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因弗内斯,1945 第一章 新的开始(第6/9页)
这我相信。黄昏的暮光洒下,暴风雨将临。云层背后的骇人亮光透了出来,建筑物笼罩在这样的光线中,甚至这条路上全新的房子都古老、阴森得一如矗立在百英尺之外历经日晒雨淋的皮克特族巨石。这块巨石守卫着它标示出来的这个十字路口已有千年之久。
今晚似乎适合紧紧关好门窗,待在屋子里。弗兰克没有舒服地待在贝尔德太太的客厅欣赏珀斯港的幻灯片,他选择依约前去和班布里奇先生喝雪莉酒。班布里奇先生是对当地史料很感兴趣的律师。我还记得前次和他碰面的经验,因此决定留在家里和珀斯港做伴。
“尽可能在暴风雨开始前赶回来,还有,代我向班布里奇先生致意。”我吻了弗兰克,向他道别。
“嗯,当然,当然。”弗兰克小心翼翼地避开我的眼神。他耸起肩,穿上大衣,抓起门边架上的伞离开了。
我随后关上门,但没闩上,这样他回来时便可直接进门。我走回起居室,心中暗想弗兰克毫无疑问会假装自己没有妻子,而班布里奇先生会乐得跟他合演这场戏。不过,这我就不能怪他了。
我们昨天下午登门拜访班布里奇先生,起初一切都很顺利。我表现得娴静有礼,聪明又谦逊,而且打扮朴素,梳洗整齐——完全就是完美的教授夫人该有的形象,直到茶送上来的那一刻。
我翻过右手掌,可怜兮兮地细细看着横过四根手指根部的大水疱,但这毕竟不是我的错,谁叫班布里奇先生这位鳏夫选了便宜的锡茶壶来泡茶,而不是适当的陶壶。但那也不是律师先生的错,他试着表现出彬彬有礼的样子,央求我倒茶。更不是壶把的错,这壶把上的布已经磨得见底,让我在执起茶壶时直接碰到滚烫的壶把。
不,我决定了。放掉茶壶完全是正常反应,而让茶壶掉在班布里奇先生的大腿上则不过是意外。我总得找个地方放掉茶壶吧。我大叫着“真他妈的该死”,这句话盖过了班布里奇先生心里的呐喊,也让弗兰克的视线越过司康饼瞪着我。
当班布里奇先生从惊吓中回过神之后,表现得很有风度,关心起我的手是不是被烫着了。弗兰克解释说我用语粗俗是因为我这两年来都在战地医院工作,他也不予理会。“恐怕我妻子从美国人那儿学了一些,呃,生动的表达方式。”弗兰克面带紧张的笑容说道。
“真的,当我取出他们身上的炮弹碎片时,他们说的话都会很‘生动’。”我用吸满水的餐巾包住手指,咬着牙。
班布里奇先生婉转地试着想把话题拉回到无害的历史上,他说他一直对各时代认定的各式粗话甚感兴趣,例如“Gorblimey”是“Godblindme”这句誓言在近代的讹用3。
“是啊,当然了。”弗兰克对于能改变话题满心感激,“不必加糖,克莱尔,谢谢你。那么‘Gadzooks’呢?‘Gad’这个部分很明显,可是‘zook’……”4
“这个嘛,你知道……我有时会想,这个字可能是一个古苏格兰字的讹用,就是‘yeuk’,‘痒’的意思。这有点道理,对吧?”律师先生插话道。
弗兰克点点头,让他额前那撮与他学者形象不相符的头发垂了下来,他自然地将头发拨了回去:“这些粗话的演变真是有意思。”
“是啊,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我说着,小心翼翼地用夹子夹起一小块方糖。
“噢!您在您的那个,呃……战地经验里,可曾听过什么样有趣的用语变化?”班布里奇先生有礼地问道。
“噢!有的。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跟一个美国佬学来的,这人叫威廉森,我想是从纽约来的。每次我帮他换病服,他都会说这句话。”
“哪句话?”
我动作利落地把一块方糖放进弗兰克的咖啡中。
“罗斯福去死。”
***
在和贝尔德太太共处一段平静又不失愉快的时间之后,我回到楼上,趁弗兰克回来之前梳洗一下。我知道他雪莉酒的酒量只有两杯,应该没多久就会回来。
屋子外头起风了,卧室里的空气似乎布满静电,我拿起梳子梳过头发,头发却因此纠结,还以令人恼火的角度乱翘。我晚上都会梳几百下头发,但决定今天就免了。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只想勉强去刷个牙。我的脸颊上紧紧黏着几撮头发,我试着弄顺拨回时,这些发束还是死命黏着。