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二:秦汉冠服体制的特点(第20/26页)
(14)杨宽先生说:“可知初次加冠,无非表示授予贵族‘治人’的特权;再次加皮弁,无非表示从此要参与兵役,有参与保护贵族权利的责任;三次加爵弁,无非表示从此有在宗庙中参与祭祀的权利。”见其《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52页;《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86页。
(15)《史记》卷六七《仲尼弟子列传》。
(16)首先,周朝的冕是否有旒,无法得到考古资料的证明。周以至夏商虽然出土了很多穿孔玉珠,但多用于项链、玉组佩及其他串饰上,并不是冕旒所用的玉珠,看不到冕旒的迹象。其次是服章。周朝冕服上有“火龙黼黻”之类纹章,可以推想等级较高则纹章较多,但严整的十二章制度是否存在,也没多少史料足资证明。
(17)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78页。
(18)郭沫若先生认为“黄”是佩玉:“黄、珩、衡为一物”(《金文丛考·金文余释·释黄》,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63页);“古金文乃至甲骨文中之黄字或从黄之字所从黄字,为珩之初文,乃玉佩之象形。”(《师克盨铭考释》,《文物》1962年第6期)但唐兰先生认为“黄”是系巿之带,见其《毛公鼎朱韨葱衡玉环玉瑹新解》,《光明日报》1961年5月9日,收入《唐兰先生金文论集》,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以下。陈梦家先生也说是衣带,见其《西周铜器断代·赏赐篇·释黄》,《燕京学报》新1期,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页以下。近年孙机先生详考其事,认为“黄为命服中的玉佩”,至此已无可置疑。见其《周代的组玉佩》,收入《中国古舆服论丛》(增订本),第124页以下。
(19)参看杨宽:《西周史》,第476页以下;陈汉平:《西周册命制度研究》,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284页以下;汪中文:《西周册命金文所见官制研究》,台湾国立编译馆1999年版,第324页以下。
(20)《十三经注疏》,第426页上栏。
(21)《十三经注疏》,第1481页上栏。
(22)许慎:《说文解字》卷七下,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60页。“赤巿”二字据段玉裁之说补,见其《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62页下栏。
(23)孙机:《周代的组玉佩》,收入《中国古舆服论丛》,第131页。
(24)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赏赐篇》,《燕京学报》新1期,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以下;陈汉平:《西周册命制度研究》,第286页以下。
(25)许倬云先生也说:“《礼经》所谓君子庶人之别及封建阶级之间的区分,都未必是如何井然有序的。”《求古编》,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年版,第233页。
(26)冯尔康:《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页。
(27)参看石璋如:《殷代头饰举例》,《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8本下,1957年;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第6页以下;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5页以下;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第2卷夏商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347页以下;陈高华、徐吉军:《中国服饰通史》,宁波出版社2002年版,第61页以下;宋镇豪:《商代玉石人像的服饰形态》,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2集,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82页以下;等等。
(28)分见《管子·立政》:“度爵而制服”,赵守正:《管子注译》,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9页;及《周礼·春官·典命》,《十三经注疏》,第781页上栏。
(29)《大明集礼》卷三九《冠服》,明嘉靖九年内府刻本。
(30)戴庞海:《先秦冠礼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07页以下。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总的说来,‘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禁异服’、‘同衣服’,重共性而限个性发挥,求观念守常而轻款式繁化,是春秋战国时各国统治者安民导俗的通举。”参看宋镇豪:《中国春秋战国习俗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2页。这个判断也许适合春秋,但不适合战国那个变革时代;既令统治者真的都有“禁异服”的“通举”,也没能限制住新服饰的蓬勃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