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为利益分配,他们斗争了两百年(第7/23页)
但是,历史车轮毕竟是不断前进的,谁都挡不住。自由民主导的改革失败,自由民和同盟者获得权利的希望落空,罗马那些元老院贵族并未就此高枕无忧,因为那些权利意识觉醒的同盟者起来斗争了,而且他们采取的不是改革措施,而是武装斗争模式,最终赢得了胜利,从某种程度上改造了罗马。
3. 一切不平等都源于没有罗马公民权
罗马对外扩张成功最主要的经验就是拉同盟搭伙搞扩张,同时在打败对方后,迫使对方签订和约,成为自己的同盟或者从属国,而管理同盟者的方式则是分而治之。罗马征服意大利诸城邦最早,对其实行“分而治之”的策略也最明显。
在200年的漫长岁月里,通过罗马政治法律的影响,通过经济文化的交流,意大利各城邦逐渐拉丁化、罗马化。然而,在社会地位上,意大利各城邦的人和罗马人却俨然是两个等级。罗马人名义上称他们为同盟者,实际上把他们当作属民而不当作平等的公民。同盟者用生命和鲜血帮助罗马开疆拓土,却分不到一尤格“公有地”。他们不得参与罗马的政治生活,更无权问津各级官职。他们遭到罗马人的歧视和压迫,甚至在罗马官员面前没有人身保障。
意大利同盟者认为,这一切不平等待遇的根源就在于他们没有罗马公民权。当罗马是还个小邦时,意大利各邦居民自然不会青睐罗马公民权,而事实上,罗马人那时经常将公民权惠赠友人,以拉拢同盟者搭伙去侵略扩张。征服意大利各城邦后,作为同盟者的意大利各城邦降到隶属地位,罗马公民权显示出优越性。有些意大利人开始谋求罗马公民权,但罗马人变得吝啬起来。
独霸地中海后,罗马公民权的价值空前大起来——它能带来巨大物质利益。一些在战争中同样出力的意大利人迫切要求获得公民权,但罗马人却把公民权看作自己的禁脔,拒绝和别人分享。因为多一个人有公民权就意味着罗马人的利益要多分出一份儿。
于是,意大利人采取种种手段获得罗马公民权,导致罗马的“非法移民”越来越多。罗马人发现这些后,就采取措施维护公民权。早在公元前286年,罗马监察官就发现1.2万“非法”移民,将其全部赶走。在公元前187年、公元前177年、公元前172年、公元前168年各普查年份,罗马多次采取措施,对外来移民加以限制。公元前126年,罗马人更颁布“潘努斯法”,从罗马城驱逐所有意大利移民。这种保守排外政策激起了意大利人的不满——他们转向公开直接地向罗马人要公民权。
在罗马统治集团中,个别有远见的民主派领袖看到了这个问题潜在的危险性,主张向意大利人授予公民权。因此,在罗马民主派与元老派的斗争中,争取同盟者的罗马公民权逐渐加入其中。这也是罗马统治者扩大统治基础,分配侵略战争带来利益的重要体现。
公元前125年,执政官福尔维乌斯·弗拉库斯首次提出向同盟者授予公民权的议案。由于保守势力的反对,议案没有通过。这件事在同盟者中引起义愤,弗列盖列城爆发了起义。当然,起义被罗马残酷镇压下去了。
公元前122年,著名民主派领袖、保民官盖乌斯·格拉古又提出公民权议案。大批同盟者涌入罗马城,支持盖乌斯议案,但被执政官法尼乌斯驱逐,议案再次遭到否决。盖乌斯失败罹难,与争取意大利人的罗马公民权不无关联。
公元前100年,保民官萨杜尔尼努斯与军事领袖马略结盟,强行通过共同拟订的土地法案。该法案计划将阿非利加和那旁高卢等行省的公有地分给马略老兵(坚决支持马略的那些军人),包括服役的意大利同盟者。鉴于只有罗马公民才有权分配公有地,这一措施变相等于把罗马公民权授予了那些意大利人。
但是,萨杜尔尼努斯运动的失败,使同盟者的幻想再次成为泡影。公元前95年,苛刻严厉的李锡尼穆西乌斯法剥夺了一些意大利人已“非法”获取的公民权,并再次将罗马城内的意大利人统统驱逐出去。
罗马民主派领袖的相继失败和遇难,使同盟者在心理上受到了创伤,但他们对罗马当局仍然抱有一线希望。不久,他们果然在罗马贵族中找到一个新的同情者——保民官李维·德鲁苏,并与他建立秘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