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壹 第十一章 遣唐使物语:当年最重入唐人(第4/8页)
大海人王子,也就是天武天皇即位后,自比汉高祖刘邦,一腔的雄心壮志。
他上台后干的第一件事是废大臣。不是具体废哪个臣子,而是把原先辅佐大王的高官全部罢免,自己一个人独揽了政务,兵务和法务三权,实在是忙不过来得找人帮衬了,也都找的是皇族。
当时倭国的冠阶已经升到了二十六阶,天武天皇规定,最上面的五阶,只许由皇族担任。
请你务必记住这个时代,因为这是日本古代天皇专制政治的顶点,最主要的是它还是昙花一现的顶点,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了。
外交方面,此时的倭国已经熬过了白村江惨败后最难过的日子,而且又恰逢唐朝和新罗为了朝鲜半岛的统治权而翻了脸,翻脸的同时双方又一起想到了要来拉拢一下倭国。就这样,飞鸟在同一个春天里迎来了两批使者,各自都带着满满的友爱。
天武天皇以非常低的姿态亲自接见了新罗使者,并且还派了使者回访,以增进两国往来。
对于唐朝使者,他当然也很客气,只不过客气完后,就没了下文。
天武天皇并未派出回访的遣唐使,不仅当时没派,在他整个执政生涯里,都没有向长安派出过一批遣唐使。
这是试探。
虽然天武天皇意欲和新罗交好,但该捞好处的时候也不能手软。
天武一朝曾经大肆从朝鲜半岛挖墙脚,也就是拉人过来移民,并且给予相当优厚的待遇,天武元年(公元672年),天武天皇就承诺,但凡从半岛来的移民,免除课税十年。
这个政令确实被很好地贯彻执行了,而且在十年期到后,天武天皇又表示,从朝鲜半岛来的移民中,小孩子的课税一律不收。
天武十年(公元681年),天武天皇召集全国专家,说是要开始修撰律令。
律,即刑法;令,是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合体。律令,说白了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修根本大法是要花很长时间的,天武十五年(公元686年),天武天皇病重去世的那会儿,都还没修出来。
天武天皇临死前,把江山社稷托付给了他老婆鸬野赞良皇女,就是后来的持统天皇。
当年10月1日,天武驾崩,持统称制,改年号朱鸟。
这是日本历史上所有女帝里头最为持家的一个。
其实她一开始完全没有要登大位的意思,所以尽管改了年号理了政务,却一直不曾真正地登基,而是采取了称制法,这是因为在女王的心中,王位只属于一个人,那便是她和天武天皇的儿子——草壁王子。
只不过当时的草壁王子并不适合当大王,主要是因为犯了众怒。
这人从小体弱多病,而且文才武略也不咋样,其实这都没什么,古今中外历史上比他更傻的人当国君的例子随便能举出一大把,只是关键在于,他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叫大津王子。
说起这个大津王子,那真是人见人爱,用史书上的话来讲,就是“状貌魁梧,器宇轩昂,自幼专攻文武两道,博览群书,力大擅剑,性格放荡不羁,不拘法度礼贤下士,敬慕者无数”。
跟大津一比,草壁真的就是一根草。
故而当时朝中的主流意见是,希望持统天皇立大津王子做太子,也就是下一任大王。
持统天皇当然不干,因为大津不是她亲生的。
只不过那会儿形势逼人,王室宗族们绝大多数都认为如果让大津王子担任将更有利于倭国的前途发展。
鉴于这种情况,无论是持统天皇,还是草壁王子都认为应该来一手绝的。
当年10月2日,大津王子的好朋友,天智天皇的次子川岛王子向持统天皇告发说大津王子密谋造反,此言一出,女王便以最快的速度派人将大津王子逮捕,第二天就命他自尽,其间没有经过任何审问和盘查。
本来是想搞定了大津王子便直接传位给草壁王子,可事情显然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简单。
对于这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诬陷,王公们表现出了离奇的愤怒,更有甚者还找到了天武天皇的另一个儿子舍人亲王,说愿意立他为大王,取代他的哥哥。
这真的是被惹毛得失去理智了,要知道舍人亲王那年才十岁出头,不过孩子倒也机灵,谁来找他商量此事都找借口离开,不是要尿尿就是要吃零食,时间一长也只能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