在事实上不可能”。他本身作为一个收藏家,认为没有什么证据显示铸造了如此多的钱,这种事情至多是一种拟议,并没有真正实施过〔210〕。另外,在16世纪中期,950亿文钱的价值约略等于明朝政府20年间全部的现金收入。要想铸造如此多的钱,政府铸币厂的规模必须扩大100倍。

所有的证据显示出铸钱总额很少。1527年,南京和京师的铸厂仅仅铸钱41491200文。1540年,由于无利可图,铸钱再被推迟〔211〕。在整个明代,最大胆的铸钱建议是给事中殷正茂(后来任户部尚书,1576—1578年在任)在1555年建议利用云南铜鼓铸铜钱,他认为每年费工本银39万两,可得钱65000万文〔212〕。但当这一计划实施时,工本银被大量削减,仅投入白银2万两,每年铸钱不超过3300万文,其价值不到白银5万两。尽管这个计划名义上有150%的获利,但必须要求当地人将钱运到中部各省才能够实现。因此云南的地方官员不断地奏称负担过重,难以为继。到1565年,终罢云南铸钱〔213〕。

南京和京师的铸钱一直推迟到1540年以后才重新开始,当然具体的时间还无法确知。但在1564年内阁大学士徐阶(1552—1568年在任)在给皇帝的一篇奏疏中透露在京师铸币的宝源局投入的工本费仅仅为28000两白银〔214〕。总之,没有证据表明嘉靖朝的哪一年铸钱数量曾经创纪录地超过1亿文的水平。在一些年份中,铸钱完全被推迟了。即使嘉靖皇帝企图建立一套银钱双本位制的货币体系,铜钱供应不必与宋代人均比率一致,新钱低于一人一文的比率,但考虑到明代经济活动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种做法不可能适应时代的普遍要求。

嘉靖朝铸钱缺乏质量管理,在徐阶的文中得到证实。政府宝源局生产的铜钱种类很多,徐阶将各种制钱并私铸之钱每项各五文封进圣览,让皇帝裁察。其中有的钱用镟车磨边,民间称之为“镟边”;有的以金漆背,谓之“金背”,还有一种,表面黑色、粗糙,称之为“火漆”。而劣质钱币众多,无法归类。徐阶认为这些问题并非一般民众梗法所致,而是政府机构管理不如法的结果。在他的建议下,工部宝源局暂停铸钱,第二年云南也停止铸钱〔215〕。

对于这些问题,明朝前期的皇帝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首先,铸钱从一开始就没有按部就班。本来起步较晚,先天不足,而在16世纪,官方又过分低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应该倾其财力、物力去铸造新钱的时候,却又只关注眼前的利益,损害了长远的计划。由于新铸铜钱数量很少,质量低下,所以很难推行下去。明朝的铜钱也沿袭传统的设计,无法取代前朝铸造的铜钱。朝廷也仅仅是颁布法令宣布前朝旧钱废止使用,却没有任何实效,相反只会使民众产生困惑〔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