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16/36页)

霍小玉笑道:“难道没有人告诉他吗?”

李益道:“怎么没有,可是他不相信,还满口说他家有芦田百亩,终岁就食于斯还会不认识吗?结果还是我把他给说服了。”

“你是怎么说的?”

“我说北地的农人都是吃饱饭没事做了,所以特选了这种没有什么水的芦粟来种,引起了一阵哄笑,他才没话了。”

霍小玉轻轻一笑:“十郎!你就是这个脾气不好,总是说话不肯留人余地,当面要揭人的短。”

李益默然片刻才道:“是的!我也知道我的毛病,可是我就是无法忍受那些不学无术的人信口雌黄,很多人都说我恃才傲物,语多诮刻,我也懒得置辩,有才可恃才能傲物,至少我不是信口雌黄,无的放矢。”

霍小玉想想才道:“十郎,我知道你才识学问都很高,但是如能收敛一点,对你只有好处!”

李益微笑道:“我晓得这一年多的居长安,已经把我磨掉了不少锐气,学得圆通多了,对于有些人狗屁不通的谬论,我多少已能忍受,只是对另外一些人,我实在不能看着他们飞扬跋扈,目中无人的狂态,像那个把高梁当芦粟的家伙,是可忍熟不可忍!”

霍小玉叹了口气,她也知道李益是稍微改变了一点,对于地位比他高,辈份比他尊,以及能影响他的人,他的确已经没有从前的狂态,但是对同侪的诗酒之交,或是一些后进未达的儒生,李益的讥评仍是尖刻而不饶人的。

当然,李益所讲的话都是对的,所以被讽的人都无以为辩,忍气吞声,真正谦怀若谷的人,会虚心谢教,但是这种恂厚的君子又有多少呢?大部份的人被他驳得面红耳赤,不是负气而走,就是讪然而退,文人相轻,自古皆然,这些人对李益的批评也不会好到那里去的。

因此,李益的文名与才名满长安,口碑却是毁誉参半,霍小玉在崔允明的口中,已不止一次听到这些消息。

但是她更明白,正面的规劝是没有用的,因此笑了笑,眼珠一转以婉转的口气道:“十郎!我虽然不懂什么大道理学问,但我认为有句话是很不错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敝,必有一得,你自己总有出错的时候到时候,人加诸于你,你又何以堪?”

李益笑道:“我会虚心受教的。”

这句话说来都很容易,困难是实行的时候,霍小玉不想抬这个杠,笑笑道:“以那位误高梁为芦粟的先生而言,他并没有错到那里,因为他以前没见到过高梁,而两者又十分相似,蜀犬吠日,虽然开了个笑话,但你也不是毫无所得,否则你就不会知道有芦粟此物,在中原是见不到那东西的。”

李益道:“这倒是实话,如果没有那回事,今天你那句芦粟红似火的歌谣就把我考倒了,我没有见过,就不敢说江南的芦花没有红的,可是有的人所犯的错,实在莫名其妙,那又能有何所得呢?”

“至少可以警诫你自己不犯同样的错!”

李益一笑道:“那就是成了孟子所谓的德之贼,谓之乡愿了,是非必须分明……”

霍小玉道:“这不是要你是非不分,而是稍积口德,别人有错的时候,用最柔婉的方法告诉他,不用讥嘲的语气,我相信效果大得多,而且也会树友多,树敌少,一时口舌之快,往往会结下许多莫名其妙的敌人。那多不值得呢,我是吃过亏的,小时候仗着父亲的宠爱,伶牙利嘴,得罪了许多人,所以父亲一死,那些姊姊们一个个都视我若寇仇,现在想起来,倒不能全怪她们,有一半是我自己招惹的。”

李益神色一庄道:“你说得对,小玉,真没想到你会有这么深远的见解。”

霍小玉轻轻一叹道:“这些都是惨痛的经验换来的,那天在灯市,我也是为了一时之不忍,在我姊姊面前炫示了一番,回去后心中就很后悔……我这样做得到了什么呢?我想三姊回去后,心里一定很不痛快,可能又唆弄着她母亲想要怎么对付我。但是第二天就发生了鱼朝恩的事情,一切都变得那么大,那么快,我真正理解到娘的胸怀,以及她所持的恕道,当我们搬出爵邸,三姊流着眼泪相送出门时我才真正地感到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