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二:秦汉冠服体制的特点(第21/26页)

(31)《汉书》卷九三《佞倖传》:“故孝惠时,郎侍中皆冠鵔鸃,贝带,傅脂粉。”《汉书》卷六三《武五子传·燕王刘旦传》记,汉宣帝时燕王刘旦谋反:“郎中、侍从者著貂、羽,黄金附蝉,皆号侍中。”按貂、羽似不并插,插貂者是侍中,插羽的为鵔鸃冠、鹖冠。这句话应理解做郎中著羽,侍从著貂。

(32)卫宏《汉旧仪》卷上:“中郎将一人,施旄头,属羽林。”《汉官六种》,第34-35页。又《汉书》卷六三《武五子传·燕王刘旦传》:“建旌旗鼓车,旄头先驱。”颜师古注:“凡此旄头先驱,皆天子之制。”

(33)《汉旧仪》卷上:“选能治剧长安、三辅令,取治剧。皆试守,小冠,满岁为真,以次迁。奉引则大冠。”同书卷下:“县户口满万,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户口不满万,置四百石、三百石长。大县两尉,小县一尉,丞一人。三百石丞、县长黄绶,皆大冠。亡新令长为宰,皆小冠。”均见《汉官六种》,第68、82页。可见“小冠”有非正式或等级稍低的意思,“大冠”则是标准的进贤冠了。《汉书》卷六八《霍光传》“更以(霍)禹为大司马,冠小冠,亡印绶。”霍禹“冠小冠,亡印绶”,都是地位稍低的意思。《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引《古今注》:“建武十三年,初令令长皆小冠。”这个做法,也许可以同光武帝裁减郡县、精兵简政的措施联系起来。

(34)蔡邕:《独断》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以下。

(35)《续汉书·舆服志》、《隋书·礼仪志》、《太平御览·服章部》等所引。应劭、阮谌是汉末人,董巴是曹魏博士。

(36)戴平指出:“纵观中国少数民族之饰,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重头轻脚。这一现象古已有之……”见其《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5页以下。

(37)《续汉书·舆服志》:“獬豸神羊,能别曲直,楚王尝获之,故以为冠。胡广说曰:《春秋左氏传》有南冠而絷者,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君服赐执法近臣御史服之”。汉代的獬豸冠两角,见《续汉志》注引《异物志》:“今冠两角,非象也。”又蔡邕《独断》卷上:“今冠两角,以獬豸为名,非也。”《淮南子·主术》:“楚文王好服獬冠,楚国效之。”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86页。包山楚简有“桂冠”,胡雅丽先生认为就是“觟冠”,亦即獬豸冠,见其《包山楚简服饰资料研究》,收入王光镐主编《文物考古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1页。陈荣先生认为,獬豸冠最初来自羌族的羊角帽,楚人来源于西羌,所以楚王好服獬豸冠。见其《论獬豸冠与“西王母”》,《青海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38)《隋书》卷十二《礼仪志七》:“故《淮南子》曰:‘楚庄王冠通梁组缨。’注云:‘通梁,远游也。’”《通典》卷五七《礼十七·嘉礼二》:“远游冠,秦采楚制。楚庄王通梁组缨,似通天冠而无山述。”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28页下栏。按今检《淮南子》,无“楚庄王冠通梁组缨”之文;仅其《齐俗》篇有“楚庄王裾衣博袍,令行乎天下,遂霸诸侯”一句。然而《太平御览》卷六八五《服章部二·远游冠》引云:“《淮南子》曰‘楚庄王通梁组缨。’高诱曰:‘通梁,远游冠。’”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065页下栏。又见《事类赋注》卷十二《服用部·冠》,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61页;《玉海》卷八一《车服·远游冠》,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7年版,第1507页下栏等。又王念孙《广雅疏证》卷七下:“《淮南子·齐俗训》:‘楚庄王通梁组缨。’《太平御览》引高诱注云:‘通梁,远游冠也。”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899页。王泰岳等《四库全书考证》卷二六《隋书卷十二》:“‘楚庄王通梁组缨’,刊本‘缨’讹‘缕’,据毛本及《淮南子》改。”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29页上栏。又《后汉书集解校补》,柳从辰亦云:“《淮南子》:‘楚庄王通梁组缨。’高注:‘通点,远游也。’是此冠亦楚制。”参看王先谦:《后汉书集解》,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60页上栏。似乎王念孙、王泰岳、柳从辰都确实在《淮南子》中看到了“通梁组缨”四字。《墨子·公孟》提到了楚庄王“组缨”:“昔者,楚庄王鲜冠组缨,缝衣博袍,以治其国。”但其“鲜冠”二字不同于“通梁”。录以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