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北魏政权中期的战争模式(第11/16页)

皮豹子最终的要求,是“愿遣高平突骑二千,赍粮一月,速赴仇池”。北魏朝廷批准了这个请求,宋军因此未敢发起攻势。[60]这来自高平镇的二千援兵,性质和统万、安定二镇的镇兵一样,都是专业化的骑兵。从这个个案看,在仇池地区的驻防军中来自朝廷禁军和地方驻防军序列的骑兵数量都比较少,但战斗力较强;来自普通民户中征发的一年期步兵数量较多,但战斗力较差,北魏政府给他们提供的待遇也很低。

到献文帝时期,北魏占领了青齐和淮北地区,将东线边界推进到淮河附近。为了巩固新占领的以彭城为中心的淮北地区,北魏更加倚重步兵和城池要塞防御。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气候更为接近南方,河汊水网地带更适合步兵作战。而且这里距离南方政权的核心地区更近,受南军威胁更直接,魏军一旦失去就难以夺回,这与黄河南岸的滑台、虎牢等城情况很不一样。

就在北魏占领青齐和淮北之后不久,就有了从全国民户中普遍征发兵役的记载。北魏延兴三年(473年),“太上皇”拓跋弘准备乘刘宋政局不稳之机发动南伐,遂“诏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备军粮”[61]。可能因为拓跋弘和冯太后的权力之争,此次南伐未能付诸实施。另外,每户征收租粮五十石,数额很大,这是因为“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62]。所以每户征收的租粮也三五十倍于正常民户。在这种全国都是“大户”的情况下,不知征发兵役依据的成丁数字如何统计。另,曾经参与占领淮北地区的老将尉元,在孝文帝时期曾上书,认为彭城地区的驻军中,胡人士兵多且难于管理、经常叛乱,不如用汉族士兵代替:

……今计彼戍兵,多是胡人,臣前镇徐州之日,胡人子都将呼延笼达因于负罪,便尔叛乱,鸠引胡类,一时扇动。赖威灵遐被,罪人斯戮。又围城子都将胡人王敕勤负衅南叛,每惧奸图,狡诱同党。

愚诚所见,宜以彭城胡军,换取南豫州徙民之兵,转戍彭城;又以中州鲜卑增实兵数,于事为宜。[63]

按,尉元提到的两名叛乱胡人都是“子都将”,地位较高。“呼延”为匈奴旧姓,“敕勤”也可能是敕勒异写,这些人都属于臣服于魏的北方民族成员,似应是骑兵兵种。“南豫州徙民之兵”,意思有些模糊。南豫州是魏在淮北地区设立的一个小州,本身不可能提供太多兵员,只能是来自北方的士兵在此驻防,[64]“徙民之兵”可能是汉人罪犯充兵为营户者。“中州鲜卑”则可能是驻防内地的拓跋骑兵。而在这一时期,彭城等前线重镇的驻军,已经逐渐由从农户中征发的一年期戍兵组成(时称蕃兵),说明尉元的意见得到了采纳。这方面最明显的史料存在于《魏书·薛虎子传》中。薛虎子从孝文帝太和初年任彭城镇将、徐州刺史,驻防彭城长达十一年,他的军队中有大量来自征发民户的士兵:

时州镇戍兵,资绢自随,不入公库,任其私用,常苦饥寒。虎子上表曰:“……窃惟在镇之兵,不减数万,资粮之绢,人十二匹,即自随身,用度无准,未及代下,不免饥寒……”[65]

薛虎子上书的目的,是认为戍兵们独自保管十二匹绢,常因计划不善而发生经济困难,所以他建议由州镇长官统一管理这些绢,购买耕牛农具,由戍兵们耕作屯田。当时朝廷批准了这个建议。可见这些士兵从家乡带来十二匹绢作为在战区的衣食开支。薛虎子本传还提到:“在州戍兵,每岁交代,虎子必亲自劳送。”可见这些士兵的服役期都是一年,所以每年都要有一轮士兵交接工作。

那么,何以见得这中携带着绢的士兵都是从普通民户中征发,而非来自职业性、终身性的部族骑兵,或者贱民营户?在已经实行了三长制(党族、闾、里三级)的东魏时,宗室元孝友曾论及这种戍兵和绢的关系:

令制:百家为党族,二十家为闾,五家为比邻。百家之内,有帅二十五,徵发皆免,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复有蚕食。此之为弊久矣。……请依旧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为四闾,闾二比。计族省十二丁,得十二匹赀绢。略计见管之户,应二万余族,一岁出赀绢二十四万匹。十五丁出一番兵,计得一万六千兵。此富国安人之道也。[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