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叠压与并立:从“爵—食体制”到“爵—秩体制”(第22/27页)

(19)分见《战国策·魏策》,及《汉书》卷一《高帝纪》汉高祖诏:“爵或人君,上所尊礼。”颜师古注:“爵高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故云或人君也。”

(20)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八《桓帝》,中华书局1975年版,上册第210页。

(21)《国语·晋语八》:“是故天子祀上帝,公侯祀百辟,自卿以下不过其族。”《国语·楚语下》:“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卿大夫祀其礼,士、庶人不过其祖。”《礼记·曲礼》:“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礼记·王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礼记·祭法》:“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荀子·礼论》:“郊止乎天子,而社止于诸侯,禫及士大夫。”(“禫”原作“道”,据钱大昕说改,参看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版,下册第350-351页。)《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天子祭天,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

(22)《左传》成公十三年。

(23)《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24)“庶人在官者”的概念,参看《孟子·万章下》:“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礼记·王制》:“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

(25)《说文解字》:“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犹背也。韩非曰背厶为公。”高鸿缙认为:“按八为八,乃分之初文,口为物之通像。”以此来解释“平分”之义。参看周法高等:《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1975年版,第479页。

(26)王献唐:《黄县▌器》,127-128页;转引自周法高等:《金文诂林》,第482-483页。

(27)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非三公不得称公》,卷二三《称王公为君》,《日知录集释》,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97页以下、第835页以下。

(28)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5页。

(29)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9-341页。

(30)郭沫若:《金文余释·释白》,收入《金文丛考》,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194页。

(31)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63页。

(32)参看董作宾:《五等爵在殷商》,收入《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台湾艺文印书馆1978年版,第901页;杨升南:《甲骨文中的“男”为爵称说》,《中原文物》1999年第2期。

(33)胡厚宣:《殷代封建制度考》,收入《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台湾大通书局1972年版,第95页。

(34)裘锡圭:《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兼论“侯”、“甸”、“男”、“卫”等几种诸侯的起源》,《文史》第19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1-12页。裘先生认为,侯的本职是为王斥候,甸的本职是为王治田,卫的本职是为王捍卫,男的本职是为王任事。“后来,这些称号好像就只有区分等级的作用了”。

(35)李雪山先生说:“商王分封的诸侯爵称,尚无等级的划分。卜辞中还未发现哪一种爵称级别较高,哪一种级别较低。”见其《商代分封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对周代的五等爵,潘英先生认为:“虽有尊卑之分,但无等级阶次,虽有大小之别,但无主属之分。”见其《中国上古史新探》,台湾明文书局1985年版,第325页。

(36)李雪山先生云,商代爵称有侯、伯、子、男、任、田、亚、妇8种,见其《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36页。

(37)白寿彝总主编,徐喜辰、斯维至、杨钊主编:《中国通史》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37-838页。

(38)参看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5608页,第1213号“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