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叠压与并立:从“爵—食体制”到“爵—秩体制”(第21/27页)
(2)互联网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6-02-21/11018264644s.shtml。
(3)胡厚宣先生这样评论殷代之封建:“知殷代已有封建之制,则其土地之所有形态,即可得而言。盖殷代既有封建之制,则其土地或本为国家所有,经王之分封,乃属于封建侯白(伯);或土地本为诸部落国族所有,经王之封而承认其为自有之土地。”见其《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台湾大通书局1972年版,第88页。对周代封国和采邑,也不妨作如是观,即,有因君主封授而得到的,也有本来就是其所有,而由君主的封授册命正式承认的。
(4)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325页。
(5)齐思和:《周代锡命礼考》,收入《中国史探研》,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0页;又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9页。
(6)段志洪:《周代卿大夫研究》,台湾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9-14页。
(7)晁福林:《先秦时期爵制的起源与发展》,《河北学刊》1997年第3期。
(8)丁山先生说:“禹为后土,弃为后稷,皋陶作士,垂作共工,伯益为虞,伯夷作秩宗,夔为典乐,这都不过说明中国文物的创造者,也就是文物制度之神,拿初年社会学和史前神话学来解剖这类创造神话,都可作合理的解释。”见其《商周史料考证》,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页。
(9)《史记》卷二《夏本纪》正义引《帝王纪》。
(10)《左传》哀公元年、隐公十一年、襄公二十五年。
(11)对“世官”概念,学界用法不一。杜正胜先生云:“由贵族世代执政,谓之世官。”见其《周代城邦》,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79年版,第93页。杜先生所用“世官”,跟“世卿”是一个意思。按《左传》隐公八年:“官有世功,则有官族。”《国语·楚语下》:“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韦昭注:“能言,能言其官职也。物,事也,以功事赐之姓。官有世功,则有官族,若太史、司马之属。”可见“官”特指具体官守,如太史、司马之类,其官名还可以用为姓氏。所以世官制与世卿制应有区别,后者指世代执政的制度,前者指世代承担特定官职。铜器铭文中所常见的“司乃祖考事”,就是“世官”。
(12)《左传》成公九年、定公五年、襄公二十九年、昭公十三年、昭公十五年。
(13)《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
(14)陕西周原考古队:《西周微氏家族青铜器群研究》,文物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以下;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7页以下。
(15)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史林二·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外二种)》,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40页。
(16)陈汉平:《西周册命制度研究》,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295-304页;黄盛璋:《西周铜器中服饰赏赐与职官及册命制度关系》,《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7年第1期。
(17)顾炎武:《日知录》卷七《周室班爵禄》:“为民而立之君,故班爵之意,天子与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绝世之贵。代耕而赋之禄,故班禄之意,君、卿、大夫、士与庶人在官一也,而非无事之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禄以代耕之义,则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不明乎此,而侮夺人之君,常多于三代之下矣!”《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72页;花山文艺1991年版,第332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57页。
(18)如白刚先生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一卷(总论卷),就采用了“等级君主制”概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页。又张荣明先生称:“周代国家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具有方国联盟的性质;另一方面具有贵族等级君主制色彩。”见其《商周的国家结构与国家宗教》,《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2期;《殷周政治与宗教》,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5章。徐中舒先生称周朝为“君主等级制”,以与战国秦汉以下的“君主集权制”相区分,见其《孔子的政治思想》,收入《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1998年版,下册第11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